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关系,表达了刘勰“割情析采”的基本思想。其中所用“情”、“质”、“理”等概念,都属于作品的内容问题;所用“采”、“文”、“辞”等概念,则属于作品的形式问题。无论是对文学创作还是文学批评的理论探讨,不外就是研究应有什么样的内容和形式,以及二者的关系,所以刘勰总称其创作论和批评论为“割情析采”。刘勰既反对“务华弃实”,也不满于“有实无华”,而一再强调文学创作要有充实的内容和美好的形式,并以“衔华佩实”、“文质相称”为纲来建立其整个理论体系。其理论根据,就是《情采》说的: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鞟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
这段话说明两个重要问题:一方面,“文”和“质”的关系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水的波纹必须要有水才能出现,木的花萼必须依附于木才能产生。这就是“文附质”的道理。如果虎豹没有花斑的皮毛,那就和犬羊的皮革相近,难以表现出其特点来;犀兕的皮革虽然坚韧,还必须涂上一层丹漆,才能美观适用。这就是“质待文”的道理。另一方面,这段话还说明,事物的表现形式,是由内容的特质所决定的。只有“水性虚”的特质,才能产生“沦漪”的形式;只有“木体实”的特点,才能产生“花萼”的形式。犬羊是不会出现虎豹的皮毛的;只有坚韧的犀兕之皮,才有必要涂以丹漆。特定的内容决定了与之相应的形式,这正符合“形立则章成,声发则文生”的“自然之道”的观点,也为刘勰主张文学创作应以内容为主提供了理论根据。
所以,刘勰虽然认为“文附质”、“质待文”,情和采、文和质不能偏废,对二者却并非等量齐观。他说:“夫铅黛所以饰容,而盼倩生于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于情性。”形式决定于内容,涂脂抹粉虽也可以装饰一下容貌,但如果一个人生的本来很丑,那就任何装饰也不能使他变得美丽起来。文学创作正是这样,文采虽然可以美化一下言辞,但如果内容不好,正如本篇所批判的,那种“志深轩冕,而泛咏皋壤;心缠几务,而虚述人外”的作品,完全是说假话,本来心怀高官厚禄,却说他志在山水人外。这样的作品无论用什么美妙的文饰,仍不能成其为好作品。因此,刘勰一再强调“述志为本”,“要约而写真”;主张“为情而造文”,反对“为文而造情”。应该怎样正确处理情和采的关系呢?他提出: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
“经”和“纬”的比喻说明:只有“情”不能构成文学作品,只有“辞”或“采”也不能构成文学作品,必须“情”、“辞”、“采”的结合,经纬相织,才能形成情采芬芳的作品。但必须首先有“经”,才能织以“纬”;必须首先确立思想内容,然后根据内容配以相应的文辞采饰。刘勰认为这是文学创作的基本原理,当然是正确的。
刘勰的这种认识,虽还比较简单和肤浅,但在一千五百年前,能初步认识到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的关系,以及内容决定形式的基本原理,还是很值得珍视的。他讲的“情”和“采”,“文”与“质”,不能没有其阶级和历史的局限,但如本篇所主张的“情”,是指“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以讽其上”的“情”;反对的“情”,则指“心非郁陶,苟驰夸饰,鬻声钓世”的“情”。在六朝时期能提出这样的主张,至少比当时文坛上普遍存在的吟风弄月之情,特别是比之宫体诗作者们的色情之“情”要可贵得多。更值得注意的是,刘勰以“经正而后纬成”,“理正而后摛藻”的思想为指导,来建立其创作论,来论述种种创作技巧,来要求“为情而造文”,就有可能提出一些有价值的创作理论;而其论创作技巧的篇章虽然较多,也就不会是形式主义的创作论了。 (二)创作论的总纲
刘勰把艺术构思问题视为“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因而把《神思》列为创作论的第一篇,这确是他“深得文理”的说明。文学创作过程,是在积累学识、观察和研究生活的基础上,从艺术构思开始的,这显然是刘勰论创作要首先探讨这个问题的原因之一。但其更为重要的意义还在于:《神思》篇从创作原理上确立了刘勰创作论的整个体系,揭示了他的创作论所要研究的全部内容。因此,《神思》就可成为我们研究刘勰整个创作体系的一把钥匙。
有人认为:“《神思篇》是《文心雕龙》创作论的总纲,几乎统摄了创作论以下诸篇的各重要论点。”90这是很有见地的,《神思》的确是刘勰整个创作论的总纲。不过,既然是总纲,就不能仅仅是统摄创作论的“重要论点”;从“论点”上来找《神思》和其他各篇的联系,有些“重要论点”也是很难联系得上的。如《风骨》、《通变》、《情采》等篇,其中重要论点甚多,就很难找出和《神思》篇的具体论点有何联系。《体性》篇的“摹体以定习,因性以练才”二句,即使和《神思》篇的“情数诡杂,体变迁贸”有联系,也显然既不是实质性的联系,也不是这两篇最重要的论点。如果仅仅是统摄其部分重要论点,就未必是总纲了。所谓“总纲”,必须统领全部创作论的内容,囊括从《神思》到《物色》的整个创作论体系。刘勰的创作论,全部内容都是按《神思》中提出的纲领来论述的,他在具体论述中,虽然有所侧重,但《神思》以下二十一篇的主旨,并没有超出其总纲的范围。
这个总纲就是:
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关键将塞,则神有遁心。……是以意授于思,言授于意;密则无际,疏则千里。
这段话涉及文学创作的全过程,并提出了文学艺术物、情、言三要素的三种基本关系:一是物与情的关系。“神与物游……而志气统其关键”,这就是通常所谓心物相接、情景交融的问题;亦即黄侃所释:“此言内心与外境相接也。”91艺术构思其所以是文学创作的一个根本问题,就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它所要处理的是心与物、情与景的关系。任何文学创作,说到底,不外是个如何使客观的物和主观的情相结合的问题,也只有物与情的结合,才能产生文学艺术。但情与物相结合之后,还必须通过语言文字表达出来,才能成为文学作品。因此,刘勰又提出:二、言与物的关系。“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就是说,必须辞令运用得当,才能把客观事物表现出来。三、言与情的关系。文学语言的功能,不外序志述时,抒情状物;文学作品虽然必须情物结合而成,但在实际创作中,往往是有所侧重的。因此,怎样用语言文字把作者的思想感情表达得“密则无际”,也是文学创作的重要问题之一。物、情、言三者的关系,除《神思》篇讲得比较集中外,刘勰在其他地方,也常有论述。如《诠赋》中的“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物色》篇的“情以物迁,辞以情发”等。这说明刘勰在《神思》篇集中探讨了这三种关系,并非出之偶然。他的全部创作论,主要就是研究这三种关系;而文学创作理论所要研究的基本问题,也就只有这三种关系了。下面我们就来考察一下刘勰创作论的具体内容。《神思》主要是讲“物以貌求,心以理应”的心物交融问题。使情和物在艺术创作中密切结合,只是创作过程的结果。情物相融的实现,还有很多复杂问题要研究。就是说,物与情的关系所要研究的,并不只是艺术构思中的物情相融。《物色》中说:“目既往还,心亦吐纳。”这也是物情关系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作者必须接触和观察客观事物,才能心与之会,情与之融;《神思》中强调“博观”,正是这个原因。《物色》中所讲“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情以物迁”等,即客观的物对主观的情的制约作用,这又是物情关系所要研究的另一重要问题。
《神思》以下,从《体性》到《熔裁》的六篇,就主要是研究如何处理情与言的关系了:《体性》是从“情动而言形”,“因内而符外”的道理来论个性和风格的关系;《风骨》是从“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沉吟铺辞,莫先于骨”两个方面,对创作提出情和辞的统一要求;《通变》则主张“凭情以会通,负气以适变”;《定势》是讲“因情立体,即体成势”的创作规律;《情采》更是论“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的相互关系;《熔裁》是要求做到“情周而不繁,辞运而不滥”。以上各篇,都是围绕着情和言的关系,从不同角度进行的论述。
从《声律》到《总术》的十二篇,虽然主要是讲写作技巧上的一些问题,但都不出如何用种种表现手段来抒情写物的范围,也就是说,它研究的不外是言与物和言与情两种关系。如《比兴》篇所讲“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记(托)讽”等,属于情与言的关系;“诗人比兴,触物圆览;物虽胡越,合则肝胆”,则属于物与言的关系。这种艺术方法,“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都是可以的,但都不出述志写物两个方面。除《比兴》篇外,《夸饰》中说,“自天地以降,豫入声貌,文辞所被,夸饰恒存”,“形器易写,壮辞可得喻其真”等,也以研究言与物的关系为主。但较多的篇章所研究的,仍以言与情的关系为主。如《章句》以“宅情曰章”,《练字》说“心既托声于言,言亦寄形于字”,可见从字句到篇章,都是用来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研究怎样练字和安排章句以表达思想感情,自然就是研究言与情的关系了。不过,文学作品既由情物相结合而成,情和物在作品中也往往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刘勰对修辞技巧的论述,有的也不能截然分开是言与物或言与情的关系。如《丽辞》要求“必使理圆事密,联璧其章”,《隐秀》要求“文外之重旨”、“篇中之独拔”等,这只能说是研究如何用表现形式为内容服务,仍不出言与物、情关系的范围。
刘勰在他的创作论中集中研究言和物的关系的,是《时序》、《物色》两篇。这一重要问题虽然只有两篇来论述,但一些基本问题都涉及到了。一是“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虽然“辞以情发”,但情决定于物,则物的变化也必然影响到辞;“歌谣文理,与世推移”,“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讲的就是这种物与言的关系。二是怎样以言写物,这是《物色》篇研究的主要内容,如“以少总多”,“文贵形似”,“体物为妙,功在密附”等。三是“山林皋壤,实文思之奥府”,客观现实是文学的源泉,因此,写作中要“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就是要对所写之物作深入细致地观察。四是“能瞻言而见貌,印(即)字而知时”,言以写物,就应能反映物,可以通过言来认识物。以上几个方面,都是属于言与物的关系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物、情、言的相互关系,在实际创作中是错综复杂的,并不仅限于上述三种基本关系。这不是本文要研究的问题。以上简析只图说明,《神思》篇提出的情与物、言与情和言与物三种关系,是刘勰创作论的总纲。以上事实足以说明,这个总纲是贯串了他的创作论的全部内容的。
刘勰的这个纲领说明两个重要问题:一、他的创作论是比较全面的,并且抓住了创作理论上的一些根本问题;二、这个纲领既显示了创作论的理论体系,也符合全书总的理论体系。前已说明,贯串其全书理论体系的主线是“衔华佩实”;创作论不仅以情与言的关系为重点,且情与言和物与言两种关系所研究的主要目的,都在于如何把作品写得“衔华而佩实”。
(三)摛神、性——艺术构思和艺术风格。
“神”指《神思》,论艺术构思;“性”指《体性》,论艺术风格。刘勰把这两篇合为一组,是因为两个问题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1.艺术构思
“神思”一词,在刘勰之后,继用者甚多:略晚于刘勰的史学家萧子显92、唐代诗人王昌龄93、宋代画家韩拙94、明代文学家谢榛95,直到清代的马荣祖96、袁枚97、现代文豪鲁迅98,都曾在他们的诗论、文论、画论中,用“神思”一词来讲艺术构思。但这个词并不是刘勰的首创,晋宋之际的画家宗炳(公元375—443年)在他的《画山水序》中已讲到:“峰岫嶢嶷,云林森眇,圣贤暎于绝代,万趣融其神思。”99宗炳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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