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全译 - 第二十三卷

作者: 司马光6,650】字 目 录

汉纪十五孝昭皇帝上始元元年(乙未、前86)

[1] 夏,益州夷二十四邑、三万余人皆反。遣水衡都尉吕破胡募吏民及发犍为、蜀郡奔命往击,大破之。

[2] 秋,七月,赦天下。

[3] 大雨,至于十月,渭桥绝。

[4] 武帝初崩,赐诸侯王玺书。燕王旦得书不肯哭,曰:“玺书封小,京师疑有变。”遣幸臣寿西长、孙纵之、王孺等之长安,以问礼仪为名,阴刺候朝廷事。及有诏褒赐旦钱三十万,益封万三千户,旦怒曰:“我当为帝,何赐也!”遂与宗室中山哀王子长、齐孝王孙泽等结谋,诈言以武帝时受诏,得职吏事,修武备,备非常。郎中成轸谓旦曰:“大王失职,独可起而索,不可坐而得也。大王壹起,国中虽女子皆奋臂随大王。”旦即与泽谋,为奸书,言:“少帝非武帝子,大臣所共立;天下宜共伐之!”使人传行郡国以摇动百姓。泽谋归发兵临,杀青州刺史隽不疑。旦招来郡国奸人,赋敛铜铁作甲兵,数阅其车骑、材官卒,发民大猎以讲士马,须期日。郎中韩义等数谏旦,旦杀义等凡十五人。会瓶侯成知泽等谋,以告隽不疑。八月,不疑收捕泽等以闻。天子遣大鸿胪丞治,连引燕王。有诏,以燕王至亲,勿治;而泽等皆伏诛。迁隽不疑为京兆尹。

不疑为京兆尹,吏民敬其威信。每行县、录囚徒还,其母辄问不疑:“有所平反?活几何人?”即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异于他时;或无所出,母怒,为不食。故不疑为吏,严而不残。

[5] 九月,丙子,敬侯金日薨。初,武帝病,有遗诏,封金日为侯,上官桀为安阳侯,霍光为博陆侯;皆以前捕反者马何罗等功封。日以帝少崐,不受封,光等亦不敢受。及日病困,光白封,日卧受印绶;一日薨。日两子赏、建俱侍中,与帝略同年,共卧起。赏为奉车,建驸马都尉。及赏嗣侯,佩两绶,上谓霍将军曰:“金氏兄弟两人,不可使俱两绶邪?”对曰:“赏自嗣父为侯耳。”上笑曰:“侯不在我与将军乎?”对曰:“先帝之约,有功乃得封侯。”遂止。

[6] 闰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节行郡国,举贤良,问民疾苦、冤、失职者。

[7] 冬,无冰。

二年(丙申、前85)

[1] 春,正月,封大将军光为博陆侯,左将军桀为安阳侯。

[2] 或说霍光曰:“将军不见诸吕之事乎?处伊尹、周公之位,摄政擅权,而背宗室,不与共职,是以天下不信,卒至于灭亡。今将军当盛为位,帝春秋富,宜纳宗室,又多与大臣共事,反诸吕道。如是,则可以免患。”光然之,乃择宗室可用者,遂拜楚元王孙辟疆及宗室刘长乐皆为光禄大夫,辟疆守长乐卫尉。

[3] 三月,遣使者振贷贫民无种、食者。

[4] 秋,八月,诏曰:“往年灾害多,今年蚕、麦伤,所振贷种、食勿收责,毋令民出今年田租!”

[5] 初,武帝征伐匈奴,深入穷追,二十余年,匈奴马畜孕重堕,罢极,苦之,常有欲和亲意,未能得。狐鹿孤单于有异母弟为左大都尉,贤,国人乡之。母阏氏恐单于不立子而立左大都尉也,乃私使杀之。左大都尉同母兄怨,遂不肯复会单于庭。是岁,单于病且死,谓诸贵人:“我子少,不能治国,立弟右谷蠡王。”及单于死,卫律等与颛渠阏氏谋,匿其丧,矫单于令,更立子左谷蠡王为壶衍单于。左贤王、右谷蠡王怨望,率其众欲南归汉,恐不能自致,即胁卢屠王,欲与西降乌孙。卢屠王告之单于,使人验问,右谷蠡王不服,反以其罪罪卢屠王,国人皆冤之。于是二王去居其所,不复肯会龙城,匈奴始衰。

三年(丁酉、前84)

[1] 春,二月,有星孛于西北。

[2] 冬,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3] 初,霍光与上官桀相亲善。光每休沐出,桀常代光入决事。光女为桀子安妻,生女,年甫五岁,安欲因光内之宫中;光以为尚幼,不听。盖长公主私近子客河间丁外人,安素与外人善,说外人曰:“安子容貌端正,诚因长主时得入为后,以臣父子在朝而有椒房之重,成之在于足下。汉家故事,常以列侯尚主,足下何忧不封侯乎!”外人喜,言于长主。长主以为然。诏召安女为,安为骑都尉。

四年(戊戌、前83)

[1] 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赦天下。

[2] 西南夷姑缯、叶榆复反,遣水衡都尉吕辟胡将益州兵击之。辟胡不进,蛮夷遂杀益州太守,乘胜与辟胡战,士战及溺死者四千余人。冬,遣大鸿胪田广明击之。

[3] 廷尉李种坐故纵死罪弃市。

[4] 是岁,上官安为车骑将军。

五年(己亥、前82)

[1] 春,正月,追尊帝外祖赵父为顺成侯。顺成侯有姊君,赐钱二百万、崐奴婢、第宅以充实焉。诸昆弟各以亲疏受赏赐,无在位者。

[2] 有男子乘黄犊车诣北阙,自谓卫太子;公车以闻。诏使公、卿、将军、中二千石杂识视。长安中吏民聚观者数万人。右将军勒兵阙下以备非常。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并莫敢发言。京兆尹不疑后到,叱从吏收缚。或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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