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志,发言就形成‘风骨’”107。还有人认为“风”喻“情思”,“骨”喻“事义”108。认为“风骨”即“风格”的就更多109。其他不同说法还多,但和上举诸说大同小异,不必尽举。正如刘勰论骚所说:“将核其论,必征言焉。”欲得确解,唯一的办法是考察刘勰自己是怎样的讲的,看他自己对“风骨”二字的命意何在:
是以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沉吟铺辞,莫先于骨。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
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生焉。
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深乎风者,述情必显。
若瘠义肥辞,繁杂失统,则无骨之征也;思不环周,索莫乏气,则无风之验也。这些句子不是按某种主观意图挑选出来的,而是《风骨》篇中“风”、“骨”并论的全部文句。要解释“风骨”二字,既不能离开这些文句,也必须符合这些文句。第一句说述情首先要注意风教,用辞首要注意骨力。第二句用比喻说文辞须有骨力,犹如人体须有骨架,内容要有教化作用,就像人必须有气质。第三句讲怎样才有“风骨”:文辞整饰而准确便有骨力,意气高昂就能产生明显的教化作用。第四、五两句是用反证来说明:有“骨”辞必精,有“风”情必显;无“骨”辞必乱,无“风”气必乏。所有这些,“骨”都指文辞方面,都是对文辞的要求;“风”都指内容方面,都是对内容的要求。因此,其全部内容,并未超出“风即文意,骨即文辞”的范围,不过更确切点,应该说“风”是对文意方面的要求,“骨”是对文辞方面的要求。这样看来,问题本来是很明确的,其所以出现种种纷坛复杂的解说而长期聚讼不已,主要在于本篇除“风骨”二字外,刘勰又提出一个“采”字。在“风骨”和“采”的关系上,“采”自然属于形式方面,篇中又有“风骨乏采”、“采乏风骨”之说。这就很容易使人认为“风骨”是指与“采”相对的内容,并把“风骨”视为一物;但又有某些和原文难以吻合的地方,于是或求证于其他篇章,或探源于刘勰以前的“风骨”之义,就其说弥多,其难弥甚了。
“风骨”一辞,源于汉魏以来的人物品评。如《晋安帝纪》称王羲之“风骨清举”110,晋末桓玄谓刘裕“风骨不恒,盖人杰也”111等,但这指人物的风神骨相。南齐谢赫评曹不兴画龙:“观其风骨,名岂虚成。”112这个“风骨”,主要指形象描绘的生动传神。参考这些,自然可以了解“风骨”一词的渊源,但刘勰是用以指对文学创作的最高要求,己赋予它以新的含意;因此,要据以解决上述难题,还是无能为力的。从《文心雕龙》本身的理论体系来看,如前所述,它以“割情析采”、质文并茂为纲,而《风骨》篇正是要求质文并茂的一篇基本论著。循着这个体系,刘勰论风、骨、采三者关系的原意,就不难探得了。《情采》有云:“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于情性。”又说:“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最后的“赞”中还讲到:“言以文远,诚哉斯验。”《情采》和《风骨》,一讲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一讲对内容和形式的要求,两篇所论,自然有密切的联系而可互为参考。上引《情采》三例,一是说明了情、言、文三者的关系,一是交代了刘勰论情、言、文三者关系之所本。儒家对这问题有其传统观点:“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113刘勰在《征圣》篇奉“志足而言文”为文学创作的最高原则;上引“言以文远”之说,则不仅表明刘勰确是把这一儒家观点奉为圭臬,还说明风、骨、采的关系,正由儒家对待志、言、文的观点而来。风、骨、采的关系,正是志、言、文的关系,这是很明显的。其中的关键就在言和文的区别和联系。
主张“征圣”、“宗经”以立文的刘勰,对“言”与“文”的界线是分得很清楚的。“文采所以饰言”,可说就是“文以足言”的翻译。它说明“言”和“文”虽然都属于表现形式的范围,但并不是一回事。“言”是基本的东西,“文”只是为“言”服务的。刘勰认为文学创作首先在于处理好情和辞的关系,使之经纬相成,然后“可以驭文采”。明乎此,《风骨》中的风、骨、采的关系也就清楚了。在“风骨”问题上多年来存在的分歧意见,主要就是把风、骨、采三者的关系搅乱了,或者把“骨采”视为一体,或者把“风骨”视为一物,虽也各各言之有理,总留有难以通释《风骨》全文的矛盾。以“风”为内容方面的要求,“骨”为言辞方面的要求,“采”为文饰方面的要求,至少是既符合刘勰的总的理论体系,也能通释《风骨》全文。
应该看到的是:按儒家“志言文”的公式来论内容和形式的关系,这也是刘勰在对文学艺术特征的认识上的局限。儒家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是:“志”和“言”是主体,“文”只是一种修饰“言”的附加成分,而不是当做整个艺术形式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就因儒家所论本非文学艺术,对非文艺性的论著来说,主要是要求“辞达而已矣”114,所以对“文”是放在次要地位的,与文学作品的言必文、文言一致大不相同。刘勰还未能完全认清文学艺术的特质,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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