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 - 永乐统治时期

作者:【暂缺】 【51,009】字 目 录

即燕山卫,被并入组成北京皇帝私人军队的亲军之中。剩下的23支护卫部队中,有的被调驻不同的地点。其他的则被解散,它们的部队被改编成京师的新的卫。从此,授给新王的封地很少设护卫,到明朝末年,属于军事编制的藩王卫队不到12支。[63]

把军事卫队调往北直隶之举是永乐年间进行的意义最为深远的一项军事改组。在洪武帝统治下,南京的41支卫队合称为京卫;这些部队包括皇帝私人的12支亲军和29支隶属于五个都督府的护卫部队。[64] 当永乐帝以北京为京师时,他把南京的许多这些护卫部队调到北方。到1420或1421年,北京的卫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原属北京都督府的卫;原来的南京京卫;原属诸王的护卫部队。少数已解散的其他部队也从其他省调到北京。

京卫的核心是由构成皇帝亲军的22支护卫部队组成。它们包括3支燕山护卫部队、原属北京都指挥使司的16支护卫部队中的7支,以及曾隶属于南京皇帝禁军的12支部队。这22支护卫部队包括159个所;这些部队号称共有人(一卫包括1200人),但是实际人数很可能大大低于此数,因为到洪武时期末年,各地区的卫大致只有它们足额兵力的5/8。[65] 其他6支部队并入皇帝亲军的部队依然归他直接调遣;其中3支原属前北京都督府,3支由各解散部队的士兵组成。这些部队提供了进行建设工程的大部分士兵。

南京的军事编制包括29支其他的护卫部队,每支部队分归前京师的各军都督府之一指挥。到1420年,这些部队中大约19支已调往北京,剩下的则是专事水上作战的部队。1420年以后,南京的军事编制由17支隶属于皇帝私人军队的护卫部队和32支由南京五个都督府联合指挥的部队组成。同时,南直隶外围城市原属南京中军都督府管辖的部队则改由北京的中军都督府管辖;这进一步削弱了南京行政的权力。1421年随着北京周围的地区成为北直隶,北京的后军都督府开始对该地区进行指挥。从此以后,北京的后军都督府统辖了16支护卫部队,其中11支后来负责守卫皇陵。

到宣德年代之末,北京的京卫包括74支部队。22支由皇帝亲自指挥;4支从事养马;6支正式被用作建筑工人;两支被指定护卫永乐帝和洪熙帝的陵墓。19支部队已从南京调到北京,6支则从北方其他地区(主要是大宁)调到北京,15支新部队则由各支已解散的部队的士兵组成。永乐年间帝国军队总兵力看来远远超过200万。

在改组过程中,大批人民搬迁至北京及其周围的地区。至少有435个所,即帝国全部部队的25—30%驻扎在北京地区,其中335个所原从帝国的其他地方迁来。如果我们采用前面的计算,这些部队的实际总兵力约为25.1万人,但是真正的数字可能略高。另外,许多士兵有家眷。1393年的人口统计数字表明,北京地区有定居人口人。因此,有理由认为15世纪初期北京省(1403年以后之称)的人口很可能大大地超过200万。总之,在1422年以后,长驻在北京的部队形成了首都居民的相当大的一部分,这样就大大地加剧了供养基本上是依附人口的问题。[66]

这些驻军的军事指挥结构和训练程序也重新作了规划。京营被设立,以提高此时把时间分别用于耕田和卫戍的部队的战斗准备。京营(以“三大营”著称)的组织工作在第二次对蒙古的远征以后开始,当时皇帝决定扩大这些征战的规模和提高它们的有效程度。1415年,他下令命北方诸省和南直隶的卫各派一支分遣队至北京接受训练。北京的守军当时分成步、骑、火器三个营。每个营受一名宦官和两名贵族或高级将领的联合监督,其他军官则协助他们工作。

三个营的组织相同,但它们负有不同的任务。五军营之名来源于五个都督府或帝国讨伐军的五支分队,它训练来自地方护卫部队的无战斗经验的新兵。此营负责组织和训练战斗部队,这个任务原由卫所部队承担。结果,帝国各地的守军——他们不再有军事任务——的素质和斗志都下降了。三千营围绕3000名作为核心的蒙古骑兵组成,这些骑兵在内战期间曾与皇帝一起作战。神机营训练士兵使用火器。中国军队在15世纪以前已使用火器,但他们在15世纪初期征讨安南时才从安南获得优质的兵器。他们还俘虏了一个名叫黎澄(1374—1446年)的安南第一流的火器专家,此人为黎季■的长子,被委任负责为中国军队制造优质火枪和爆炸武器。神机营就是以安南火器专家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这些人在宫廷宦官的监督下教明代士兵。[67]

由于所有帝国远征军都包括骑兵以及配有火器的士兵,所以三个营的内部组织大致相同。还有一个京营值得一提。这就是四卫营;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其士兵来自专门养马的四个卫。它的主要任务是为骑兵训练战马,驯马人中包括许多投降的蒙古骑手。

最后,从满洲至甘肃的长城沿线设立了一系列的边镇。这个新战略与洪武帝提出的战略迥然不同。开国皇帝远在长城以外的战略要地设立卫,这样,中国守军就能在蒙古袭扰者抵达长城之前与他们抗衡。永乐帝在他登基后不久就撤回了大部分守军,这既是为了缩短防线,又是为了削减军费。他于是在长城附近或以南的辽东、蓟州(北京之东)、宣府、大同、山西、延绥、固原(陕西)、宁夏和甘肃的战略要地设立一批边防重镇。这些边镇归这些地区的都指挥使司节制。[68] 在洪武年间,戍守长城以外的部队只从附近的卫所部队中抽调;在永乐年间,已在京营受训的士兵则要在这些卫服完他们的服役期。这些士兵的服役期比预期的要长。他们最后成为长期职业军队的核心。

指挥边卫的军官选自正规的军官队伍。这些指挥官被授予通常只给进攻部队指挥官的权力,虽然他们的任务只限于防卫他们管辖的地区。人们逐渐以他们管辖地的名称相称——如某某地区总兵官。每个指挥官由一两个副手或职位较低的具有参将、游击将军这样头衔的军官协助。[69] 这类委任的期限通常以一次战役为限;官阶和官俸仍取决于他们在卫中或在地方都指挥使司或大都督府中的等级地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委任被固定下来,它们形成了战术指挥的一级。到宣德末年,这些边镇已经形成北方边境九个固定的防御编制(九边)。设立在蓟州、延绥和宁夏的边镇监督长城的指定的段,而其他六个则行使它们的地区的都指挥使司职能。从此,指挥的等级制度或边防军的结构都很少变动。[70]

粮食的供应和运输体系

远征的战役、建设工程和行政管理的变动是很花钱的。此外,把政府迁到北京造成了一个大问题,因为首都、它的官僚机器和戍守部队都处于一个穷苦而贫瘠的区域,需要各地的供应。北方各地创收很少;虽然军队在理论上应该能够通过军垦来自给,但这种情况从未发生过。在洪武年间,已经定期通过海运从盛产大米的长江三角洲诸府运送粮食供应北京政府和辽东及沿北方边境的各守卫部队。为了满足北方对粮食的不断增长的要求,永乐帝的朝廷设想了三个涉及大规模重新分配人力和物力的规划。

第一个规划试图把实物的官俸改成以通货和白银支付的官俸,以及扩大前一代皇帝设立的军屯,以此来减少官方对粮食的要求。在1402年,最高级官员的官俸的六成为粮食,而最低级的官员只收到两成。后来在都督府和都指挥使司、各省和诸王的封地的完全领取稻米作为薪俸的官员部分地接受通货和钱币。这一措施在通货价值稳定的时候执行得很顺利;但是在出现通货膨胀的时候,整个官俸制度就败坏了,官员们就转而去追求非法的收入。[71]

军屯的设立旨在使军队能自给自足和减少运粮至北方的需要。1404年以后,对每个军屯规定了生产定额。指挥官的成绩根据它们的产量来评定,御史们被派去核实产量的数字。为了确定平均产量,建立了试验田,它们的产量每年上报。但是生产经常遭到破坏,因为士兵们被抽调而不能承担耕作任务。在1413年,皇帝采取了制止这种抽调人力做法的措施,并且对除受自然灾害的军屯以外的所有军屯恢复了原来的定额;但是产量依然落后于定额。[72]

第二个规划是通过向商人出售盐引来增加对北方的粮食供应。商人向边防部队送交固定数量的粮食,以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盐的权利。这种制度称开中法,在洪武统治的初期已被采用,在永乐年间它又被扩大使用。在1403年,皇帝命令所有为取得盐引而送交的稻米除少数例外外,应送交北京地区。粮盐的交换比率并不固定,取决于供求情况。例如在1412年,北京很少发盐引,因为当时缺盐而米有富裕。但总的说来,盐商继续既交粮给北方诸府,也交粮给西南,在西南他们供应被派到那里去镇压部落起义和平息安南之乱的军队。[73]

北京成为京师以后,产米的中国南方各地的纳税者必须运送粮食到北方,并另外负担运输费用,这些费用以各种名目的附加税征收。在缺粮时,还要强使负担大量额外的征收。例在1412年,湖广、浙江和江西的省政府和都指挥使司不得不用船装运近300万担大米到北方。采取了几种减轻这种沉重负担的方法。南方的税收获准折成现金上缴,这样就可以在北方购买粮食;上缴的定额可以转交到上缴点附近的地区;接受单位必须支付运输费用。这些新措施最后正式成为粮食运输制度。[74]

这一提供大量北方所需的粮食的制度在洪武统治时期建立。在最初,通过水陆两路把粮食运往北方;这个制度称“海陆兼运”。

海运仿照元朝建立的模式。从1403到1415年,政府的军队在总督海运陈瑄和副总督海运宣信的率领下把粮食从长江下游诸府运到北方各省。从湖广、浙江、江西和南直隶定做了几百条大运输船,地方当局和守卫部队被指定要对建造这些运输船作出贡献。[75] 运粮船从长江江口附近的太仓粮仓出发,绕山东半岛北上,到白河河畔的主要卸货口直沽,准备再运往北京。在直沽,稻米转装在较小的船只上,然后驶向上流的天津和通州。直沽、天津和通州建立了粮仓,同时还派守卫部队专门守护。一部分粮食用船继续被运往辽东。在实施的第一年运了两次,船队共运粮100万担;从此运输量在48担至80万担之间徘徊,每年没有固定的运输定额。

同时,在户部尚书郁信(死于1405年)在1403年上报的一项计划中,粮食还通过水陆并用的路线进行运送。一条西行的迂回路线绕过了淮河和黄河之间艰险的水路。能载运300担稻米的大船沿淮河而上驶入沙河,然后驶向陈州;粮食在陈州再转装进稍小的船只,准备往北驶进黄河流域。粮食再次转装进沿黄河驶向河南各港口的大船中。然后地方部队在陆路把粮食拉至渭河,由此再用船运至北京。在1403年,在陈瑄的监督下北运粮食150万担。一系列运输官署和粮仓沿渭河和在京师周围被建立起来,以管理运粮工作。在1409年用海陆兼运法运粮总量达180万担,在1410至1414年期间增加到200万至240万担之间。有一史料记载,在1415年,即运行的最后一年,运粮总数达到640万担,不过其他史料则说是300万担。

海陆兼运法远不是令人满意的。海路危险,黄土平原地势很高,河道和陆路漫长而累人。随着运河的开辟,这个制度逐渐发生了变化。元朝在1289年已经完成了连接北京和长江下游的运河体系,不过河渠经常淤塞和维持水源的困难把工程拖延到1325年才完成。运河体系在元朝始终没有有效地发挥作用,于是沿海运输逐步取代了它而成为粮运的主要形式。在15世纪初期,元代的大运河已经大段大段地损坏、淤塞和不能通航了。

永乐帝决定修复大运河和重开运河运输,使之成为另一条供应北京的南粮运输路线,因为首都迁往北京后粮食的需要大大地增加了。大运河分两个阶段进行修理。北段的疏浚和修复工作在宋礼的监督下开始于1411年7月;这项工作包括疏浚河渠130英里和建造38座船闸。这项工程使用了30万名服徭役100天的劳工。从黄河到长江的南段在1415年7月开放。陈瑄在淮安之西建造了四座船闸,以提供通向淮河的入口。运河体系这时能从长江下游流域直通北京;它成了南北之间商业的主要动脉。[76]

1415年当运河体系已经完成通向北京的工程时,海陆兼运法被放弃。3000多艘平底船建成,以把税粮通过运河北运至北京,于是运至北方的粮食显著增加。它从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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