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译注 - 五、创作论

作者: 陆侃如 牟世金24,499】字 目 录

种“衔华而佩实”的文学作品。

本篇在论“研术”之前,还讲了一个“文笔”问题。论“执术驭篇”的《总术》,为什么要先讲“文笔”问题呢?黄侃的看法是对的:“自篇首至‘知言之选’句,乃言文体众多。自此以下,则明文体虽多,皆宜研术,即以证‘圆鉴区域,大判条例’之不可轻。”但又说:“彦和他篇,虽分文笔,而此篇则明斥其分别之谬。故曰:‘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133其后,郭绍虞、罗根泽等,也认为刘勰此篇是反对“文笔”之分134。如果此篇真是“明斥其分别之谬”,刘勰又明明采用了“文笔”之分,这是不是他自相矛盾呢?从全书组织之严密、立论之精细来看,这样大的疏忽是不可能存在的。

《文心雕龙》从《辨骚》至《书记》的二十一篇,明明分为“文”、“笔”两大类,《序志》篇又特意说明他对这二十一篇是“论文叙笔”;其他不少篇中,也常常“文笔”并提。如《风骨》“藻耀而高翔,固文笔之鸣凤也”,《章句》“斯固情趣之指归,文笔之同致也”。甚至对文体特点的论析、对作家作品的评论,也常由“文笔”的区别着眼。如《奏启》“夫奏之为笔,固以明允笃诚为本,辨析疏通为首”,《声律》“属笔易巧”、“缀文难精”,《才略》“孔融气盛于为笔,祢衡思锐于为文”等。这些都充分说明,刘勰并不是“文笔”之分的反对者,而是见诸实际行动的支持者、推广者。既斥其谬,却又如此大量运用,这是不大可能的。

黄侃所举:“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这几句并无反对“文笔”之分的意思,最多只能说明:刘勰认为儒家经典兼有“文”、“言”,不应分儒经为“文”与“言”。刘勰尊五经为一切“文”、“笔”的总源头,自然不存在“文”、“笔”之分的问题,这和晋宋以后“别目两名”并不矛盾。“文以足言”四句以下的话,就全是驳颜延之的“文”、“笔”、“言”三分法了。颜延之认为:“笔之为体,言之文也;经典则言而非笔,传记则笔而非言。”刘勰所反对的只是这种说法。郭绍虞认为“经典则言而非笔”的说法才是“根本分歧的地方”,这是对的。刘勰认为经典是典奥不刊的,不能用“言”、“笔”来辨其优劣。但这和是否反对“文”、“笔”之分无关。这就说明,《总术》所论,和全书的“论文叙笔”等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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