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聞、然其大畧不過如此、漢承秦敝、不能深考古制、諸帝之廟。各在一處。不容合為都宮。以序昭穆。明帝遵儉自抑。不復別為寢廟。而子孫遂為同堂異室之制。嗣是更歷魏晉。下及隋唐。皆不能有所裁正。至論宋事。亦以不為太祖特立廟為憾此朱子之言。後學相守以為確論者也。恭惟 太祖高皇帝、受天明命、以有天下、初為四親各別立廟、 德祖居中、 懿祖居東第一廟、 熙祖居西第一廟、 仁祖居東第二廟、廟皆南向、東西兩夾室、兩廡三門、門設二十四戟、外為都宮、正門之南、別為齋次、其西為饌次門東為神廚、其一時制度、儼合古禮、嗣後改建 太廟、始一遵同堂異室之制、郊庙之制始終不同者其始行古其後合今也夫既遵古制以各立廟。矣。一旦襲用漢唐故事。是盖神謨英斷。必有所以然。議禮者終以為非古之制也。恭遇 皇上、俊德憲天聖學稽古、天地百神之祀典、皆巳釐正、制度儀文、昭然可述矣、獨于宗廟之制、未之修復、所以形於 御札、宣於召問、謀之輔部大臣者屢矣、臣等恭聞 聖諭、仰見大聖人制禮作樂之志、奉先思孝之誠、盖欲追復三代之禮、以成一王之制、將以垂諸萬世而不刊者也、臣等躬逢斯盛、仰奉明旨、敢不思所以對揚休命乎、但臣等廣集眾思、愚有一得、不敢不為 陛下陳之、臣等嘗聞廟者、所以象生之有朝也。寢者、所以象生之有寢也。建之觀門之內、不忍遠其親也。位之左。不敢死其親也。是其營搆之制。奠兆之所。各有定則。不可以意為者。即今 太廟南邊宮墻。東邇 世廟。西阻前朝。地勢有限。輔臣禮官、巳奉 聖諭、太廟三殿俱不動、則是 太廟周垣之外。左右隙地。不盈數十丈耳。若依古制。三昭三穆之廟。在 太廟之前。以次而南。則今 太廟都宮之南。至承天門墻不甚遼遠。即使盡闢其地。以建羣廟。亦恐勢不能容。若欲小其規模。不必別為門垣寢廡。則又不合古禮。况古人七廟九廟。制度皆同。 太廟營構巳極弘壯。而羣廟隤然卑隘。恐非所以稱生前九重之居也。議者欲除 太廟兩廡。則非特不中典禮。而裁損廟制。事體尤重。且諸王功臣之祀。又將置之何所。非臣等所敢聞也。且臣等聞之。廟者。貌也所以形貌祖考而禮之明者也。寢者。寢也所以寢息祖考而妥之幽者也有廟無寢。則神將安棲。議者欲藏其主于夾室之中。夫夾室者。側室也。所以藏祧廟之主也。以親廟未毀之主。而藏之夾室。恐非禮矣。至謂周人廟制約儉。宜摹倣而為之。是又徒耳熟陳言。而未嘗精於心計者也。夫周廟門容大扄七箇。圍門容小扄三箇。則大門實容二丈一尺。小門實容六尺。引斷精確其制度之弘且過於今烏在其為儉約也。况臣等恭覩 世廟之制。盖損於 太廟之數多矣。今欲建立羣廟。其規制高廣。又豈可損於 世廟乎。且 太宗功業之盛比隆 太祖。而 憲宗又我 獻皇帝父也。 二廟規制。視 世廟尤不當有一毫降損而後可。不然、則 聖心於此又有所大不安也今 太廟之主。自我 太宗而下凡七聖。茲欲為立廟。將依古制為三昭三穆而止立六廟乎。將依商周之制以 太宗為百世不遷之宗。而加立七廟乎。夫規制既不可降損。而欲擬諸 世廟。森然並建七廟於 太廟之南。豈惟地小不足以容。殆恐宸居左偏。宮室太盛以陰陽家說。未免有偏缺壓制之嫌。此就地勢規制而言。臣等所未敢輕議者也。臣等竊謂即使各廟既成。 陛下以一人之身。冠冕佩玉。執圭服袞。循紆曲之途而欲於一日之間徧歷羣廟。為之興俯拜起升降奠獻雖有強力之容。肅敬之心。且將薾然疲??几。非獨筋力有所不逮。而日力亦有所不給矣議者乃引周禮宗伯代后獻之文謂羣廟之中、可以遣官攝祭是又未嘗深惟禮意者盖古者宗廟之祭。君后迭獻是以后不與祭。則宗伯可以代獻。謂同在一廟之中而代后之亞獻者言也未聞人臣可以代天子行事而遂主一廟之祭也且古者諸侯助祭。多同姓之臣。以之代攝。猶之為可。何也。同一祖宗之子孫也。今之陪祀執事者。可以擬古諸侯之助祭者乎。孔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是有故不得與祭。而其心猶以為如不祭也。况 陛下之仁孝誠敬。可以終歲舉祭。止對越 太祖之廟而不一至羣廟乎。且規制必備而成廟。門垣堂廡寢室是也。儀文必備而成禮陪位樂舞之數是也。今欲立為七廟或八廟之制。則每廟之中。致祭之時。皆當有樂舞之數。陪祀之位而後可。若曰降從簡易。而垣寢不備、樂舞不陳。主祭不親。則是本欲尊之而反卑。本欲親之而反疏。秪見貶損而未見所以為隆重矣。先年大學士丘濬謂宜間一日祭一廟歷十四日而徧七廟。此盖無所處而強為之說。不自知其言之涉於迂闊。此就禮節儀文而言。臣等所未敢輕議者也。臣等竊聞先儒馬端臨曰。後世之失禮者。豈獨廟制一事。而廟制之說。自漢以來。諸儒講究。非不詳明。而卒不能復古制者。以昭穆之位太拘故也。必欲如古制立廟。必繼世而有天下者皆父子相繼而後可。若兄弟世及。則其序紊矣周孝王以共王之弟。懿王之叔。□懿王而立。故晦庵廟圖。宣王之世。則以穆懿夷為昭共孝厲為穆。夫穆王於世次昭也。共王為穆王之子。於世次穆也。懿王為穆王之孫。則繼穆王而為昭是也孝王為共王之弟。而以繼共王為穆。雖於世次不紊。然以弟而據孫之廟矣。至夷王為懿王之子。世次當穆。而圖反居昭厲王為夷王之子。世次當昭。而圖反居穆則一孝王立。而夷厲之昭穆。遂至于易位。於是晦菴亦無以處此。不過即其繼立之先後以為昭穆。而不能自守其初說矣。又况宣王之世三昭三穆為六代則所祀合始於昭王。今因孝王廁其間。而其第六世祖昭王。雖未當祧。而已在三昭三穆之外。則雖名為六廟。而所祀止於五世矣。然此所言者。昭穆祧遷之紊亂。不過一代而已。前乎周者為商。商武丁之時。所謂六廟者。祖丁南庚陽甲盤庚小辛小乙是也。然南庚者祖丁兄子。陽甲盤庚小辛小乙又皆祖丁子也。姑以祖丁為昭言之則南庚至小乙皆祖丁子屬。俱當為穆。是一昭五穆。而祖丁所祀。上不及曾祖。未當祧而祧者四世矣。後乎周者為唐。唐懿宗之時。所謂六廟者。憲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是也然穆宗宣宗。皆憲宗之子。敬宗文宗武宗。又皆穆宗之子。姑以憲宗為昭言之則穆宣為穆。敬文武為昭。是四昭二穆。而懿宗所祀。上不及高祖。未當祧而祧者三世矣。盖至此而不特昭穆之位偏枯而祧遷之法亦復紊亂。若必欲祀及六世。則武丁之時。除太祖之外。必創十廟。懿宗之時。除太祖之外。必創九廟而後可。且繼世嗣位者。既不能必其為弟為子。而創立宗廟之時。亦安能預定後王之入廟者。或穆多昭少如殷之時。或昭多穆少如唐之時哉。若必欲昭穆不紊。則立廟之制。必須屬乎昭者於太祖廟之左建之。屬乎穆者。此論明快或古者立庙其制如此於太祖廟之右建之。方為合宜。而預立六廟。定乎三昭三穆。以次逓遷之說。不可行矣。似反不如東都以來同堂異室共為一廟之渾成也。此則往哲之論。足證今事。就昭穆祧遷而言。臣等所未敢輕議者也。臣等仰惟 陛下。孝思純至 天鑒高明制禮作樂。卓越前聖。方且退託謙冲。下咨廷議。但臣等愚昧。非不知古禮當復。而事理有所難行。惟是 聖諭以為 皇考獻皇帝有 世廟以享祀。而我 文祖太宗以下列聖。乃不得專有一廟以全其尊。斯言也 亦善作收局皇天列祖。實鑒臨之。天下後世。可以仰見 陛下。純孝至誠大公至正之心矣。但臣等愚見。則以為列聖同享 太廟。巳極尊崇。而 皇考專居 世廟猶為退遜。若廟制大小不倫。行祀親攝或異。則尊卑厚薄之分。反不足以稱 陛下孝敬之誠。恐又未免有遺憾矣。臣等竊見今歲孟春。 陛下更定特享之儀正 太祖南面之位。以為太廟之始祖。又為 列聖各設帷幄。祭俱南面。各自奠獻讀祝臣等仰服 陛下。酌古準今。因旹制宜儼乎各廟專祀之義。雖古人制禮精微之意。亦不過如是而巳。况向來恭聞 陛下有諭輔臣御札云。祀典宜正。廟制難更。大哉皇言。實萬世之寶訓也。今臣等復議得 太廟九間同為一堂。雖有帷幄。而無所間隔。嫌於混同。未稱專尊之敬請以木為黃屋儼如廟庭之制。每廟設一於殿之一間。又設帷幄於其中。 太祖居中盡北。 太宗而下。 列聖依昭穆之序以次稍南。位置如古建廟之制。則 太祖列聖。各得以專其尊。足以申 陛下尊尊親親之情。而於古禮亦庶幾矣
○請勑戒飭土魯番天方國夷酋疏
主客清吏司案呈、嘉靖十一年十一月、該陜西行都司都指揮同知徐威等、起送土魯番并天方國等地面速壇滿速兒王等、差來夷使馬黑麻虎力奶翁等、赴京進貢、該本部將各夷使進到方物驗收、及將各番王求討事情、俱經具題給賞外、即今差官督發各夷起程、查得今次土魯番入關進貢、共二百九十名天方國一百三十七名、緣舊例各夷入貢。十人內准與起送一人。其土魯番等處來貢。止許與哈密依時同來。並不許過十人。後為寬禁例以舒夷情事。又准每十人起送二人。其土魯番天方國兩處先年赴京人數。多不過二十餘人。惟是今次到京人數倍多。且開列地面王號動致數十。以致求討之支。不勝其繁。不惟違越舊規。抑亦非以小事大之體。若不及今區處將來踵襲故常。於賞賜則難於應付。於體統則難以制馭。恐非善後永久之圖等因。案呈到部、看得西域諸國載在會典。惟是土魯番。天方國撒馬兒罕等乃其國號。其稱王者亦止是一人。前此求討番文。除國王外。多者不過十餘紙。大抵皆稱王母王弟王子頭項。其餘部落地面。類稱頭目名色。惟是今次土魯番開稱王號者七十五人。天方國稱王號者二十七人。不別孰為國主孰為部領。今次 勑書回賜之間若一槩具答。如其所稱。則是所開地面皆係入貢之國而彼國亦無復君臣之辯矣。此等事體。大有關係廟堂之上。宜有處分。一以尊中國之體。一以折外夷之奸。多稱王號者欲優給賞賚故爾况其稱號名目既多。則貢物雖微自當加例給賞。求討相同。自當逐項回答。且一次准許。日後遂為成例。將來不副其無厭之求。則執詞啟釁。未必不繇於此。宋人歲幣之事。盖可鑒已。所以富弼當國家事勢逼迫之旹。猶力爭獻納二字。古人慎重事體如此夷狄豈得不畏。我 朝以堂堂一統國勢尊強。非前代比。况 列聖相承。神威聖武。四夷震疊。泰山之勢何所不壓。而蕞爾小夷。乃或肆其狡詐。槩稱王號。僣凟 天朝。揆諸國無二主之義。責之以小事大之道。彼將何詞。為此臣等議得今次回賜 勑書。除各國國王一人。宜從本等稱號。其餘恐未可類以王號回答。合無請自 聖裁勑下內閣輔臣。從長議處。撰勑一道。發明華夷君臣大義。備述 祖宗相待外夷。恩威並用。舊規。丁寧 天語。示以畫一之令。責付進貢夷使賫還本國。宣示國王。俾知遵守。庶懷柔之道。制馭之方。各得其宜。斯為 聖王禦戎之上策也。
○議處降答各夷勑書稱謂疏
臣等議得土魯番天方國、自弘治正德及嘉靖八年以前、入貢屢次 赴京使臣、求討物件、稱呼名號、並未有如今次之多、是以本部欲乞 聖裁、勑下內閣輔臣、從長議處、誠欲尊崇國勢、節省國儲、將以少効芹曝之愚也、今內閣輔臣題稱前因、復蒙 陛下勑令禮兵二部從長議處是臣等初意。欲伸中國之威。而惜夫體。輔臣之意。恐召外夷之怨。而啟乎釁。皆以納忠於 陛下。非為身謀也。但看得西域諸國之稱王號者。惟土魯番天方國撒馬兒罕三國。節年入貢。其餘。如日落等國。國名尚多。來朝絕少。自與土魯番等國不相統屬。查得土魯番自弘治正德以來入貢十三次。天方國自正德以來入貢四次。每次稱王號者多止一人或二人三人。其餘多稱頭目親屬。嘉靖二年八年。天方國稱王號者始多至六七人。土魯番稱王號者始多至十一二人。而二年內撒馬兒罕始稱王至二十七人。內閣題稱先年亦曾有稱王至三四十人者。盖即嘉靖二年併三國而數之有此數也。若今次土魯番、則七十五王、天方國則二十七王、而近日續到撒馬兒罕、則五十三王、并而數之、則為百五六十王矣、是前此來朝稱王。並未有如今次之甚。其所稱王號。查與舊文並無相同。即有同者。地面又復不同。及查 先朝回賜勑書、弘治以來、或止回本國國王一人。其餘頭目親屬。即該載一敕之中。或一地面幾處內。一地面頭目幾名。不拘多少。賜勑一道。或各照親屬名色。如嘉靖八年。每人賜勑一道。今開列地面既多。稱呼王號者尤多。揆諸舊例。殊為參差不一。必欲依文回答。如??山王?年撒馬兒罕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