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 -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百二

作者: 陳子龍 選輯11,224】字 目 录

 新河之議、本出僕意、然非有成心也、今執事查勘詳悉、明示不可、不狥僕意、亦可謂無成心矣、願即題止可也、葢可開則開以濟運。所以為 國也。不可開則止。以免無利之害。亦所以為 國也。而我何與焉。其初獻議之人、不責建議之人處置更為得宜亦須善慰遣之。無讓其失策。恐阻將來任事者之心。至于海有可通之路。聞之甚喜。但不知事果何如。殊切懸企。倘有下落、願早示知、若得諧此、則於 國有萬分之利。而又無一毫之勞費。縱使新河可開。亦不及此。而况云不可耶。執事忠于謀 國、委曲明盡、而又不依違顧望、徒事迎承、僕寔心服之、人回草草布意、以安執事之心、其撫按二司、亦乞告以僕意恐其不喻、謂與初議相左而意或有不暢也

○答河南栗廵撫

民兵在省團操、及磁州屯劄者、其事已久、然於 國無一毫之益。而於民有十分之害。今既數年。曾何所用。可見之效。已如此矣。於今不處。又待何時願早為題請使血脉仍歸故處、則病尚有醫也、至於選留精壯。以衞會省。然聞豫省內地額兵甚少有事殊為艱難似亦不必葢省中自有軍衞何用外兵今只復 先朝之舊。則上下皆安矣。其處分有司云云、敬聞教便當加意為之也、人回不悉、統惟照亮、

○與河南梁廵撫論捕盜第二書

承示彌盜之法、可為曲盡、自茲中土之民、得安生矣、大抵多盜之故。只是有司蒙蔽。以有為無。而盜亦有欵有司之法當今□□不攻大郡而專掠別縣亦恐事大難于後來抵對也其刼庫與夫刼有名之家。便不肯為。恐聲著而累有司不得不捕也卻只於小宦與百姓富家。任意為之。有司見其事小。不得聞於上官。故亦不問及。至養成大勢。則刼庫與有名之家。公然為之而莫敢誰何矣。自此而上非揭竿而呼之事耶。僕所以抱深憂者。非為身家計。葢為 國家慮也。今徧地皆盜矣其勢愈盛而有司愈益怯。可不亟為之處乎。然所以剪除之者、又非可以急遽為也、必是務修彌盜之實。而不可多弭盜之文。彌盜之實。在未生者防之使不得生已形者制之使不得逞。是處有兵。可以隨手而用。凡有動作一二。即捕獲之。勿俟其多又寬首贓未盡之法然只可弭小盜耳使捕者有利可豔而肯自向前其賊夥眾大者。必密招賊中之人。宥其罪。許以擒獲賊首。而遂有其財且得以永為良民。利之所在其中必有自變者大抵有心算之。用計為上。榜文正自無用正不必多出榜文激之而使愈為備也人回草草不悉幸照

◆序

獻忱集序

外制集序

○獻忱集序

國制 聖旦暨元日長至皆稱賀、然惟 藩國留曹暨外寮五品上者具疏、或云國初慶賀詞皆班式亦皆有頒示定式無異同也若 廷臣則賀若謝皆無疏。或即起自嘉靖時也近歲章奏寖盛其在今則節賀無竢言。凡有瑞應、必禮卿首請疏賀。而諸司從之。其大寮遷官、暨有 遣有賜皆疏謝。而小臣亦間有焉。可謂極盛矣。予自遷國子歷詹府南宮皆視篆、賀必草疏、乃侍郎係 御除當謝、尚書大學士、皆例當辭謝、且叨 恩隆渥 遺賚為多、故謝疏亦種種、間乃次第成帙、名獻忱集、藏笥中、夫文以事興。事由時異。斯集也。庸紀時事云爾。駢四儷六文云乎哉

○外制集序

昔嘉靖乙巳春、我 世宗肅皇帝札諭輔臣、令於翰林中簡五六人、或四三人備樞筦之用、意至沃也、於時輔臣舉編修二人、檢討三人、於中秘撰理文官誥勑、曰以備用云、而拱寔在列、先是典誥勑者。或以閣學。或以詹翰長貳。其事既重。而其文亦皆簡實。無失代言之體。後乃屬之兩房供事官。其事既輕。而為文者又率狥情浮濫。新鄭江陵當國俱有揭論王言當簡重所謂以萬乘之尊譽匹夫之賤者寔有焉而失體亦甚矣。至是始還翰林之舊。則其事復重。予乃一滌陋習。特追簡實。且就其所司各加戒勉。以仰副 朝廷訓迪百官之意。非敢遂謂得體也積藁頗多、歲久不復見、歸田之暇、偶於書笥中得數紙、旋復檢索、則散失者多、十存一二而已、因憶 先皇簡微臣於廿年之前。而卒大用于二十年之後。其期待之隆。葢非一日。為鳴咽久之。遂以逸藁錄而藏之家。庸志鼎湖之感思、抑以存鑾坡之故事云爾、

◆雜論

論經筵要務

論輔臣面對

論養相才

論考察

再論考察

論海運漕河

○論經筵要務

帝王創業垂統、必有典則、貽諸子孫、以為一代精神命脉、我 祖宗燕謀弘密、注意淵遠、非前代可及、 聖子神孫、守如一日、治如一日、猗歟盛矣、迨我 穆皇未獲有所面授我 皇上甫十齡、 穆皇上賓、其於 祖宗大法葢未得於耳聞也精神命脉。既所未悉將何以鑒成憲繩祖武乎。今日講經書後、又講貞觀政要等書、臣愚謂宜先知 祖宗家法以為主本此是聖學根本而後可證以異代之事不然徒說他人。何切於用。乃欲於 祖宗列聖實錄所載 聖敬事天之實 聖學傳心之法如何慎起居。如何戒嗜慾。如何務勤儉如何察讒佞。如何總攬大權。如何開通言路。如何進君子退小人。如何賞功罰罪。如何肅宮闈。如何御近習。如何董治百官。如何安撫百姓。如何鎮撫四夷。撮其緊切。編輯成書。進呈 御覽。在講筵則日進數條在 法宮則日披數?。庶乎 祖宗立國之規模保邦之要畧。防微杜漸之深意。弛張操縱之微機。可以得其大較。且今日之域中、 祖宗之天下、即以 祖宗之事行之。切近時事與泛說前代不同合下便是不須更費商證而自無所不當我 皇上聰明天縱。睿智口開。必因而益遡 祖宗精神命脉所在。以覲耿光、以揚大烈、以衍萬年無疆之祚者將在于是、則特為之引其端焉爾。是臣愚犬馬之心也方遂請之、而遂以廢去特述其意於此倘有取而行之者。則犬馬之心。亦自可遂。不必出自我也。

○論輔臣面對

今日輔德之事全未、且莫說朝夕納誨、格君心之非、即平日何曾講論箇道理、商量箇政事、縱急緊不得已事、若使君臣道合劄子正不必多亦只劄子往來而已書既不能盡意而又先經內官之手。拆視而後進 上。幾密之言。如何說得君臣道隔未有甚於此也然事須面議。乃得其情。而面議不得開端。不止內官不樂。人主與大臣說話。恐破甚壅蔽。而輔臣亦不敢苦請面對或反以召對為苦耳若忽然問一件道理未必能知、問一件事體。未必能處。原無本領當面說箇甚所以亦不樂於面對也

○論養相才

聖祖罷丞相、分其權於六卿、而 上自裁决、 成祖始制內閣、以翰林官七人處之、備問代言、商確政務極其寵密、然未有平章之任也。嗣後遂理機務調旨。比其久也則遂隆以師保之官稱輔臣焉。雖無宰相之名。有其實矣。然皆出諸翰林。翰林之官。皆出諸首甲。與夫庶吉士之選留者。其選也以詩文。其教也以詩文。此論切當而他無事焉夫用之為侍從。而以詩文。猶之可也、今既用之平章。而猶以詩文。則豈非所用非所養所養非所用乎。舊制固不敢議、而就中有以為之處焉、亦無不可者、誠宜于其選也、必擇夫心術之正德行之良、資性之聰明、文理之通順者充之、而即教之以翰林職分之所在、如一在輔德、則教之以正心修身以為感動之本、明體達用以為開導之資、如何潛格於其先、如何維持於其後、不可流于迂腐不可狃於曲學雖未可以言盡、然日日提斯、日日聞省、則必有知所以自求者矣、其一在輔政、則教之以國家典章制度、必攷其詳、古今治亂安危、必求其故、如何為安常處順、如何為通變達權、如何以正官邪、如何以定國是、雖難事事預擬。亦必當有槩於中也。於是乎教之以明解經書、發揮義理、以備進講、教之以訓迪播告之辭、簡重莊嚴之體、以備代言、教之以錯綜事理、審究異同以備纂修、而應制之詩文、程士之文藝、在其後焉、面命而耳提之日省而月試之、養之既久、則拔其尤者留之翰林、既留之後、仍以舊業日加淬勵、閣臣時時督課、與之講論試其所有之淺深、觀其行履之實否、比其久也則又拔其尤者而登用之、如此庶乎相可得人、相業必有可觀者、翰林庶吉士固未嘗不可也今也止教詩文、更無一言及於君德治道、而又每每送行賀壽以為文、栽花種木柳以為詩、其沿為故事久矣羣天下英才為此無謂之事而乃以為養相材遠矣

○論考察

國家倣虞廷之制文官三年考滿、三考始論黜陟、然朝覲考察、既有所汰而在任又有死亡丁憂事故去者、則安得便有九年滿者補之、故後又有推陞之例推陞之例行。於是九年考滿者鮮矣。然前朝官尚久任、三考尚有其人、又後久任、之法不行、固有未及三年而陞者焉、葢四五任未一考、而况三考乎、其九年考滿者、間見翰林史官衞經歷等、而餘不復聞、然亦止有陞而無黜、是考績黜幽之典廢。此考察所以不能無也。然法不能無弊、而行之既久。其弊更不可勝言乃遂襲為故套、無復置議者、此士風日敗、而治理所以不興也、自今言之、以六年之官而考於三二人。以六年之事。而核於三二日。則豈能得其善惡之真所以毀譽肆出。飛語中傷。而行事者遂以為據。大奸任其彌縫。小過取其塞責。十分曾無一二之實。此一弊也。六年之間。其考滿者率加以美辭又數陞遷有至二三品者。而考察之時。乃又以原官指摘而黜謫之。夫使其不肖。固當處也。乃何以加以美辭。此論公當使人無辭又數陞遷既加美辭數陞遷乃何又以原官黜謫之先後不一。自相矛盾。非所以示勸懲於天下。此又一弊也。每考察時所去之人。前後不相上下。其數未足、則必取盈。其數已足。即不復問。天下豈有六年之間。不肖者皆有定數。其為苟且了事可知。此又一弊也。考察各衙門皆須有人。如此衙門已有人矣。遂不復動。曰難為他衙門也。如彼衙門無人。亦必以人實之曰。柰何空此衙門也。夫考察本為去不肖也。使不肖者多。不妨盡去。無不肖者。不妨不去。而所為乃如此徒使不肖者徼數年之幸。而賢者受輳數之苦。此又一弊也惟其如此。遂使考察之時不肖者造作言語鼓弄風波。傾陷善人此是大弊政以圖衙門有人而可以免已其善者則畏縮而無以自藏。葢非惟不能去不肖。而尤以長人不肖之計。傷賢者之心。此又一弊也。被黜者既不許辯。科道紏劾不公之例又復不行。遂使奸權於此行忮害之毒。然當今此例通融者多矣以為此乃死局禁錮終身者矣。乃以平日所憾所忌所異巳者。推入其中。使抱沒齒之恨。而不得再見天日。以此人視考察。如必不可脫之囹圄如萬丈必不可出之陷穽。惟恐推其身於此。葢曰平日之蹭蹬貶黜。猶可言也。一推身於此則不可言也而承奉權奸、無所不至。惟恐少忤其意而施毒於此焉、是以朝廷癉惡之條。徒為權奸作威固黨之具。不惟臨事行其傾陷之計。而平日猶持此以為嚇制之機。使朝臣垂首喪氣。無復志節。皆繇於此。此又弊之大者也。嗟乎其弊一至於此、乃國家亦何利而為之、今宜以黜汰之事。令考功司河南道行於、三六九年考滿之時。於理為得。或曰 祖宗九年議黜、三六年不為早乎。曰九年者。既百無一人焉。而三六年又不議黜。將遂無黜陟之典平。且考察有不一載而去之者矣。三六年議黜。不有愈於不一載而去之者乎。且彼一人也考功一司官考之。又總之於堂上。河南一道官考之。又總之於堂上。耳目既多。實自難掩。又非一日而了。乃得以從容體訪審覈是以眾人而考一人以數時而完一事。復者復、陞者陞、黜者黜謫者謫、事自精確、必不至於虧人而是非大相遠也、然方今有緣事參罰不得上考籍者則又如何葢考察畧而考滿詳考察粗而考滿精考察曖昧而考滿明白考察匆劇而考滿從容。較而言之自知矣。然又有未及三六九年考滿。而改節恣肆者則考察亦不可無但不必定在六年。只偶一為之。去其太甚者數人示戒而已。其有被害虧枉者。許人指言研審得情。仍為昭雪庶小人不得施其溷。飛語不得遂其讒、奸人不得終其毒。日日考焉惡者不得徼六年之幸。人人自考焉。善者不至恐輳數之及。何不可者。獨柰何必舍精而事粗。舍詳而事畧。舍明白而事曖昧。舍從容審核而徒事於匆劇鹵莽者也。

○再論考察

大明會典、凡官員任滿考覈、及朝覲考察、各有定制若因事考察、間一舉行、無常例、然在 國初未有也、正統元年、始奏准兩京五品以下官員、從本衙門堂上官考察、如有不才及老疾者、本部驗實具奏定奪景泰三年奏准六部等衙門堂上官考察各屬主事等官才力不勝者降典史、老疾官冠帶致仕、天順八年、奏准本部都察院會同內閣考察在京五品以下文職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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