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書 - 梁書卷三十八 列傳第三十二

作者: 姚思廉6,086】字 目 录

姦,獨任成亂。」猶二世之委趙高,元后之付王莽。呼鹿為馬,卒有閻樂望夷之禍,王莽亦終移漢鼎。

卿云「吹毛求疵」,復是何人所吹之疵?「擘肌分理」,復是何人乎?事及「深刻」「繩逐」,並復是誰?〔一二〕又云「治、署、邸、肆」,何者宜除?何者宜省?「國容戎備」,何者宜省?何者未須?「四方屯傳」,何者無益?何者妨民?何處興造而是役民?何處費財而是非急?若為「討召」?若為「徵賦」?朝廷從來無有此事,靜息之方復何者?宜各出其事,具以奏聞。

卿云「若不及於時大息其民,事至方圖,知無及也」。如卿此言。即時便是大役其民,是何處所?卿云「國弊民疲」,誠如卿言,終須出其事,不得空作漫語。夫能言之,必能行之。富國強兵之術,急民省役之宜,號令遠近之法,並宜具列。若不具列,則是欺罔朝廷,空示頰舌。凡人有為,先須內省,惟無瑕者,可以戮人。卿不得歷詆內外,而不極言其事。佇聞重奏,當復省覽,〔一三〕付之尚書,班下海內,庶亂羊永除,害馬長息,惟新之美,復見今日。琛奉敕,但謝過而已,不敢復有指斥。

久之,遷太府卿。太清二年,遷雲騎將軍、中軍宣城王長史。侯景舉兵襲京師,王移入臺內,留琛與司馬楊曒守東府。賊尋攻陷城,放兵殺害,琛被槍未至死,〔一四〕賊求得之,轝至闕下,求見僕射王克、領軍朱异,勸開城納賊。克等讓之,涕泣而止,賊復轝送莊嚴寺療治之。明年,臺城不守,琛逃歸鄉里。其年冬,賊進寇會稽,復執琛送出都,以為金紫光祿大夫。後遇疾卒,年六十九。

琛所撰三禮講疏、五經滯義及諸儀法,凡百餘篇。

子詡,〔一五〕太清初,自儀同西昌侯掾,出為巴山太守,在郡遇亂卒。

陳吏部尚書姚察云:夏侯勝有言曰:「士患不明經術;經術明,取青紫如拾地芥耳。」朱异、賀琛並起微賤,以經術逢時,致於貴顯,符其言矣。而异遂徼寵幸,任事居權,不能以道佐君,苟取容媚。及延寇敗國,實异之由。禍難既彰,不明其罪,至於身死,寵贈猶殊。罰既弗加,賞亦斯濫,失於勸沮,何以為國?君子是以知太清之亂,能無及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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