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全译 - 第五十一卷

作者: 司马光14,746】字 目 录

何贤者之不我从也?苟其德已厚矣,政已治矣,群小远矣,诚心至矣,彼将扣阍而自售,又安有勤求而不至者哉!荀子曰:“耀蝉者,务在明其火,振其木而已;火不明,虽振其木,无益也。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则天下归之,若蝉之归明火也。”或者人主耻不能致,乃至诱之以高位,胁之以严刑。使彼诚君子邪,则位非所贪,刑非所畏,终不可得而致也;可致者,皆贪位畏刑之人也,乌足贵哉!

若乃孝弟著于家庭,行谊隆于乡曲,利不苟取,仕不苟进,洁己安分,优游卒岁,虽不足以尊主庇民,是亦清修之吉士也;王者当褒优安养,俾遂其志。若孝昭之待韩福,光武之遇周党,以励廉耻,美风谷,斯亦可矣,固不当如范升之诋毁,又不可如张楷之责望也。

至于饰伪以邀誉,钓奇以惊俗,不食君禄而争屠沽之利,不受小官而规卿相之位,名与实反,心与迹违,斯乃华士、少正卯之流,其得免于圣王之诛幸矣,尚何聘召之有哉!

[9] 时又征广汉杨厚、江夏黄琼。琼,香之子也。厚既至,豫陈汉有三百五十年之厄以为戒,拜议郎。琼将至,李固以书逆遗之曰:“君子谓伯夷隘,柳下惠不恭。不夷不惠,可否之间,圣贤居身之所珍也。诚欲枕山栖谷,拟迹巢、由,斯则可矣;若当辅政济民,今其时也。自生民以来,善政少而乱俗多,必待尧、舜之君,此为士行其志终无时矣。尝闻语曰:”者易缺,者易污。‘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近鲁阳樊君被徵初至,朝廷设坛席,犹待神明,虽无大异,而言行所守,亦无所缺;而毁谤布流,应时折减者,岂非观听望深,声名太盛乎!是故俗论皆言’处士纯盗虚声‘。愿先生弘此远谟,令众人叹服,一雪此言耳!“琼至,拜议郎,稍迁尚书仆射。琼昔随父在台阁,习见故事;及后居职,达练官曹,争议朝堂,莫能抗夺。数上疏言事,上颇采用之。

李固,之子,少好学,常改易姓名,杖策驱驴,负笈从师,不远千里,遂究览坟籍,为世大儒。每到太学,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业诸生知其为子也。

三年(戊辰、128 )

[1] 春,正月,丙子,京师地震。

[2] 夏,六月,旱。

[3] 秋,七月,茂陵园寝灾。

[4] 九月,鲜卑寇渔阳。

[5] 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

[6] 车骑将军来历罢。

[7] 南单于拔死,弟休利立,为去特若尸逐就单于。

[8] 帝悉召孙程等还京师。

四年(己巳、129 )

[1] 春,正月,丙寅,赦天下。

[2] 丙子,帝加元服。

[3] 夏,五月,壬辰,诏曰:“海内颇有灾异,朝廷修政,太官减膳,珍玩不御。而桂阳太守文砻,不惟竭忠宣畅本朝,而远献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还之!”

[4] 五州雨水。

[5] 秋,八月,丁巳,太尉刘光、司空张皓免。

[6] 尚书仆射虞诩上言:“安定、北地、上郡,山川险厄,沃野千里,土

壤之饶,捐自然之财,不可谓利;离河山之阻,守无险之处,难以为固。今三

[6] 尚书仆射虞诩上书说:“安定郡、北地郡、上郡,山川险要,沃野千里,土地适合畜牧,河水可以灌溉农田和运输粮秣。可是,近遭安帝永初元年以来战乱,诸羌部落纷纷溃逃到中国境内,郡县战乱饥荒,历时二十余年。舍弃富饶肥沃的土地,抛掉自然的财富,不能说是有利。并且,现在的边界远离山川要隘,在无险之处难以固守。因三郡没有恢复,在长安的皇帝园陵没有屏障。然而,公卿怯懦,得过且过,故意夸大其辞,提出种种疑难,只知计算耗费,而不管国家安全。建议陛下广泛听取意见,采用最好的策略。”九月,顺帝下诏,命安定郡、北地郡、上郡的郡治,重新迁回原来的地方。

[7] 癸酉(十二日),擢升大鸿胪庞参为太尉,主管尚书事务。太常王龚为司空。

[8] 冬季,十一月庚辰(二十日),司徒许敬被免官。

[9] 鲜卑侵犯朔方郡。

[10]十二月乙卯(二十五日),擢升宗正、弘农郡人刘崎为司徒。

[11]同年,西域于国王放前诛杀拘弥国王兴,擅自立他的儿子为国王,尔后,派遣使者向朝廷进贡。敦煌郡太守徐由请求朝廷出兵讨伐。顺帝下诏,赦免于阗国王放前擅自诛杀的大罪,仅令他归还拘弥国,放前不肯遵命。

五年(庚午,公元130 年)

[1] 夏季,四月,京都洛阳发生旱灾。

[2] 京都洛阳和十二个郡国蝗虫成灾。

[3] 定远侯班超的孙子班始,娶顺帝的姑姑阴城公主为妻。因公主骄横荒淫,班始久积愤怒,于是,用刀剑杀死公主。冬季,十月乙亥(二十日),班始因坐罪被腰斩,他的同母兄弟姊妹,都在闹市处死,陈尸示众。

六年(辛未、公元131 年)

[1] 春季,二月庚午(十七日),河间孝王刘开去世,儿子刘政做他的继承人。刘政骄傲凶狠,不遵守法令。顺帝认为,侍御史、吴郡人沈景刚强而有能力,于是擢升他为河间国相。沈景到国就任,晋见河间王刘政时,刘政衣冠不整,双腿叉开,傲慢无礼地坐在殿上。侍郎唱名,让沈景拜见刘政,但沈景站在那里不行礼,反问:“大王在哪里?”虎贲卫士说:“这不是大王吗?”沈景说:“大王不穿大王的衣服,和常人有何区别?今天是诸侯王国宰相晋见诸侯王,岂是晋见无礼之徒?”刘政感到惭愧,更换衣服,沈景这才参拜。沈景参拜完毕出来,在宫门外,请出河间王傅,责备说:“先前我从京都洛阳动身,拜见皇上,接受诏书,皇上认为河间王态度不恭敬,命我检查督责。你们空受朝廷爵禄,连一点教导的工作都没做?”于是沈景奏请朝廷,要求将他们治罪。顺帝下诏责备刘政和河间王傅。其后,沈景又逮捕一批奸佞之徒,奏请查办他们的罪恶,诛杀其中情节特别恶劣的数十人,还平反冤狱,释放出一百余人。刘政于是改变节操,悔过自新。

[2] 顺帝认为伊吾一带土地肥沃,又靠近西域,匈奴一直利用这个地区,进行劫掠和骚扰。三月辛亥(二十九日),下令恢复伊吾屯田,与和帝永元年间一样,设置伊吾司马一人。

[3] 当初,由于安帝轻视典籍,博士不再讲习,门徒学生互相看着学业荒怠,人员离散,太学的房舍倒塌敝旧,破败得成为菜园,牧童、樵夫在附近砍柴割草。将作大匠翟上奏,请求加以修缮,诱导后生求学,顺帝采纳了他的建议。秋季,九月,重新修缮太学,共建房二百四十幢,一千八百五十间。

[4] 护乌桓校尉耿晔派兵攻击鲜卑,将其击破。

[5] 护羌校尉韩皓将湟中地区的屯田,转移到两河即赐支河和逢留大河之间,以逼近西羌诸部落。正当这时,韩皓因事获罪,被调回京都洛阳,由张掖郡太守马续接任护羌校尉。两河之间的羌人诸部落,认为屯田地区靠近他们,恐怕受到攻击,于是,互相解除仇怨,订立誓约,各自加强戒备。马续上奏朝廷,将屯田地区仍然迁回到湟中,羌人这才放心。

筮,既未必当贤;就值其人,犹非德选。夫岐嶷形于自然,天必有异表,宜参良家,简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钧以貌;稽之典经,断之圣虑。“帝从之。

恭怀皇后弟子乘氏侯商之女,选入掖庭为贵人,常特被引御,从容辞曰:“夫阳以博施为德,阴以不专为义。《螽斯》则百福所由兴也。愿陛下思云雨之均泽,小妾得免于罪。”帝由是贤之。

阳嘉元年(壬申、132 )

[1] 春,正月,乙巳,立贵人梁氏为皇后。

[2] 京师旱。

[3] 三月,扬州六郡妖贼章河等寇四十九县,杀伤长吏。

[4] 庚寅,赦天下,改元。

[5] 夏,四月,梁商加位特进;顷之,拜执金吾。

[6] 冬,耿晔遣乌桓戎末魔等钞击鲜卑,大获而还。鲜卑复寇辽东属国,耿晔移屯辽东无虑城以拒之。

[7] 尚书令左雄上疏曰:“昔宣帝以为吏数变易,则下不安业;久于其事,则民服教化;其有政治者,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公卿缺则以次用之。是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汉世良吏,于兹为盛。今典城百里,转动无常,各怀一切,莫虑长久。谓杀害不辜为威风,聚敛整办为贤能;以治已安民为劣弱,奉法循理为不治。髡钳之戮,生于睚眦;覆尸之祸,成于喜怒。视民如寇雠,税之如豺虎。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见非不举,闻恶不察。观政于亭传,责成于期月;言善不称德,论功不据实。虚诞昔获誉,拘检者离毁;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而求名,州宰不覆,竞共辟召,踊跃升腾,超等逾匹。或考奏捕案,是亡不受罪,会赦行赂,复见洗涤,朱紫同色,清浊不分。故使奸猾枉滥,轻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动百数。乡官、部吏,职贱禄薄,车马衣服,一出于民,廉者取足,贪者充家;特选、横调,纷纷不绝,送迎烦费,损政伤民。和气未洽,灾眚不消,咎皆在此。臣愚以为守相、长吏惠和有显效者,可就增秩,勿移徙;非父母丧,不得去官。其不从法禁,不式王命,锢之终身,虽会赦令,不得齿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徙家边郡,以惩其后。其乡部亲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从政者,宽其负算,增其秩禄;吏职满岁,宰府州郡乃得辟举。如此,威福之路塞,虚伪之端绝,送迎之役损,赋敛之源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宁其所矣。”帝感其言,复申无故去官之禁,又下有司考吏治真伪。详所施行;而宦官不便,终不能行。

雄又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材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从之。左雄又上书说:“孔子曰:”四十岁而不惑。‘《礼记。曲礼》曰:“四十岁智力强盛,才出来做官。’请从现在开始,孝廉科的人选,年龄未满四十岁的,地方官府不得举荐。凡是被举荐的孝廉,都应先到司徒府报到。如果是儒生,则要考试他所师承的那门学问;如果是在职的文吏,则要考试起草上奏朝廷的表章。并将他们的副本,送到皇宫的端门,由尚书检查虚实,以观察他们的杰出才能,以建立良好的风气。凡是不遵守上述规定的,依法定罪。如果有特殊的才干和能力,当然也可以不限年龄。”顺帝听从。

胡广、郭虔、史敞上书反驳说:“凡选举,都是根据才能,不要拘泥于某种固定的制度。陈平六出奇计以佐高帝,不是出自儒家的经学。子产在郑国和晏子在东阿的政绩,也不一定是因为他们善于起草上奏的表章。甘罗和子奇受到重用时,年龄离四十岁还差得很远。终军和贾谊名扬天下,都在二十岁左右。从前世以来,实行荐举制度,从来没有改变过。现在,陛下以一位臣子的建议,违背先朝的传统典章,便利并不明显,而人心不满。纠正错误和变更常规,是重要的政事,而既未征求三公府等有关官署的意见,也未和官员们商议;如果诏书颁下,有人会有反驳的意见。要是不准有异议,则朝廷难以实行;要是准许有异议,则圣旨已经下达。我以为,应把这件事交付百官,充分听取赞成和反对的意见,然后查找优劣,仔细地作出公允的决定。”顺帝不听从。

辛卯(疑误),顺帝初次命令:“郡、国荐举孝廉,限年四十岁以上;儒生必须精通儒家经典,文吏必须善于起草上奏的表章,才得应选。如果有像颜回和子奇那样的特殊才能,则不受年龄的限制。”

后来,广陵郡所荐举的孝廉徐淑,年龄不满四十岁。尚书郎诘问他,他回答说:“诏书上说:”如果有像颜回和子奇一样的特殊才能,则不受年龄的限制。‘所以本郡让我来应选。“尚书郎无法反驳。尚书令左雄又诘问说:”颜回听到一件事,可知道十件事,孝廉听到一件事,可知道几件事呀?“徐淑无话可说,于是,被罢黜送回故乡,郡太守也受到牵连而被免官。

袁宏论曰:计划一件事情,建立一项制度,用来治世教人,一定要使它可以实施才行。古人所说的四十岁而做官,不是说一定要四十岁才可以做官;而是认为当官之时应在强盛之年,所以举出一个大的界限,以作为一般人的适中标准。况且,颜回、子奇,乃是一代奇才,而要用他们作标准,岂不太偏了吗?

然而左雄公正精明,能洞察真伪,坚决地推行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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