解梦全书 - 读梦

作者:【暂缺】 【26,572】字 目 录

它解释

如果我能证明描述部分不适于作其它解释,或至少证明部分卦辞和交辞的描述部分不适于作其它解释,这就可以初步证明这些描述只能是对梦境的描述。

下面我将尝试这样做。

1.描述部分不适于解释为龟占的形象。

最早的占卜主要方式是龟占,也就是烤龟壳,根据壳上的裂纹判断吉凶。这些裂纹也的确构成一些形象,那么,卦辞和交辞中的描述部分是否就是描述这个形象呢?例如“履虎尾,不口至人”是否就是龟壳上显示出的一个图形呢?是否原来龟占时,这个图形的出现表示吉祥,后来,易经编著者把这个龟占的内容编人易经了呢?对这一假定,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理由是:

1.龟占时绝对不会根据如此复杂的形象去判断吉凶。

“履虎尾,不口至人”,这个形象是很复杂的,包括一只虎的形象,一个人的形象,人的脚还踩着虎尾,虎的头还不对着人。烧烤一只龟壳,在某一次偶然出现类似这样的图形或许可能,但是这种图形不可能常常出现。作为龟占的经验总结,总结出这么一条说,“如果出现好像一个人踩着虎尾巴,虎却不咬人的图形,占断是吉祥顺利的,”这是不可能的。同为这种总结没用,也许几千几万次也烧不出一次这样的图形。龟占肯定要采用一些更常见的更简单的图形作为占断的基础。

我们可以合理地断定,某种龟占是根据裂纹的断续占断吉凶的,连线“--”和断线“一一”是基本的图形,由一组这样的线构成的图形就是龟占的图形,如三,代表水。

蓍占是在龟占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我们可以假设,周文王被囚禁时,极想占卜自己的命运,但身在狱中无法烧龟壳,便找了些蓍草棍(也许是从草席上抽下来的)用它来占卜,并且把蓍草的数目和龟占的各个图形联系了起来。把不同的数目指派给三、三、三、三、三、三、三、三,这些图形,又进一步把二组图形叠加形成一些稍复杂的图形,如三、然后据此占断。

也就是说,龟占的形象,在易经里转化成了卦形。如三,好像上下牙咬着东西,这一卦卦辞的意义就是表示“咬”,就是对这一图形的描述。因此,卦辞和父辞里的描述部分,如噬嗑卦第一交的交辞中的描述部分“履校灭趾”(“脚镣伤了脚趾”,就不会是对这一龟占图形的描述。三这个形象,怎么也不像脚镣伤了脚趾的样子。

总之,龟占的形象转化为卦形,并用卦名来描述,卦辞交辞的描述部分不描述它。

2.有些描述部分不适于解释为实际事件或实际形象。

古人相信征兆,相信一件事的发生可以预示另一件事。

例如,喜鹊在门前叫这件事,预示着有喜气到来。而猫头鹰叫则预示着灾祸。如果我们把描述部分解释为征兆,也就是有预示意义的实际事件,则至少在理论上是能自圆其说的。

但是,卦、交辞中的描述部分,并不都像是征兆。如果说易经的确像记载所说的,主要是文王所做,那么用征兆解释也不合理。一个被囚禁的人,所能看到的东西很有限。描述部分中的许多内容,都是他所不可能在狱内见到的。而即使说文王创作易经时归纳了民间关于征兆的说法,有些描述也不好解释。

例如,睽卦上九,见承负涂土,载鬼一车,遇雨吉。见到猪一身泥,拉着一车鬼。怎么可能古人会说:如果你见到一只满身是泥的猪拉了一车鬼,那么你出门赶上下雨是吉利的。因为难得会有谁见到这种征兆,除非他有幻觉,所以这种征兆毫无价值。如果只说见到猪一身泥预示着什么什么,才是更合理的征兆性语言。

再如,“大过卦上六,过涉灭顶,凶。”淌水过河水没了头顶,凶。这又是一句废话,水淹没了头顶当然凶,但水淹没头顶本身就是灾祸,它不是另一个灾祸的征兆。

另外,许多中国人极为相信的征兆,比如日食预示灾祸,地震预示战争,喜鹊叫预示喜事等等,在易经中都没有出现,这也说明描述部分不是征兆。不可能说周文王时人相信的征兆,和过后并不很久的春秋时期的人相信的征兆就完全不同了。也不大可能周文王不把日食等重要预兆收入易经内。然而,如果把这些描述说成是一个比喻,或一个梦都是说得通的。但是解释为比喻相当来说不很合适。因为用“履虎尾,不哸人”这种少见的事情做比喻,不如用一些更常见的事。再如“旅卦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口兆,丧牛于易凶。”如果作为比喻,把什么可以比做先笑后哭呢?

描述部分很像梦。

有些卦的描述部分,明确提到了“梦见什么如何”,这些描述当然是梦。

有些卦的描述部分,和古代流传下来的释梦书中的条目或古人释梦的例子极相似,例如:“困卦六三”的描述部分有这样一句:“人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新集周公解梦书》中有:“梦见宅空者,主大凶。”再如:“乾卦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新集周公解梦书》中有“梦见龙飞者,身合贵”。

一卦中各交的描述,往往是同一形象的不同状态,比如乾卦是龙的七种状态:潜藏的龙,看见在田地里的龙,在渊中的龙,天上的龙……。渐卦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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