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纪十二高祖武皇帝十二中大通五年(癸丑、533 )
[1] 春,正月,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2] 魏窦泰奄至尔朱兆庭,军人因宴休惰,忽见泰军,惊走,追破之于赤岭,众并降散。兆逃于穷山,命左右西河张亮及苍头陈山提斩己首以降,皆不忍;兆乃杀所乘白马,自缢于树。欢亲临,厚葬之。慕容绍宗携尔朱荣妻子及兆余众诣欢降,欢以义故,待之甚厚。兆之在秀容,左右皆密通款于欢,唯张亮无启疏,欢嘉之,以为丞相府参军。
[3] 魏罢诸行台。
[4] 辛亥,上祀明堂。
[5] 丁巳,魏主追尊其父为武穆帝,太妃冯氏为武穆后,母李氏为皇太妃。
[6] 劳州刺史曹凤、东荆州刺史雷能胜等举城降魏。
[7] 魏侍中斛斯椿闻乔宁、张子期之死,内不自安,与南阳王宝炬、武卫将军元毗、王思政密劝魏主图丞相欢。毗,遵之玄孙也。舍人元士弼又言欢受诏不敬,帝由是不悦。椿劝帝置内都督部曲,又增武直人数,自直已下,员别数百,皆选四方骁勇者充之。帝数出游幸,椿自部勒,别为行陈,由是朝政、军谋,帝专与椿决之。帝以关中大行台贺拔岳拥重兵,密与相结,又出侍中贺拔胜为都督三荆等七州诸军事,欲倚胜兄弟以敌欢,欢益不悦。
侍中、司空高乾之在信都也,遭父丧,不暇终服。及孝武帝即位,表请解职行丧,诏听解侍中,司空如故。乾虽求退,不谓遽见许,既去内侍,朝政多不关预,居常怏怏。帝既贰于欢,冀乾为己用,尝于华林园宴罢,独留乾,谓之曰:“司空奕世忠良,今日复建殊效,相与虽则君臣,义同兄弟,宜共立盟约,以敦情契。”殷勤逼之。乾对曰:“臣以身许国,何敢有贰。”时事出仓猝,且不谓帝有异图,遂不固辞,亦不以启欢。及帝置部曲,乾乃私谓所亲曰:“主上不亲勋贤而招集群小,数遣元士弼、王思政往来关西与贺拔岳计议,又出贺拔胜为荆州,外示疏忌,内实树党,令其兄弟相近,冀据有西方。祸难将作,必及于我。”乃密启欢。欢召乾诣并州,面论时事,乾因劝欢受魏禅,欢以袖掩其口曰:“勿妄言!今令司空复为侍中,门下之事一以相委。”欢屡崐启请,帝不许。乾知变难将起,密启欢求为徐州;二月,辛酉,以乾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徐州刺史,以咸阳王坦为司空。
[8] 癸未,上幸同泰寺,讲《般若经》,七日而罢,会者数万人。
[9] 魏正光以前,阿至罗常附于魏。及中原多事,阿至罗亦叛,丞相欢招抚之,阿至罗复降,凡十万户。三月,辛卯,诏复以欢为大行台,使随宜裁处。欢与之粟帛,议者以为徒费无益,欢不从;及经略河西,大收其用。
[10]高乾将之徐州,魏主闻其漏泄机事,乃诏丞相欢曰:“乾邕与朕私有盟约,今乃反覆两端。”欢闻其与帝盟,亦恶之,即取乾前后数启论时事者遣使封上,帝召乾,对欢使责之,乾曰:“陛下自立异图,乃谓臣为反覆,人主加罪,其可辞乎!”遂赐死。帝又密敕东徐州刺史潘绍业杀其弟敖曹,敖曹先闻乾死,伏壮士于路,执绍业,得敕书于袍领,遂将十馀骑奔晋阳。欢抱其首哭曰:“天子枉害司空。”敖曹兄仲密为光州刺史,帝敕青州断其归路,仲密亦间行奔晋阳。仲密名慎,以字行。
[11]魏太师鲁郡王肃卒。
[12]丙辰,南平元襄王伟卒。
[13]丁巳,魏以赵郡王谌为太尉,南阳王宝炬为太保。
[14]魏尔朱兆之入洛也,焚太常乐库,钟磬俱尽。节闵帝诏录尚书事长孙稚、太常卿祖莹等更造之,至是始成,命曰《大成乐》。
[15]魏青州民耿翔聚众寇掠三齐,胶州刺史裴粲,专事高谈,不为防御;夏,四月,翔掩袭州城。左右白贼至,粲曰:“岂有此理!”左右又言已入州门,粲乃徐曰:“耿王来,可引之听事,自馀部众,且付城民。”翔斩之,送首来降。
[16]五月,魏东徐州民王早等杀刺史崔庠,以下邳来降。
[17]六月,壬申,魏以骠骑大将军樊子鹄为青、胶大使,督济州刺史蔡俊等讨耿翔。秋,七月,魏师至青州,翔弃城来奔,诏以为兖州刺史。
[18]壬辰,魏以广陵王欣为大司马,赵郡王谌为太师,庚戌,以前司徒贺拔允为太尉。
初,贺拔岳遣行台郎冯景诣晋阳,丞相欢闻岳使至,甚喜,曰:“贺拔公讵忆吾邪!”与景歃血,约与岳为兄弟。景还,言于岳曰:“欢奸诈有余,不可信也。”府司马宇文泰自请使晋阳,以观欢之为人,欢奇其状貌,曰:“此儿视瞻非常。”将留之,泰固求复命;欢既遣而悔之,发驿急追,至关不及而返。
泰至长安,谓岳曰:“高欢所以未篡者,正惮公兄弟耳;侯莫陈悦之徒,非所忌也。公但潜为之备,图欢不难。今费也头控弦之骑不下一万,夏州刺史斛拔弥俄突胜兵三千余人,灵州刺史曹泥、河西流民纥豆陵伊利等各拥部众,未知所属。公若引军近陇,扼其要害,震之以威,怀之以惠,可收其士马以资崐吾军。西辑氐、羌,北抚沙塞,还军长安,匡辅魏室,此桓、文之举也。”岳大悦,复遣泰诣洛阳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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