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纪二十则天顺圣皇后上之下垂拱三年(丁亥、687 )
[1] 春,闰正月,丁卯,封皇子成美为恒王,隆基为楚王,隆范为卫王,隆业为赵王。
[2] 二月,丙辰,突厥骨笃禄等寇昌平,命左鹰扬大将军黑齿常之帅诸军讨之。
[3] 三月,乙丑,纳言韦思谦以太中大夫致仕。
[4] 夏,四月,命苏良嗣留守西京。时尚方监裴匪躬检校京苑,将鬻苑中蔬果以收其利。良嗣曰:“昔公仪休相鲁,犹能拔葵、去织妇,未闻万乘之主鬻蔬果也。”乃止。
[5] 壬戌,裴居道为纳言。五月,丙寅,夏官侍郎京兆张光辅为凤阁侍郎、同平章事。
[6] 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刘之窃谓凤阁舍人永年贾大隐曰:“太后既废昏立明,安用临朝称制!不如返正以安天下之心。”大隐密奏之,太后不悦,谓左右曰:“之我所引,乃复叛我!”或诬之受归诚州都督孙万荣金,又与许敬宗妾有私,太后命肃州刺史王本立推之。本立宣敕示之,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太后大怒,以为拒捍制使;庚午,赐死于家。
之初下狱,睿宗为之上疏申理,亲友皆贺之,之曰:“此乃所以速吾死也。”临刑,沐浴,神色自若,自草谢表,立成数纸。麟台郎郭翰、太子文学周思钧称叹其文。太后闻之,左迁翰巫州司法,思钧播州司仓。
[7] 秋,七月,壬辰,魏玄同检校纳言。
[8] 岭南俚户旧输半课,交趾都护刘延使之全输,俚户不从,延诛其魁首。其党李思慎等作乱,攻破安南府城,杀延。桂州司马曹玄静将兵讨思慎等,斩之。
[9] 突厥骨笃禄、元珍寇朔州,遣燕然道大总管黑齿常之击之,以左鹰扬大将军李多祚为之副,大破突厥于黄花堆,追奔四十余里,突厥皆散走碛北。多祚世为酋长,以军功得入宿卫。黑齿常之每得赏赐,皆分将士;有善马为军士所损,官属请笞之,常之曰:“奈何以私马笞官兵乎!”卒不问。
[10]九月,己卯,虢州人杨初成诈称郎将,矫制于都市募人迎庐陵王于房州;事觉,伏诛。
[11]冬,十月,庚子,右监门卫中郎将爨宝璧与突厥骨笃禄、元珍战,全军皆没,宝璧轻骑遁归。
宝璧见黑齿常之有功,表请穷追余寇。诏与常之计议,遥为声援。宝璧欲专其功,不待常之,引精卒万三千人先行,出塞二千余里,掩击其部落;既至,又先遣人告之,使得严备,与战,遂败。太后诛宝璧;改骨笃禄曰不卒禄。
[12]命魏玄同留守西京。
[13]武承嗣又使人诬李孝逸自云“名中有兔,兔,月中物,当有天分。”太后以孝逸有功,十一月,戊寅,减死除名,流儋州而卒。
[14]太后欲遣韦待价将兵击吐蕃,凤阁侍郎韦方质奏,请如旧制遣御史监军。太后曰:“古者明君遣将,外之事悉以委之。比闻御史监军,军中事无大小皆须承禀。以下制上,非令典也;且何以责其有功!”遂罢之。
[15]是岁,天下大饥,山东、关内尤甚。
四年(戊子、688 )
[1] 春,正月,甲子,于神都立高祖、太宗、高宗三庙,四时享祀如西庙之仪。又立崇先庙以享武氏祖考。太后命有司议崇先庙室数,司礼博士周请为七室,又减唐太庙为五室。春官侍郎贾大隐奏:“礼,天子七庙,诸侯五庙,百王不易之义。今周别引浮议,广述异闻,直崇临朝权仪,不依国家常度。皇太后亲承顾托,光显大猷,其崇先庙室应如诸侯之数,国家宗庙不应辄有变移。”太后乃止。
[2] 太宗、高宗之世,屡欲立明堂,诸儒议其制度,不决而止。及太后称制,独与北门学士议其制,不问诸儒。诸儒以为明堂当在国阳丙己之地,三里之外,七里之内。太后以为去宫太远。二月,庚午,毁乾元殿,于其地作明堂,以僧怀义为之使,凡役数万人。
[3] 夏,四月,戊戌,杀太子通事舍人郝象贤。象贤,处俊之孙也。
初,太后有憾于处俊,会奴诬告象贤反,太后命周兴鞫之,致象贤族罪。象贤家人诣朝堂,讼冤于监察御史乐安任玄殖。玄殖奏象贤无反状,玄殖坐免官。象贤临刑,极口骂太后,发扬宫中隐慝,夺市人柴以击刑者;金吾兵共格杀之。太后命支解其尸,发其父祖坟,毁棺焚尸。自是终太后之世,法官每刑人,先以木丸塞其口。
[4] 武承嗣使凿白石为文曰:“圣母临人,永昌帝业。”末紫石杂药物填之。庚午,使雍州人唐同泰奉表献之,称获之于洛水。太后喜,命其石曰“宝图”。擢同泰为游击将军。五月,戊辰,诏当亲拜洛,受“宝图”;有事南郊,告谢昊天;礼毕,御明堂,朝群臣。命诸州都督、刺史及宗室、外戚以拜洛前十日集神都。乙亥,太后加尊号为圣母神皇。
[5] 六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6] 壬寅,作神皇三玺。
[7] 东阳大长公主削封邑,并二子徙巫州。公主适高履行,太后以高氏长孙无忌之舅族,故恶之。
[8] 江南道巡抚大使、冬官侍郎狄仁杰以吴、楚多淫祠,奏焚其一千七百余所,独留夏禹、吴太伯、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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