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脉证治法] 小儿脉法
脉乱不治,气不和弦急,伤食沉缓,虚惊促急,风浮,冷沉细。
[卷上·脉证治法] 变蒸
小儿在母腹中,乃生骨气,五脏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后,即长骨脉,五脏六腑之神智也。变者,易也。(巢论云∶上多变气。)又生变蒸者,自内而长,自下而上,又身热,故以生之日后,三十二日一变。变每毕,即情性有异于前。何者?长生腑脏智意故也。何谓三十二日十段而上之,十日百段。三十二日计三百二十段,为一遍。亦曰一蒸。骨之余气,自脑分入龈中,作三十二齿。而齿牙有不及三十二数者,由变不足其常也。或二十八日即至,长二十八齿,以下仿此,但不过三十二之数也。凡一周遍,乃发虚热,诸病如是。十周则小蒸毕也。计三百二十日生骨气,乃全而未壮也。故初三十二日一变,生肾生志。六十四日再变生膀胱。其发耳与kt冷。肾与膀胱俱主于水,水数一,故先变。生之九十六日三变,生心喜。
一百二十八日四变生小肠。其发汗出而微惊。心为火,火数二,一百六十日五变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变生胆。其发目不开而赤。肝主木,木数三。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肺声。二百五十六日八变生大肠。其发肤热而汗或不汗。肺属金,金数四。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脾智。
三百二十日十变生胃。其发不食,肠痛而吐乳。此后乃齿生,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太仓云∶气入四肢,长碎骨于十变。后六十四日长其经脉,手足受血,故手能持物,足能行立也。经云∶变且蒸,谓蒸毕而足一岁之日也。师曰∶不汗而热者,发其汗,大吐者,微下,不可余治。是以小儿须变蒸。脱齿者,如花之易苗。所谓不及三十二齿,由变之不及。齿当与变日相合也,年壮而视齿方明。
[卷上·脉证治法] 五脏所主
心主惊。实则叫哭发热,饮水而摇(聚珍本作搐);虚则卧而悸动不安。
肝主风。实则目直,大叫,呵欠,项急,顿闷;虚则切牙,多欠气。热则外生气;湿则内生气。
脾主困。实则困睡,身热,饮水;虚则吐泻,生风。
肺主喘。实则闷乱喘促,有饮水者,有不饮水者;虚则哽气,长出气。
肾主虚,无实也。惟疮疹,肾实则变黑陷。
更当别虚实证。假如肺病又见肝证,切牙多呵欠者,易治,肝虚不能胜肺故也。若目直、大补母,实则泻子。
[卷上·脉证治法] 五脏病
肝病,哭叫,目直,呵欠,顿闷,项急。
心病,多叫哭,惊悸,手足动摇,发热饮水。
脾病,困睡,泄泻,不思饮食。
肺病,闷乱哽气,长出气,气短喘息。
肾病,无精光,畏明,体骨重。
[卷上·脉证治法] 肝外感生风
呵欠,顿闷,口中气热。当发散,大青膏主之。若能食,饮水不止,当大黄丸微下之。余不可下。
[卷上·脉证治法] 肝热
手寻衣领及乱捻物,泻青丸主之。壮热饮水,喘闷,泻白散主之。
[卷上·脉证治法] 肺热
手掐眉目鼻面,甘桔汤主之。
[卷上·脉证治法] 肺盛复有风冷
胸满短气,气急喘嗽上气。当先散肺,后发散风冷。散肺,泻白散、大青膏主之。肺不伤寒则不胸满。
[卷上·脉证治法] 肺虚热
唇深红色,治之散肺。虚热,少服泻白散。
[卷上·脉证治法] 肺脏怯
唇白色,当补肺,阿胶散主之。若闷乱气粗,喘促哽气者,难治,肺虚损故也。
脾肺病久,则虚而唇白。脾者肺之母也,母子皆虚,不能相营,故名曰怯肺,主唇白。
白而泽者吉,白如枯骨者死。
[卷上·脉证治法] 心热
视其睡,口中气温,或合面睡,及上窜切牙,皆心热也。导赤散主之。
心气热则心胸亦热,欲言不能而有就冷之意,故合面卧。
[卷上·脉证治法] 心实
心气实则气上下行涩,合卧则气不得通。故喜仰卧,则气得上下通也。泻心汤主之。
[卷上·脉证治法] 肾虚
儿本虚怯,由胎气不成,则神不足。目中白睛多,其颅即解,(囟开也,)面色白。此皆难养,纵长不过八八之数。若恣色欲多,不及四旬而亡。或有因病而致肾虚者,非也。又肾气不足,则下窜,盖骨重惟欲坠于下而缩身也。肾水,阴也,肾虚则畏明,皆宜补肾,地黄丸主之。
[卷上·脉证治法] 面上证
左腮为肝,右腮为肺,额上为心,鼻为脾,颏为肾。赤者,热也,随证治之。
[卷上·脉证治法] 目内证
赤者,心热,导赤散主之。
淡红者,心虚热,生犀散主之。
青者,肝热,泻青丸主之。浅淡者补之。
黄者,脾热,泻黄散主之。
无精光者,肾虚,地黄丸主之。
[卷上·脉证治法] 肝病胜肺
肝病秋见。(一作日晡)肝强胜肺,肺怯不能胜肝,当补脾肺治肝。益脾者,母令子实故也。补脾,益黄散;治肝,泻青丸主之。
[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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