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时报》说瑛子是“弱者的保护神”;《北方时报》称瑛子是哈尔滨的“女侠”;瑛子倡议哈尔滨办起了第一座“避孕酒楼”;瑛子痛恨以“不幸”作外衣的骗子,提笔写下《一个女大学生的表演》。
桌上摆着一撂撂资料,都是关于瑛子的。王秀玲眼前浮现的,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张海迪式的优秀青年的形象。《松花江时报》:哈尔滨有个“弱者保护神”哈尔滨有个“集体包青天”
1997年5月,一面“保护弱者,伸张正义”的旗帜在秀丽的边城哈尔滨赫然亮出,这就是哈尔滨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
其主办单位不是别人,而是几年来享誉国内外的“女子庇护所”,由杰出青年瑛子主持。
“中心”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设有婦女权利部,未成年人权利部,残疾人权利部和行政诉讼部,分别依据《婦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以及《行政诉讼法》等进行具体的法律服务工作。
按照他们的表述,“中心”的工作就是要为处在社会弱者地位的婦女、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那些“秋菊”们争个说法。
到1998年1月,“中心”已接到并且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信函2100多件,热线电话300余次,正式受理案件60余起,已胜诉结案40余件,几乎每诉必胜。
在“中心”办公室的墙上,悬挂着一面书有“社会弱者保护神”的锦旗。这是一位善良的母親带领她那失去双臂的孩子赠送的。
1997年6月的一天,年仅4岁的肖雄刚由他母親陈阿妹带领,来到弱者保护中心。
母親抓着儿子空蕩蕩的两个袖筒,哭诉了孩子失去双臂的经过:
5年前,在他们住的房屋后面有个配电房,变压器安装在很矮的水泥墩上,虽说有围墙,但小门常年开着没有人管,也没有人过问,曾经发生过耕牛入内触电死亡地事件。
一天,肖雄刚误入配电房玩耍,手触变压器后被强大的电流击昏过去。经过抢救,家里所有的积蓄全部花完,肖雄刚的小命保住了,但双臂因电击坏死而截掉,生活从此不能自理。
母親哭着找到村、乡、市各级领导要求赔偿,均无结果。绝望中,听人说起哈尔滨有个专为社会弱者说话、免费帮助打官司的地方,便怀揣一线希望找到“中心”。
瑛子和瑛子招募来的“志愿工作者”们对这件事非常重视,立即与有关的律师进行协商。
经实地调查取证,“中心”的“志愿律师”确认肖雄刚是由于配电房安全设施不全而导致伤害的。“中心”的志愿律师副主任任华哲在瑛子的委托下,带着瑛子親手写的诉状,代理诉讼。
法庭上,任律师说服力极强的代理陈述以及大量证据使法院最终确认被告方负有不可推卸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判给原告赔偿两万七千元。
事后,“中心”认为两万七千元作为受害人一生所需的生活、学习、医疗费用等远远不够,受原告委托再次上诉,终于由市中院判决将原来的赔偿费提高一万元。
难怪记者在“中心”采访时碰到的一对上访老人逢人便说:“我们都知道哈尔滨有个杰出青年瑛子,也知道瑛子组织了一个‘集体包青天’!”民告官,再也不是梦
1997年8月底,一位农村青年找到弱者保护中心,控告其所在县的公安局,要求“中心”为他伸张正义。
这位青年名叫胡宇清,是嫩江市农业银行信贷科的信贷员。
1997年6月至8月间,嫩江市农业银行连续出现三次“大字报”(匿名公开信),指责当时任行长的扬某利用贷款权利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而且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超生”行为。
一石激起千层浪,三次“大字报”及其所产生的影响引起县委纪律检查组和地区农行的注意。7月,上级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市农行实施调查。十天之后,调查组经过反复取证,最后作出了杨某是清白的结论。
一俟调查组离开,杨某便转守为攻,气焰嚣张。他利用与市公安局某科长的关系,开始追查匿名公开信的作者。
由于胡宇清一向刚正不阿令杨头疼,杨便放风暗示胡是“大字报”的作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将胡调到一个偏僻的乡镇营业所。
在调查组进驻市农行期间,胡宇清曾经认真地给省农行领导写信提供具体线索。他没有想到,这些信最后竟然全部转到杨某手里。由此,8月1日他被关押收审。
在被收审期间,他遭到非法待遇,挨过打,家被抄。他是以写“大字报”嫌疑和匿名诬告信为由被收审的。对“匿名信”的内容真实与否,市公安局根本不予调查。非法关押25天之后,他被父親“取保候审”。万般无奈之下,胡宇清找到了哈尔滨弱者保护中心……
民要告“官”,谈何容易?
嫩江市法院始而不肯立案,后经请示省法院行政庭,总算立了案。
1997年8月底,胡宇清起诉市公安局的案子在市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引起了轰动。胡宇清在嫩江毫无势力,当他从报纸上得知瑛子组织的“弱者保护中心”的消息之后,立即与“中心”取得了联系。“中心”郑曦林、孙劲两位律师义正辞严、切中要害的法庭陈述,终于使法庭动容。
1997年9月,法院宣判胡宇清胜诉,政治上还以清白,经济上给予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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