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观释论 - 大乘中观释论

作者: 惟净 【25,822】字 目 录

见。云何可说能所见邪。以见离性故。见无性故。或有人言。若谓诸行是空诸法无我。有此理故。如眼所见。即无别异能所见者。彼即无其实果可得。云何乃有识等四法而发起邪。故颂遣言。

见可见无故识等四法无

释曰。如所说理。此能见所见皆不成就。彼果生起识触受爱。如是四法云何和合。若决定有识等四法。即有彼果取法可生。以实无故。次颂遣言。

四取等诸缘云何当得有

释曰。谓以识等及取缘有生缘老死。此等诸法无所成故。无所有故。今此品初他所建立。闻等声等诸说皆止。此中见者悉无所作。是故颂言。

闻嗅味触知如是等诸根

而悉同于上眼见法中说

释曰。此中应知。如眼见说能闻所闻等。譬如能见所有闻等。如应广说。此中且止。已遣一切不和合对治故。此说成就。此中能见所见见法。诸有分别物体无性。今此品中悉为证成。如是义故。

大乘中观释论卷第三

大乘中观释论卷第四

安慧菩萨造

西天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鸿胪卿传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法护等奉 诏译

观五蕴品第四

次第此品今当止遣。彼十二处诸有所作。或有异宗现所安立。谓于胜义谛中实有内外十二处法。以蕴摄故。论者言然此非无所摄道理。但以世俗谛中有其所摄。非胜义谛。以彼诸蕴无实性故。

又有异宗。计所造色有性可得欲谓大种积集所成。

今对遣彼等。是故颂言。

若离于色因色即不可得

释曰。色因者。谓地水火风。彼四大种。由其因故有色处等诸色可得。若离自性即不可得。是故世俗假施设有。若或别异物体有性。此不能说。何所以邪。复次颂言。

离色因有色色则堕无因

无因无有义何法无因立

释曰。若因色中物体有性。即当对说。果色物体而有所成。若无因有果。即无所成义。是故无有无因可见。是中亦无少法可说。复次颂言。

若复离于色有其色因者

即是无果因无果因何立

释曰。若果色中物体有性。即当对说因色物体而有所成。若有因有果彼所作性。如是乃说因法可转。此若如是离色因有色离色有色因者。即彼如是无坚湿暖动诸相离性。眼等青等云何可得。以色声等相离性故。同彼身中坚湿暖动诸有所得。今为对遣彼说。复次颂言。

若已有色者色因无所起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释曰。若言有色。分别色因。或谓无色。或亦有亦无。此如是说。俱非道理。是故应知。非有亦非无。缘义和合尔。

有异人言若尔无因当可得邪。

故颂遣言。

无因而有色是事亦不然

释曰。极成法中无如是说。

胜论者言。我欲谓彼地等极微诸色是无因色。

论者言。彼无相似自类诸色无有体相。如是分别是果非果。俱非道理。譬如瓶等。地等所成。彼非无因。然极微因。无实因性。以无因故。如虚空等非一边故。此说非彼因性可得本性无体故。虽瓶等有因。而非意中谓彼一向有体可成。亦非同生性。以极微因而无果故。既非同生性。彼即非道理。又若分别虚空等。常非一切所向。以虚空等方分分别。若或别异有性可立者。故颂遣言。

是故于色中离有无分别

释曰。如其分别于诸色中能造所造若果若因计有体者。皆是诤论。安立处所。于自所成中而有相违。如佛所言。色处者。谓四大所造。彼能造义。即因义成。应知所说非胜义谛。复次颂言。

果若似于因此说即不然

释曰。彼诸大种坚湿暖动自性而不可见。非彼自性色有所得。是故非诸大种与果和合。

有异人言。若尔即果不似因邪。

为遮遣此义。故颂答言。

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释曰。若不相似性即无果可成。止其果性故。受等多义亦同此说。复次颂言。

所有受心想诸行一切种

及余一切法皆同色法说

释曰。彼受心想行皆同色法。止遣诸相。如所遮遣。是义应知。云何受心想行如彼色邪。谓离诸因即不可得。以眼色等因诸有分位彼彼无实因性所成。若或离彼无实因性。是中亦无少法可得。亦非离受等果见有眼色等因。以无果故因亦无体。若离自因有受等果而可成者。即离受等果。彼因亦有心。若离心因心可立者。是法无因。无有此义。何法无因而可立邪。若复离于心有其心因者。即是无果因。无果因何有此如是等。诸有所说。应知有为之法若离诸蕴而有性者。他所计执。譬如瓶等。若一性异性。皆止其义。余一切法亦如是说。复次颂言。

彼一切诸法皆同色法说

若诤论安立随所起即空

复次若有乐说空者。应以空义答。是故颂言。

一切不离空一切得成就

又复显示彼一切法无自性义。是故颂言。

若见一物性一切法亦然

若解一法空一切皆空故

言说有所得诸所作皆空

一切无所得一切皆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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