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 - 传记著述

作者:【暂缺】 【2,565】字 目 录

),军事长官(3.7.4),宗室成员(3.7.3)。最杰出的学者传记集,黄宗羲的《明儒学案》(3.4.6),前面已经提到。[12]

[1] 已故海因茨·弗赖斯在他未发表的论明代宦官的政治作用的资格论文中,详尽阐述了这个题目。又见乌尔里克·汉斯-理查德·马米特希:《魏忠贤(1568—1628年):对晚明太监与党争的重新评价》[368],安阿伯,1968年。

[2]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10—312页。原文引自《修史条议》[231],在刘承幹编的《明史例案》[347](1915年;复制重印,北京,1982年)中,题为《徐健庵修史条议》,见该书卷2,第10叶。徐乾学为他的历史编纂评论写的序言,可以在下列书中找到:《明史例案》2,第1叶和徐乾学的《憺园文集》[232](1697年;重印,《清名家集汇刊》,昌彼得编,台北,1979年),19,第20—21叶。

[3] 浅野忠允:《明实录杂考》[1],《北亚细亚学报》,3(1944年10月),第254—285页。

[4] 关于尚存手抄本的传播和两种刊本的起源,见傅吾康:《介绍》[172],第22—23页;间野:《明实录之研究》[370],第91—115页。

[5] 黄虞稷(1629—1691年),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55—356页;《千顷堂书目》[260](17世纪后期;重印,《适园堂丛书》,1,台北,1967年),177,第1—6页。据编者张钧衡的跋,这个目录是《明史·艺文志》[41]的主要资料来源。又见王遵通(音):《黄虞稷(1629—1691年)史部新校注本》[556],学位论文,吉隆坡,马来亚大学,1968年。

[6] 关于《大明日历》,见本章注[52]及有关正文;关于《宝训》,见本章注[59]的有关正文;关于《三朝要典》,见本章,《有关历史或作为历史资料的明代政府出版物》。关于万历朝起居注,见本章,《国史馆》。

[7] 牟复礼:《诗人高启,1336—1374年》[399],第162—165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97—698页和第1227页。李晋华在1932年发表一篇《明代敕撰书考》[320],见《哈佛燕京国学引得丛书补编》,3。

[8] 《皇明祖训录》[386](6.1.12)(1373年;重印,《明朝开国文献》,台北,1966年),第1686页。

[9] 酒井忠夫在他渊博的《中国善书研究》[443](东京,1960年)中,列出56种这类官方出版物的有注释的名单。

[10] 见本章,《有关历史或作为历史资料的明代政府出版物》。

[11] 见本章注[92]。

[12] 关于“综合体”,见杨联陞:《中国官修史书的结构》[609],第44—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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