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译注 - 五、创作论

作者: 陆侃如 牟世金24,499】字 目 录

与他受儒家“文以足言”的影响有关的。不过刘勰也没有完全拘守儒家的老框框,他对文采还是比较重视的,全书强调文采的论述甚多,《风骨》中所讲:“若风骨乏采,则鸷集翰林;采乏风骨,则雉窜文囿。唯藻耀而高翔,固文笔之鸣凤也。”这虽然没有超越儒家“志、言、文”的公式,却把“文”、“采”突出到他所理想的最好作品不可没有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刘勰对文学创作总的要求,仍是充实的内容和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具体说,就是既要对封建政教有积极的作用,又要文辞端整、篇体光华。

《风骨》篇主要是对作品的内容和文辞提出总的要求,怎样才能写成“风清骨峻,篇体光华”的作品,这自然涉及创作论所要探讨的一系列问题,《风骨》篇本身是不能备论的。但《风骨》的最后一段,提示了以下各篇将论述怎样使作品“风清骨峻”的轮廓,关系最直接的,就是《通变》和《定势》两篇:

若夫熔铸经典之范,翔集子史之木;洞晓情变,曲昭文体;然后能孚甲新意,雕画奇辞。昭体,故意新而不乱;晓变,故辞奇而不黩。

“晓变”,指要懂得《通变》篇所论继承和革新的问题;“昭体”,指要明白《定势》篇所论文章体势的问题。就是说,要把作品写得“风清骨峻,篇体光华”,除向儒家经典和诸子百家的著作学习外,还要研究“通变”和“定势”等问题,不然,“跨略旧规,驰骛新作”,是必然会遭到失败的。

2.文章体势

列于《风骨》之后的,就是《通变》和《定势》两篇。这两个问题不能同时讲,只得话分两头。一方面,《通变》可以与《附会》合为一组来讲;一方面《风骨》是对作品提出总的要求,《定势》是论不同的文体要求有不同的体势,所以把“图风、势”作为一组来论述。这里就先讲《定势》篇。《定势》中的“势”指什么,也存在一些不同意见。有人认为指“法度”115,有人认为指“姿态”或“体态”116,有人认为指“标准”117,近年来不少论者都认为“势”即“风格”118。“定势”是不是“定风格”?从《定势》所论和上述对“风格”这个概念的理解,是不难明确的。《定势》篇首先就阐明了“势”字的含义:夫情致异区,文变殊术,莫不因情立体,即体成势也。势者,乘利而为制也。如机发矢直,涧曲湍回,自然之趣也。圆者规体,其势也自转;方者矩形,其势也自安:文章体势,如斯而已。

这是说:文章的变化虽然很多,但都是根据内容来确定体裁,随文体的要求就形成“势”。“势”,是随其便利而造成的。如箭射出必然是直的,曲折的山涧流水必然是弯曲的;圆的便转动,方的就安稳:文章的体势,正是如此。这里最关键的一句,是“即体成势”,也就是下面再次讲到的“循体而成势”。因为“势”决定于文体,是随着文体的要求而形成的,所以刘勰又称之为“体势”。显然,这个“体势”是指随文体的要求而形成的特点。刘勰以“矢直”、“湍回”等比喻,正说明它是由“机发”、“涧曲”所决定的特点。刘勰根据上述道理,把文章体势归纳为以下几个类型:

章、表、奏、议,则准的乎典雅;赋、颂、歌、诗,则羽仪乎清丽;符、檄、书、移,则楷式于明断;史、论、序、注,则师范于核要;箴、铭、碑、诔,则体制于弘深;连珠、七辞,则从事于巧艳。

刘勰虽然反对“爱典而恶华”,主张对各种文体的特点要“兼解以俱通”,但本篇主旨却是强调体势有定,不能随意逾越。他在列举以上各体的基本特点之后,接着说:“此循体而成势,随变而立功者也。虽复契会相参,节文互杂,譬五色之锦,各以本采为地矣。”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变化是应该的,但如五采锦绣,必须有一定的颜色为基础;也就是说,各种体势的基本特点是不能跨越的,否则就会“失体成怪”。这种观点虽然表现了一定的保守性,但刘勰是针对“近代辞人,率好诡巧”,“厌黩旧式,故穿凿取新”而发;在写作中对各种体势既“兼解以俱通”,又注意到“总一之势”,还是很有必要的。

现在再回头来看,“势”是否“风格”,也就容易辨别了。“体势”既是由文体决定的特点,显然和作者的性格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在实际写作中,无论作者用什么文体,自然都会有作者个人的因素渗透到作品中去。但刘勰所论是专指“即体成势”的“势”,这个“势”并不把作者个人的因素计算在内,因而也就很难说“势”是“风格”了。研究问题当然不应从定义出发,但任何概念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特定含义,那就会给实际问题造成混乱。如果刘勰所讲“体势”的“势”也是风格,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刘勰所论体势的“典雅”、“清丽”之类,固然貌似风格,但和《体性》篇所讲“典雅”、“远奥”等相较,就发生明显的矛盾。同是“典雅”,一由“熔式经诰,方轨儒门”而成,一由章、表、奏、议所定。二、“明断”、“核要”等文体的要求,就很难说是什么艺术风格。三、如以“赋、颂、歌、诗,则羽仪乎清丽”中的“清丽”为风格,可是,具体的作者既可能把这些文体写得“典雅”或“壮丽”,也可能写得“繁缛”或“轻靡”。这就说明,以“定势”的“势”为风格,不仅仅是个概念问题,也是个实际问题,它在刘勰的风格论中就难以通用。

(五)苞会、通——从《通变》到《附会》

“会”指《附会》,“通”指《通变》,“苞会、通”,就是从《通变》到《附会》的有关内容。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刘勰对这个部分内容的安排情况。

篇章次第的排列,是由理论体系上要先讲什么后讲什么来决定的。但各篇所论问题,不可能全是单线发展,其间必然会有一些复杂的错综关系。《序志》所讲各篇先后,和《文心雕龙》的实际排列次序不完全一致,就是这个原因。所以,《文心雕龙》的理论体系,必须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研究。刘勰虽把《定势》和《风骨》合为一组来讲,却又把《通变》列在《定势》之前。前已说明,《通变》和《定势》两篇,都可紧接在《风骨》之后,为什么不把《定势》列在《通变》之前,使“图风、势,苞会、通”的说法一致呢?这又因为在具体论述中必须首先说明“通变”的必要,才便于说明体势有定之理。如《通变》所论:“诗、赋、书、记,名理相因,此有常之体也”,“名理有常,体必资于故实”。这就是刘勰认为文学创作中要“通”(应继承)的一面;“势”之有定,就以此论为基础。要先讲“通变”,后论“定势”,这是一个主要原因。

“苞会、通”的说法和《文心雕龙》的篇次不一致,也是同样的原因,它并不意味着《附会》是在《通变》之前,或由此而怀疑今本《文心雕龙》的篇次有误。接《定势》之后的是《情采》和《熔裁》。《定势》中说:“夫情固先辞,势实须泽”,“因利骋节,情采自凝”。可见体势既定,就有进一步研究“情”和“采”的关系的必要。明确了“情”和“采”的关系,就接着论述对“情”的“熔”和“采”的“裁”了。《熔裁》篇提出了著名的“三准”论,主要讲安排内容的准则。刘勰说:“三准既定,次讨字句。”又说:“然后舒华布实,献替节文。”所以,在《熔裁》之后,就继以从《声律》到《练字》的七篇,专论各种修辞技巧问题。这就是《序志》篇说的“阅声、字”。其后,有《隐秀》论“文外之重旨”和“篇中之独拔”,即文学创作中的含蓄和秀句问题;《指瑕》论写作中应注意避免的毛病;《养气》论“卫气”之方,即如何保持旺盛的创作精神;《附会》论“附辞会义”问题。这几篇的内容和“阅声、字”之前所论文学创作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显然性质不同,所以附论于“阅声、字”诸篇之后,可说是刘勰创作论的余论。

以上就是“苞会、通”一句所概括的基本内容。其中除《定势》、《情采》两篇已提前介绍,“阅声、字”方面容后另述外,这里只对《通变》、《熔裁》、《附会》中的部分问题,略予探讨。

1.继承与革新《通变》是《文心雕龙》的重要论题之一。所谓“通变”,也就是本篇“参伍因革”、《明诗》篇“体有因革”的“因革”之意,和今天所说的继承与革新大体相近,但有很大的局限性。

刘勰认识到:“文律运周,日新其业。变则其(一作“可”)久,通则不乏。”这是对的。写作方法不断发展变化着,只有善于革新才能持久,善于继承才不贫乏。又说,掌握了“通变之术”,就可“骋无穷之路,饮不竭之源”。对照上引二句可见,能“骋无穷之路”,就是“变则其久”;能“饮不竭之源”,就是“通则不乏”。从“通”与“变”的关系上看,从文学创作必须既有所继承、又有所革新的基本原理上看,刘勰对这个问题是有所认识的。文学创作没有发展变新,当然只能回骤于庭间,不可能骋“万里之逸步”。另一方面,如果不学习古来大量优秀作品,只凭新创,自然要困于贫乏。刘勰强调继承前人有如“饮不竭之源”,虽是夸张的说法,也确有一定道理。至于能够“通”、“变”并重,不失之于偏颇,更是刘勰论文的精到处。问题在于:他主张“通”的“不竭之源”是什么,要“变”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其基本观点就是:

夫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何以明其然耶?凡诗、赋、书、记,名理相因,此有常之体也;文辞气力,通变则久,此无方之数也。名理有常,体必资于故实;通变无方,数必酌于新声。

刘勰认为诗、赋、书、记等各种文体的名称及其基本写作原理,是固定不变的,因此要继承前人;至于文辞气力等表现方法方面的问题,变化无穷,就必须有新的发展。由此可见,他不仅认为要继承和革新的,主要是一些形式技巧问题,且形式技巧的范围,他的理解也是很有限的。“诗、赋、书、记”固然是举例而言,但它最多只能概括一切文体的写作特点。把要继承的面限定得如此狭窄,显然和他所说的“不竭之源”是不相称的。至于应当革新和发展的,即使“文辞气力”四字能概括一切写作技巧,刘勰的认识还是远远不够的。

“通变”主要讲形式技巧的继承和革新,这自然是刘勰的局限。有待研究的是,一向强调“为情而造文”、“述志为本”,并明确主张以“情志为神明”、“辞采为肌肤”(《附会》)的刘勰,是不是在论“通变”问题中糊涂一时呢?细究全文,和内容有关的意见也有,如肯定商周以前的作品:“序志述时,其揆一也。”这正是从内容上来总结、来肯定的。但是,刘勰却没有从“通变”理论上,正面提出继承和发扬“序志述时”这一优良传统的主张;只提出了“矫讹翻浅,还宗经诰”的具体办法。这虽也是意在向儒家经典的质朴文风学习,但却不可能仅仅是个形式问题了。

从刘勰对继承和革新的上述意见来看,他又并无轻忽思想内容之意,这就有必要仔细研究“通变”这一论题的主旨是什么了。只有搞清这个问题,才能理解刘勰论“通变”的真义及其价值之所在。本篇总的意图是很明显的,它和《风骨》、《定势》、《情采》等篇一样,主要是针对“竞今疏古,风味气衰”的晋宋文坛,而欲以“通变之数”来“矫讹翻浅”;所谓“补偏救弊”119,纪、黄诸家,论之已详。从什么角度,用什么理论来解决这个问题呢?泛论继承与革新的一般道理,对解决这个具体问题就意义不大。因此,刘勰只不过是从“通变”这个大题目中,找出一种具体的药方,就是“文则”:

是以九代咏歌,志合文则:黄歌“断竹”,质之至也;唐歌《在昔》,则广于黄世;虞歌《卿云》,则文于唐时;夏歌“雕墙”,缛于虞代;商周篇什,丽于夏年。至于序志述时,其揆一也。暨楚之骚文,矩式周人;汉之赋颂,影写楚世;魏之策制,顾慕汉风;晋之辞章,瞻望魏采。搉而论之,则黄唐淳而质,虞夏质而辨,商周丽而雅,楚汉侈而艳,魏晋浅而绮,宋初讹而新。从质及讹,弥近弥澹。何则?竟今疏古,风味气衰也。

刘勰从唐虞到晋宋九代的诗歌(不完全是诗歌)发展概况总结出来的“文则”是什么呢?第一,从唐虞到商周,是由质朴发展到雅丽。这个发展趋势,刘勰是肯定的。这说明他认为诗歌创作由质而丽,是正常的发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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