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在画家“身所盘桓,目所绸缪”的过程中,“应目会心”的构思活动。刘勰借画论的词汇用于文论是完全可能的。至于《神思》以心物交融为中心的艺术构思论,又显然是继承和发展了陆机的《文赋》而来的,不过刘勰比陆机讲的更集中,更深入,也更系统。刘勰在本篇全面提出了作家进行艺术构思的基本修养:
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怿(绎)辞。
要积累丰富的学识,培养辨明事理的才能,研究已往的生活经验以求得对事物的彻底理解,并训练自己的情致,使之能恰当地运用文辞。这四个方面对培养作家艺术构思的能力,都是必要的。从“研阅以穷照”来看,刘勰的要求是很高的。对作者已往的生活阅历,不能凭点滴经验而不假思索地运用,既要对这些阅历加以研究,又要能做到“穷照”。特别是为了把作者头脑中思考到的东西“密则无际”地表达出来,而要求训练用语言表达思想的能力,说明刘勰对语言和思想的密切关系,有了相当深刻的认识,因而才提出在构思过程中,“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也才能在《神思》篇提出言与情和言与物的关系。
要怎样才能“穷照”或“绎辞”呢?刘勰在对汉魏期间司马相如、扬雄等十多个作家的构思情况进行分析之后提出:有的是“心总要术,敏在虑前”,故能“应机立断”;有的则“情饶歧路,鉴在虑后”,所以要“研虑方定”。根据这些经验,刘勰作了如下总结:
难易虽殊,并资博练。若学浅而空迟,才疏而徒速,以斯成器,未之前闻。是以临篇缀虑,必有二患:理郁者苦贫,辞溺者伤乱;然则博见为馈贫之粮,贯一为拯乱之药,博而能一,亦有助乎心力矣。
这段话正阐明了上述四项修养功夫的基本要领,就是:学深、才富、博见、贯一。必须“博见”,才可能“穷照”;只有“贯一”,才能“绎辞”。值得注意的是这四项的关系。刘勰认为,任何作者,如果“学浅”、“才疏”,在创作构思时,必有“苦贫”、“伤乱”二患。解救二患的办法,一是要见多识广,一是要集中思路,突出重点。才学不足造成的二患,既然可用“博见”和“贯一”来拯救,可见对一个作家的艺术构思来说,“博”、“一”二项更为直接和重要。“才”和“学”对一个作家的平素修养来说是必要的,但作者的才力学识,主要应建立在“博见”的基础上,而“贯一”则指出了艺术构思的基本途径。所以,“博而能一”就是艺术构思的基本要领。
在学深、才富、广闻博见的基础上进行艺术构思,就有可能“思接千载”或“视通万里”了。刘勰把构思的特点概括为“神与物游”四字。他具体描述这种构思情况说:
夫神思方运,万涂竞萌;规矩虚位,刻镂无形。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我才之多少,将与风云而并驱矣。这就是“神与物游”的具体说明。作家想到登山,便满脑出现山的形象;想到观海,心里便涌现出海的景色。无论作者才华的大小,他的思路都将随着他想象的景物而任意驰骋。这样的构思活动,和写一般文章的构思是显然不同的。它不仅是紧紧结合着物的形象来想象思考的形象思维,而且是“规矩虚位,刻镂无形”的凭虚构象。这就是说,艺术构思是凭作者平时“博观”所得的基础,通过想象,把没有实体的无影无形的意念,给以生动具体的形态,并把它精雕细刻出来。所以,这完全是一种艺术的创造。刘勰对艺术构思的论述,基本上说明了这种特点。
刘勰论艺术构思的主要不足之处,是没有正面论述作者熟谙社会生活的必要,因而他虽也强调了“博观”,却显得空泛无力。本篇所举想象构思的事例,也全是风云之色、山海之状,虽能说明艺术构思的特点,却不免有引人脱离社会现实的弊病。
2.艺术风格
《神思》篇末曾讲到:“情数诡杂,体变迁贸。”这个“体”,就指风格。由于作者的思想感情非常复杂,因而风格上的变化也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刘勰认为艺术构思中许多细微曲折的地方,是“言所不追”的。但作家的艺术风格虽然变化无穷,其基本情况还是可以探讨的。
在艺术构思过程中,“志气统其关键”,而作者的志气,又和他长期以来的学、习、才、气等素养有关。艺术风格是怎样形成的呢?《体性》篇一开始就写道: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然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铄,陶染所凝,是以笔区云谲,文苑波诡者矣。
这说明:一个作家艺术风格的形成,是由他长期的才、气、学、习所凝结而成的。艺术构思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艺术风格,就因为二者都和一个文学艺术家的才、气、学、习有密切的关系。艺术家的志气在艺术构思中起着关键作用,对艺术风格的形成,也同样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所以,“摛神、性”这两个相关的问题,刘勰合为一组来论述。
《体性》篇的中心论点,是作者的个性决定着他的风格。由于作者的气质不同,个性各异,因而风格也就表现为多种多样。刘勰根据这样的认识,十分肯定地说:“辞理庸俊,莫能翻其才;风趣刚柔,宁或改其气;事义浅深,未闻乖其学;体式雅郑、鲜有反其习:各师成心,其异如面。”正如马克思所引布封的话“风格就是人”100;作者的才、气、学、习不同,思想感情因人而异,其“各师成心”的作品,自然就“其异如面”,风格即人了。从本篇一开始就提出“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的原理来看,这就是情与言的关系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侧面:情决定言,情各不同,由言所体现出来的风格特色也就千变万化。
艺术风格的多样化虽是因人而异,但也可以归纳为几种基本类型。所以刘勰说:“若总其归途,则数穷八体。”他所归总的八种风格及其特点是:
一曰典雅:特点是向儒家经典学习,和儒家走相同的道路。二曰远奥:特点是比较含蓄而有法度,大多本于道家哲理。
三曰精约:特点是字句简练而分析精细。四曰显附:特点是辞句质直,意义明畅,符合事理而令人满意。
五曰繁缛:特点是比喻多,文采富,善于铺陈,写得光华四溢。
六曰壮丽:特点是议论高超,文采不凡。
七曰新奇:特点是厌旧趋新,追求诡奇怪异。
八曰轻靡:特点是辞藻浮华,趋向庸俗。
刘勰对这八种风格特点的解释,显然是不完全恰当的。如“典雅”和“远奥”,未必一定要和儒、道二家有联系的,才是“典雅”或“远奥”。但从当时的具体创作情况来看,这八体还有一定的概括性。值得注意的是,刘勰虽然说:“文辞根叶,苑囿其中。”认为这八体已概括了各种基本的风格特点,却并不认为一切作家的艺术风格,必属八体之一。他也注意到“八体屡迁”,其间具体的变化是很复杂的。因此,他对汉晋间十多个作家风格的分析,就是根据各家具体的性格特点作具体分析,而不是简单化地把他们硬套入八体之中。如说“贾生俊发,故文洁而体清;长卿傲诞,故理侈而辞溢”等。这些都说明,刘勰论风格,一直抓住了这样一个要领:“体性”。无论他以此命篇或篇中的具体论述,都没有离开作家的个性来谈风格。也只有从不同的个性出发,才能认识到和个性密切联系着的独特风格的实质。
刘勰论风格的主要局限,是对风格的形成,只泛论了才、气、学、习的作用,而认识不到决定作者才、气、学、习的社会根源和作者具体的身世遭遇。但他毕竟注意到作者后天的学识、习性对形成其艺术风格的重要作用,因而强调“学慎始习”,“功在初化”,比之他以前的有关论述,还是前进了一大步。如曹丕所谓:“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101这就把作者的气质特点视为天生,根本无法改变。刘勰也认为作家的才、气有定,却注意到性格的“陶染所凝”,强调风格的“功以学成”,因而要求初学者“摹体以定习,因性以练才”。此外,陆机也曾讲到个性与风格的关系:“夸目者尚奢,惬心者贵当,言穷者无隘,论达者唯旷。”102这种论述显然还很简朴。刘勰可能受到陆机这几句的启发,但却有了较大的发展。 (四)图风、势——对作品总的要求和具体要求
“风”指《风骨》,“势”指《定势》。《风骨》篇是论述对一切作品的总的要求,《定势》篇是论述对具体作品的具体要求。
1.风骨问题
《风骨》是在《体性》所论各种不同风格的基础上,对各种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提出总的要求。正因《风骨》是继论艺术风格的《体性》之后所作的论述,有人认为:“《体性》篇只是一般地论述了文章有多样化的风格。《风骨》篇则是在多样化的风格当中,选取不同的风格因素,综合成一种更高的具有刚性美的风格。”103这种说法是很有见地的。刘勰的“风骨”论,的确不是孤立地提出来的,而是在研究各种风格的基础上,对刘勰所理想的作品提出的总的要求。但“风骨”并不等于风格。如果以“风骨”为风格的一种,改“数穷八体”为“数穷九体”,显然不能成立;如以“风骨”为一种综合性的总的“风格”,这个“风格”就失去风格的意义,不成其为风格了。只有艺术家独具的某种特色,才能谓之风格。既是综合的、总的,就不是独具的特色;既是独具特色,就不是综合的、总的。最主要还在于,刘勰自己是否把“风骨”当做一种综合性的风格来论述的。这只要看“风骨乏采”或“采乏风骨”的说法,问题就很清楚了。《体性》中说:“远奥者,馥采典文”,“繁缛者,博喻酿采”,“壮丽者,……卓烁异采”。可见“采”的有无浓淡,本身就是风格的有机组成部分,岂能说“风格乏采”或“采乏风格”?
“风格即人”的名言是不可忽视的。离开具体的人而谈风格,就势必把文章的体势、文体的特点等都和由作者艺术个性决定的风格特色混为一谈。不少论者就把《风骨》、《定势》等列为刘勰的“风格论”,甚至说文体论中“敷理以举统”一项,也是讲“各种体裁的风格特点”104。这样,一个作家,甚至同一作家的同一作品,就可能有多种“风格”同时存在了:它既有由作者个性所决定的风格,又有文章体势的风格和文章体裁的风格,还可能有总的“风骨”这种风格。如果个性决定的作家风格是“新奇”,体势要求的风格却是“典雅”,而体裁的风格又必须“壮丽”,这样的文章,又如何下笔,如何结局呢?这只能说明,离开具体的人,把风格的概念任意扩大,把风骨论、定势论、文体论等等都说成是风格论,显然是有问题的。至于集体意义的风格,如某一时代有某一时代的风格,某一流派有某一流派的风格等,仍是没有离开具体的人的因素而存在的。如刘勰论建安文风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时序》)建安文人之所以有“梗概多气”的共同风格,是当时文人有“世积乱离”的共同遭遇,是他们都“志深而笔长”造成的。所以,离开时代、阶级、民族等具体环境之下的具体的人,这样的艺术风格是不存在的。如果说某一具体作家有“风清骨峻”的风格,当然可以,也完全可能;要说“风清骨峻”是一切作家应有的总的风格,就不可以,也不可能了。刘勰既然明知风格的多样化是“其异如面”的,他怎会自相矛盾地提出一个人人应有的总的风格呢?所以,“风骨”并不是“风格”,也不是对风格的总要求,而是一切文学创作的总要求:“典雅”的风格应该“风清骨峻”,“精约”、“壮丽”等风格,也应该“风清骨峻”;诗、赋要求“风清骨峻”,史、传也要求“风清骨峻”;有的作家(如潘勗)只有“骨髓峻”,有的作家(如司马相如)只有“风力遒”,刘勰则要求既能“风情”,又能“骨峻”。“风骨”二字的含义,学术界争论尤多,迄无定论。黄侃认为:“风即文意,骨即文辞。”105这个说法曾引起许多不同的争论。与此正相反的意见是:“‘风’就是文章的形式;‘骨’就是文章的内容;而且‘骨’是决定‘风’的,也就是内容决定形式的。”106有人认为“风骨”实际上是一个问题,“既是形式也是内容,在心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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