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 -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七十

作者: 陳子龍 選輯9,668】字 目 录

初意。監歷代置輔臣之大凡。凡內外參用。使可互相補益。則經濟之用益弘。而人才之所長。亦各得以自盡矣。其四曰、重風紀以定 國是、臣惟 國家置風憲之官。六科專於封駁。而院道重於紏劾。葢國是有一定之極、人情易玩、不可無紀、而 祖宗聖不自聖、不敢謂 旨出而皆當也。故設為六科。事必下之六科所無疑。始付之諸司。而事有不繇六科者。雖有 聖旨。諸司不敢奉行。萬一六科不能封駁者。諸司失於撿察。則院道之紏劾隨至。此國是之所以有定。而官必備員。員必久任。任必使之得舉其職者。凡以重之也。邇年 朝廷不輕以要職授人。故員未必備。而蒞其員者又不得久。至於六科之封駁。絕未聞封還 詔旨。而 詔旨之下。間有不繇六科者。諸司竟自奉行。院道雖有紏劾。 陛下亦置不理。夫風紀重地。非備員。則耳目有所未廣。非久任。則歷閱未必老成。嘗讀宋史至李沆引燭焚詔曰。但道臣沆以為不可。其議遂寢。而劉承珪待節度使以暝目。王旦執之遂止。未嘗不嘆君臣相遇之盛。而 聖明之世。乃不使諸臣得張膽正色。盡其封駁之職。 祖宗建置風憲之意。恐不若此也。而 國是將何所賴哉。況今事必 面奏。正諸臣可以盡言之際。臣願 陛下特重其職。備其員也。雖不必盡充原設之額。要不可使之缺用。久其任也。於才可別用者。固不得不序遷之矣。而察其議論平允。真堪恃賴者。非九年不得別遷 詔旨之下。萬出意外。許得封。其有不繇六科竟下者。諸司苟且奉行。院道交劾。而 陛下亦虗懷於上。使諸臣得振其風采。則風紀日重。而 國是為可定矣。至其推補都御史。固不必專用一途。而翰林中素號英正者尤當參用其一二葢以熟正事者備論思。而又以熟理義者備風憲。此其中實有相資之益。雖前所未聞。未為不可。是亦重風紀之道也。其五曰、公采納以廣言路、臣聞帝王之世、言不擇人惟其是而巳後世官守言責、判為二途始所謂言官之名、臣愚謂言官之所以異於他官者。惟其以言為責爾。非彼言而諸臣皆可不言也。故事所當言者。言官不言則有罪。言之而當為稱職。言之而不當。雖不稱職。亦無罪。其非言官者。不言不為罪。言之而當則當賞不當亦無罪。為非其職也。其所異者此而巳。非謂惟言言官當言。餘皆可以默默也。 陛下登極以來 詔書兩下。皆有諸人直言之條。遠近臣民亦嘗精白以承□休矣。除言官與一二名臣外。盡付之該衙門知道而巳。豈天下之至論。果皆萃於一二人哉。而 詔書之下。又何必以直言為詞哉。臣且不暇盡數。即東莞縣布衣譚清海所陳三事、其於 國典所關尤重夫一布衣且然、則上此豈皆迂談而不聞□采一言興一利、且 旨意謂該衙門該部某部、其曰知道一也而一曰該衙門即不許覆行臣猶不詳其意夫前此巳不可矣。方今事必 面奏。 嚴威之下。使非有誘掖鼓舞之術。則漫無言責者。又孰肯干冐 天威。以徒自取辱哉。臣願 陛下與諸臣虗心采納。於凡民臣章奏。不惟其人。惟其言。不惟其官惟其理。否者置之。可者用之。不然臣恐徒有求言之名。殊無用言之實。雖當其責者。亦將解體而況其他乎。其六曰、正體統以防窺竊、臣惟諸臣章奏、雖言之大小不同、然而莫非天職天工。故奉行則責之六卿。謀議則先之閣輔。此皆所謂重任。葢 天職天工。天以付之 陛下。而 陛下又以分任於諸臣。故曰重任也。自是而外。奔走服役。以供一切使令者。則婦寺之細事。雖忠謹之意。不可或忘。要不可與政事等倫。而以 陛下之明聖。自服役掃除之外。亦必不以他事及之。無待卜也。近因一二內??立。有辭免重任之章。內外臣工。遂生疑懼。謂此乃 祖宗以來所絕無之事。或者彼得窺竊政事。則流禍將不小。且 祖宗設侍從之官。不一而足。顧名思義。豈無所為。今 臨御之時。給事左右不止一人。而封事之上。傳逓出入者。莫非中官。則不無窺竊之漸。宜乎臣工之致疑也。今事必 面奏。則奏事之時。侍從諸臣。俱當密侍 左右。而中官非供褻使。不當近前。事無大小。皆當決於 殿庭。而不復傳逓於中官。無假言矣。臣願 陛下推廣其義。即 朝見之時。凡給事 左右。如傳 旨如接 本之類。俱用文武侍從。而 面奏不能皆盡。或有一二當傳奉出入者。亦以付之。不使中官得參與其內。以褻 天職。且 明詔中官自後不得復為辭免重任之疏。使內外大小諸臣。明知政事之重。決不旁及。則體統正而窺竊之漸。亦無自而生。 清明之治。萬世如一日矣。然說者必謂外臣傳奉。則萬一有當入宮者。必為不便。臣惟 陛下勵精勤政。奉天之道。辨天之居。則必不以政事入於 宮中。縱不得已。亦千百之一二焉爾。七曰平好惡以作士氣、聽言者但當觀是非。不當存好惡。眾所同是。一人非之不為逆。人所獨見。眾共是之不為比。惟其當而巳。近日 朝堂論議。未嘗不集眾見。去處未嘗不以公心。但好惡之用。不能無偏、一人唱之、百人和之、意旨所向、靡然同風、少或異同、指以為怪、甚者必置之陷穽而後巳、間有一二不以為然者、疑讒畏罪、不敢發言、及久而亦與之化矣、然則士氣安得而振、公論安得而明哉、方今事必 面奏正君臣上下、都俞吁咈、鼎鼎一堂之時、萬一諸臣復蹈前習、則摧委士氣所損豈曰毫芒、臣願 陛下勑下大小諸臣、平心觀理、意之所與、必知其非、意之所非、必知其羨、眾人言之未必得、一人言之未必非、則公論日明、不惟孤介之士有所倚賴、其氣日振、而所以潛消權焰、振揚 國威者、或有在矣、其八曰戒因循以防陵夷、臣惟 朝堂一言而四海之大如雨之潤物如飲之慰、渴所不逆也葢天下之治惟信則嚴惟嚴則威、而惟當則可信、治功所以日起。而 國勢所以日尊也、苟言出而未必果行。猶得因循舊迹。則其勢必至陵夷。何者、習且玩也。臣始至 京師每見官司下一 欽依。則勃然驚且語。以為 朝廷某事當作何狀。某事當作何狀矣。及考其所施而猶夫故也。何其與今日之弊甚相合也始而驚。既而疑。今則知其為常矣夫知其為常也。則亦復有鼓舞奔走之意哉。古之善觀人國者。不觀其國勢之強弱。而先觀其詔令之信否。玩愒若此。如國勢何。往者巳矣。方今事必 面奏。正事機號令一新之會。臣願 陛下勑下各部院。凡事之礙於施行者。寧不與覆。其覆、而得 旨者。則必申飭內外著實修舉。而 陛下亦以身率於上。擬則必當。言則必行。庶幾因循之習可起。而陵夷之漸可免矣。然說者必謂方今 君明臣良。有言必信。未嘗因循。臣且不暇枚舉。遠如館選之制 先帝欽依。擬及外官。而迨後無一人在部。近如刑部覆議。內犯必正明其罪。巳奉 聖旨曰是矣。而明日復有不知其何罪而發者類而推之。不可謂止此。善善惡惡。乃古今所謂無可奈何之病也。而可復再哉。夫謂其不可。則不如弗覆。輕發則必不能行詔令之當慎以此當而覆。覆而有 旨。而又不行則玩。玩則後雖有不欲行者人亦不以為意犯紀者必多。此陵夷之道也。此大循之所以當戒也。而戒之當。自 陛下始。其在 陛下。又當自此 面奏之旨始。此臣之所繇惓惓者也。其九曰、省繁文以藝功業、臣惟事必 面奏。則萬幾之繁。非一時可盡。必待畢而後歸。治事日不足矣。是故分班之說興焉。每日各部尚書與左侍郎各司郎中。侍 朝待奏。右侍郎率員外郎以下叩□□□先退治事。有大禮大議則皆在。此一說也。又謂 便殿奏事。惟大臣近侍爾。如通政司所引。當仍在外庭。宜分早朝午朝。庶有次第。 早朝諸臣俱在。 午朝則惟該奏事者。又一說也。又有謂 早朝各衙門官。先以本上。 皇上就便殿與輔臣看定 午朝始許 面對賜 旨。其急事仍不拘 前朝。便殿講筵。俱許執 奏。即與議決。惟越宿始下本。則壅蔽之患。正在於此。決所不可者。又一說也。又有謂正大緊關章奏。即當 令講讀官逐一講解。以開動 聖慮。不當惟講經傳。以明急於政事者。又一說也。然 祖宗之制。又有晚朝。大率所要者。在於省繁文。求日用。既不廢朝。又不廢政。葢請 旨於上。出令於下。修政於中。缺一不可。使繁文易務。而不力求其實用。則以始皇之程書。病文王之日昃者。未必無。而事功之不一反繇此起矣。其十曰、修史職以傳□盛大、臣聞史職之廢也久矣、諸臣之建言、亦不一而足矣、而卒未有議行之者、臣知其故矣、不謂 先帝實錄方成。無暇及此。則謂 祖宗所未舉。不敢遽也祖宗所未舉正有望於後人而事關疑信、道存鑒戒、早一日、得一日之力、四海之廣、何患無才、 朝廷之大、何愛一官、而事固有動而不相害者況今 面奏之典既行、則 聖君賢輔、嘉言懿動、必有超今邁古者、不可不紀述其詳、光顯其實、以傳一時之盛、而一二姦邪情狀。如今上 欽定逆案是也亦有當備之以鑒今而懲後者。宋神宗有言。人臣奏對。有頗僻讒慝者。若左右有史官書之。則無所肆其姦矣。斯言也。有以哉。 祖宗設編撰等官。名之曰史。而非九年不得遷。使不遇易世。豈使之坐食而巳。臣願 陛下察古人重史之意。求 祖宗設官之心。每日必輪該若干員。密邇 乘輿。言動奏報。凡耳目所得及者。執簡備書。修為實歷。其耳目所不及者。諸司或以月報。或以季報。或以歲報。隨其事機道里之緩急遠近。而隨至隨纂。亦以附焉。故史職不可不修也。夫是十者、皆□今日之當講者也、皆於 面奏相須者也、惟 陛下察焉、

○直言兵刑二事以暢公論以明治體疏

臣謬叨拔擢待罪言官而 九重萬里聞見有所未真、時勢不能即達、小者既謂不足言、大者則諸臣巳言之、耳目之責、有愧多矣、夫臣所待罪、刑科也、近又叨署兵科、則兵與刑、尤臣所當言者、敢各述一事、少以塞責、惟 陛下察焉、以刑法言之、張齊之為民、 陛下之 特旨也、此人之所不及知者也、臣竊疑之、齊誠黷貨逞讒、則罪何止於為民、如其不然則何贓可追、兩存而致疑之、此 陛下之至明也、欲以發天下之公論也、夫齊之罪所難言也、毛□奏齊□邊商銀十餘萬兩故逮齊詔獄而華亭乞休亦遂以此允都察院言之、科道言之、同科者又言之謂其罪出於盡誣、臣所不敢也、然以都察院之言。科道之言、奉以 聖旨、加以錦衣衛之刑、謂其罪盡出輸服、臣亦不敢也、夫齊安得無罪、邊鎮重臣、易置未久、不聞失事張惶、為考察之說、 先帝遣詔、遠過輪臺、不察其實、指摘為臣下之語、即此二事、巳不容一日廁於言官之列、若謂其黷貨逞讒、則恐未、必此臣所不敢言也、臣里有畜守犬者、嘉賓至、犬向而嚎之、即磔以饗、賓以為敬巳、大喜、是夜失盜而主不知、臣恐賓則喜矣、異日無為 陛下司盜者、夫言及乘輿、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宰相待罪、此重諫官之體也、故曰、選用臺諫、未必皆賢、諫官所言、未必皆是、然須豢其銳氣、而假之重權、所以折姦臣之萌、而防內重之弊、使斯言而非誣也、齊獨非諫官乎、故當時諸臣。是時華亭當國頗久駱公可謂敢言矣欲留徐階之去。固不得抵齊於罪。欲抵齊於罪也。亦不必重發其私。而階之去也者。不當辨巳之無罪。只當明齊之無他。斯於 國體士風。翕然稱快。然當時諸臣、豈見不及此、為 陛下愛賢輔、則不暇為 陛下愛 國體、亦勢之所必至者、而階惟急於白巳之罪、則何暇以文彥博自處。若臣則豈不知齊之非唐介哉。欲為 陛下致唐介。則齊亦千里馬之骨。與其以嚴嵩之所以自厚者厚階。孰若以文彥博待之為尤厚哉。 先帝之世、建言得罪諸臣、其間豈無一二自取、 龍飛以來、因事納忠諸疏、其間豈無一二詿誤、而 陛下悉甄錄之、優容之、即一二觸 聖意者諸臣又為昭雪之、上下之慮俱至遠也、獨齊不為眾所原、彼誠有以自取、抑宋臣有言、當此之時、言人主易。言大臣難。臣嘗三復斯言。不能不為世道增一慨也。當局者迷、旁觀者明、天下曷嘗無公論哉、特未敢發爾、今幸 陛下默發之矣、故臣敢遂言之、以兵務言之、仲秋之 大閱、宰輔之建明也、此人所不敢知者也、臣竊疑之、 陛下之當務、豈無急於 大閱者哉然而輔臣言之、 陛下允之、此 陛下之至聖也、將以推及其所尤急者也、夫 大閱之禮、人所難言也、以為非急務與、則南有寇、北有虜、將領脆而無能、兵氣衰而不振、古人所以克詰兵戎者、豈為無見、臣所不敢知也、以為誠急務與、則為治有體任治有責君明其義、臣能其事各有職分、 祖宗所以置而不舉者、夫豈無謂臣亦不敢知也、夫臣豈不知中冬大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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