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第34—62页,特别是第52—53页,译载了《明太祖实录》[380]。
[72] 这里的讨论系根据克拉克:《自治、合法性与朝贡式的政治》[125]一文。
[73] 这些国家在文内是按地区排列的:东北方面:朝鲜;东方和略偏北方面:日本。南方和略偏东方面:大琉球;小琉球。西南方面:安南;柬埔寨(真腊国);暹罗;占城国;苏门答腊;西洋(西洋国、东印度海岸和霍尔木兹);爪洼国;湓亨国(在马来半岛上);白花国(具体所指不详);室利佛逝(三佛齐国);浡泥国。见明太祖:《祖训》[385](1395年);重印于《明朝开国文献》,[388],Ⅲ,第1588—1591页。又见罗香林:《明代对东南亚各国关系之演变》[357],载《南洋大学学报》(1967年),1(1967年),第119—125页。关于室利佛逝,见沃尔特斯:《马来历史中室利佛逝的灭亡》[569](依塞加,1970年)。
[74] 传记见《明史》[41],131,第3840—3842页。
[75] 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909—910页;《明史》[41],129,第3804—3808页。
[76] 关于这个问题的探讨,可见陈文石:《明洪武嘉靖间的海禁政策》[59],(台北,1966年),第27—34页及以下。
[77] 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42](1955年;重印本,上海,1956年),第17页。
[78] 下面的讨论据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42];以及《明史》[41],75,第1848页。
[79] 苏均炜:《16世纪明代中国的日本海盗》[474](密歇根,东蓝辛,1975年)。
[80] 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90—791页。
[81] 《国榷》[498],9,第735页。
[82] 《明通鉴》[210],1,第502页;《国榷》[498],9,第736页。关于黄子澄的传记,见《明史》[41],141,第4015—4017页。
[83] 《国榷》[498],10,第738页。
[84] 《明史》[41],117,第3585页。
[85] 《明史》[41],117,第3586—3587页。
[86] 《明史》[41],117,第3588—3589页。
[87] 《明史》[41],117,第3591—3592页;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05—307页。
[88] 《明通鉴》[210],第506页。
[89] 朱桂、朱楧和朱植在1392年4月1日重新安排了新领地。他们原先的任命不在这些重要的边境地区。《明史》[41],3,第40页。关于朱桂的出兵长城以外,见《国榷》[498],10,第741页。
[90]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54页;《国榷》[498],10,第739页。
[91] 《国榷》[498],19,第741页。
[92] 《明纪》[53],6,第9页;《明史》[41],3,第51页。公布日期是1393年3月26日,仅在四天以后。关于《逆臣案》的书目说明,见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第18页。
[93] 《国榷》[498],10,第744页。
[94] 《国榷》[498],10,第757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91页。
[95] 《明纪》[53],6,第10页。
[96] 《明通鉴》[210],第512页。关于《永鉴录》的书目说明,见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第18页。
[97] 即《逆臣录》和《永鉴录》。
[98] 《国榷》[498],10,第742页。关于《稽制录》的书目说明,见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第18页。
[99] 《国榷》[498],10,第747页。关于《世臣总录》的目录说明,见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第18页。
[100] 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第19—20页。
[101] 《明纪》[53],6,第12页;《国榷》[498],10,第752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70页。
[102] 《国榷》[498],10,第754页;《明史》[41],132,第3862页。
[103]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54页;《国榷》[498],第755页。
[104] 《国榷》[498],10,第759页。
[105] 《国榷》[498],10,第761页;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第5页。
[106] 关于洪武时期被送往封国的明代诸王子的个人传记性材料,见下面的史料(诸子名字前面的编号为按生日排列的长幼次序):
[107">樉:《明史》[41],100,第2502—2506页;116,第3560页。
[108">?:《明史》,100,第2521页;116,第3562页。
[109">棣:《明史》,5,第69—70、105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55—365页。
[110">橚:《明史》,100,第2546—2547页;116,第3565—3566页;《明人传记辞典》,第350—354页。
[111">槙:《明史》,101,第2607—2608页;116,第3570页。
[112">■:《明史》,101,第2620页;116,第3573—3574页。
[113">梓:《明史》,101,第2622—2623页;116,第3574—3575页。
[114">朱檀:《明史》,101,第2623—2624页;116,第3575页。
[115">朱椿:《明史》,101,第2643—2644页;117,第3579—3580页。
[116">朱柏:《明史》,101,第2659—2660页;117,第3581页。
[117">朱桂:《明史》,101,第2660—2661页;117,第3581—3582页。
[118">朱楧:《明史》,101,第2685—2686页;117,第3585页。
[119">朱植:《明史》,101,第2694—2695页;117,第3586—3587页。
[120">朱■:《明史》,102,第2715—2716页;117,第3588页。
[121">朱权:《明史》,102,第2727—2728页;117,第3591—3592页;《明人传记辞典》,第305—307页。
[122">朱楩:《明史》,102,第2737—2738页;118,第3602页。
[123">朱橞:《明史》,102,第2755—2756页;118,第3603—3604页。
[124] 《祖训》[385],叙,载明太祖:《明朝开国文献》[388],Ⅲ,第1579—1581页。
[125] 《国榷》[498],6,第540—542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73—1575页;《明史》[41],139,第3990页。关于“尾大不掉”这一术语,见《左传·昭公11年》,译文载李雅各:《英译七经》[310](1870年;重印本1960年;重印本,台北,1969年),V,第635页。
[126] 关于它的日期和分析,见黄章健:《论〈皇明祖训录〉颁行年代》[204],载他的《明清史研究丛稿》[242],第31—56页。
[127] 黄章健:《论〈皇明祖训录〉颁行年代》[240],第34—35页;《祖训》[385],第1628页。
[128] 《祖训》[385],第1585页。
[129] 《祖训》[385],第1631页。
[130] 《祖训录》[386],第1680页。
[131] 《祖训》[385],第1629页。
[132] 《祖训》[385],第1617页。
[133] 《祖训》[385],第1636页。
[134] 《祖训录》[386],第157页;《祖训》[385],第1658页。
[135] 《祖训录》[386],第1718页;《祖训》[385],第1635页。
[136] 黄章健的《论〈皇明祖训录〉颁行年代》[240],第43页说它的日期是10月14日,但据《明实录·太祖实录》[380],第3236页则为本文内所说的日期。
[137] 出自上述1392年10月16日的敕令;黄章健未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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