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纪四十九孝灵皇帝上之下熹平元年(壬子、172 )
[1] 春,正月,车驾上原陵。司徒掾陈留蔡邕曰:“吾闻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礼,始谓可损;今见威仪,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恻隐,不易夺也。礼有烦而不可省者,此之谓也。”
[2] 三月,壬戌,太傅胡广薨,年八十二。广周流四公,三十余年,历事六帝,礼任极优,罢免未尝满岁,辄复升进。所辟多天下名士,与故吏陈蕃、李咸并为三司。练达故事,明解朝章,故京师谚曰:“万事不理,问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然温柔谨悫,常逊言恭色以取媚于时,无忠直之风,天下以此薄之。
[3] 五月,己巳,赦天下,改元。
[4] 长乐太仆侯览坐专权骄奢,策收印绶,自杀。
[5] 六月,京师大水。
[6] 窦太后母卒于比景,太后忧思感疾,癸巳,崩于云台。宦者积怨窦氏,以衣车载太后尸置城南市舍,数日,曹节、王甫欲用贵人礼殡。帝曰:“太后亲立朕躬,统承大业,岂宜以贵人终乎!”于是发丧成礼。
节等欲别葬太后,而以冯贵人配。诏公卿大会朝堂,令中常侍赵忠监议。太尉李咸时病,扶舆而起,捣椒自随,谓妻子曰:“若皇太后不得配食桓帝,吾不生还矣!”既议,坐者数百人,各瞻望良久,莫肯先言。赵忠曰:“议当时定!”廷尉陈球曰:“皇太后以盛德良家,母临天下,宜配先帝,是无所疑。”忠笑而言曰:“陈廷尉宜便操笔。”球即下议曰:“皇太后自在椒房,有聪明母仪之德;遭时不造,援立圣明承继宗庙,功烈至重。先帝晏驾,因遇大狱,迁居空宫,不幸早世,家虽获罪,事非太后,今若别葬,诚失天下之望。且冯贵人冢尝被发掘,骸骨暴露,与贼并尸,魂灵污染,且无功于国,何宜上配至尊!”忠省球议,作色俯仰,蚩球曰:“陈廷尉建此议甚健!”球曰:“陈、窦既冤,皇太后无故幽闭,臣常痛心,天下愤叹!今日言之,退而受罪,宿昔之愿也!”李咸曰:“臣本谓宜尔,诚与意合。”于是公卿以下皆从球议。曹节、王甫犹争,以为:“梁后家犯恶逆,别葬懿陵,武帝黜废卫后,而以李夫人配食,今窦氏罪深,岂得合葬先帝!”李咸复上疏曰:“臣伏惟章德窦后虐害恭怀,安思阎后家犯恶逆,而和帝无异葬之议,顺朝无贬降之文。至于卫后,孝武皇帝身所废弃,不可以为比。今长乐太后尊号在身,亲尝称制,且援立圣明,光隆皇祚。太后以陛下为子,陛下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子无黜母,臣无贬君,宜合葬宣陵,一如旧制。”帝省奏,从之。
秋,七月,甲寅,葬桓思皇后于宣陵。
[7] 有人书朱雀阙,言:“天下大乱,曹节、王甫幽杀太后,公卿皆尸禄,无忠言者。”诏司隶校尉刘猛逐捕,十日一会。猛以诽书言直,不肯急捕。月余,主名不立;猛坐左转谏议大夫,以御史中丞段代之。乃四出逐捕,及太学游生系者千余人。节等又使以他事奏猛,论输左校。
初,司隶校尉王寓依倚宦官,求荐于太常张奂,奂拒之,寓遂陷奂以党罪禁锢。奂尝与段争击羌,不相平,为司隶,欲逐奂归敦煌而害之;奂奏记哀请于,乃得免。
初,魏郡李为司隶校尉,以旧怨杀扶风苏谦;谦子不韦瘗而不葬,变姓名,结客报仇。皓迁大司农,不韦匿于中,凿地旁达之寝室,杀其妾并小儿。大惧,以板藉地,一夕九徙。又掘父冢,断取其头,标之于市。求捕不获,愤恚,呕血死。不韦遇赦还家,乃葬父行丧。张奂素睦于苏氏,而段与善,辟不韦为司隶从事,不韦惧,称病不诣。怒,使从事张贤就家崐杀之,先以鸩与贤父曰:“若贤不得不韦,便可饮此!”贤遂收不韦,并其一门六十余人,尽诛之。
[8] 勃海王悝之贬瘿陶也,因中常侍王甫求复国,许谢钱五千万;既而桓帝遗诏复悝国,悝知非甫功,不肯还谢钱。中常侍郑飒、中黄门董腾数与悝交通,甫密司察以告段。冬,十月,收飒送北寺狱,使尚书令廉忠诬奏“飒等谋迎立悝,大逆不道”,遂诏冀州刺史收悝考实,迫责悝,令自杀;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狱中,傅、相以下悉伏诛。甫等十二人皆以功封列侯。
[9] 十一月,会稽妖贼许生起句章,自称阳明皇帝,众以万数;遣扬州刺史臧、丹阳太守陈寅讨之。
[10]十二月,司徒许栩罢;以大鸿胪袁隗为司徒。
[11]鲜卑寇并州。
[12]是岁,单于车儿死,子屠特若尸逐就单于立。
二年(癸丑、173 )
[1] 春,正月,大疫。
[2] 丁丑,司空宗俱薨。
[3] 二月,壬午,赦天下。
[4] 以光禄勋杨赐为司空。
[5] 三月,太尉李咸免。
[6] 夏,五月,以司隶校尉段为太尉。
[7] 六月,北海地震。
[8] 秋,七月,司空杨赐免;以太常颍川唐珍为司空。珍,衡之弟也。
[9] 冬,十二月,太尉段罢。
[10]鲜卑寇幽、并二州。
[11]癸酉晦,日有食之。
三年(甲寅、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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