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发微 - 第2部分

作者: 鲍云龙78,010】字 目 录

之運於外,所謂天包地外,平運而舒以見天度四分之一而有餘。小輪載日月於內,小輪又小於天,故內轉而縮。月行又後於日遲度四分之一而不足也。故日不及天一度,月不及日十二度有奇。外以包內,外寬內縮。其行度遲速體段,自是如此。分四以觀瞭然矣。往年,曾見友人吳九霞作為一圖,亦合此意。外一暈,紀周天之度以為天體。第二暈,以天自角起,一日一周天,而又過角一度。第三暈,日亦自角起,健次於天,一日一周無過度。依舊到角處恰好,所以不及天一度。日一日退一度,退盡本數。天一日進一度,又到本處,與天度合,是為一期。第四暈,月行遲,不及日十二度三百四十六分半,積二十九日過半。月不及日之度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分,月又退盡本數,遂與日會,而成一月十二會。計月欠日度五日五百九十二分,以朔虛合氣盈,一歲共餘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以起閏。今不記其詳。或問曰:康節藏閏顯閨之說是如何?曰:其詳未易言也。姑以、目前言之,一年三百六十日而餘分六日,藏於六甲之中是六甲,兩月之中藏了一日。六六三百六十中藏了六日。顯閏者,自開物至閉物,十分用七,去交數者三。三百六十本用二百四十,得二百五十二日。以閏數十二,顯乎二百四十之外。

朱子曰:太史公曆書,是說太初顓帝《四分曆》,劉飲改為《三統曆》,一行《大衍曆》最詳備。

五代司天考亦簡嚴,是七百二十加去,皆止用二三年即差。古今曆惟康節曆用十二萬九千六百分大,故密也。

謹疏前代曆法于後。《四分曆》者,顓帝本連山首艮之《易》而作也;祖《河圖》數十衍為百,百分四箇二十五,以應天數四分度之一也。秦用此曆,建亥為正。至漢武帝改為《太初》。《太初曆》者,武帝即位,唐都洛下閡等所作也。以建寅為正,改元封七年丁丑為太初元年,而日歲名焉逢甲攝提格寅,月名畢聚。日甲子夜半朔日一冬至者。謂武帝改元,上合顓帝甲歲起曆之元,以應合璧連珠之瑞爾。非其年,即甲寅也。《三統曆》者,劉敵改《太初曆》而作也。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是為統母。黃鍾為天統一甲子元首,林鍾為地統二甲辰元首,太簇為人統三甲中元首。元與太初同起黃鍾之律詳見前玄圖註。《太玄曆》者,漢揚雄所作也。與燕天初》、《顓曆》相應。《太初》以九九衍數,四分之《洛書》,總實之數也。顓以十十衍數,四分之《河圖》,虛中之數也。《太初》以八十一為日法者,九九也。《太玄》以七十二為日法者,八九也。《太初》以三十二為抄法者,八四也。《太玄》以三十六為抄法者,九四也。以《玄》比《初》,分於九而喊一秒,於九而加一,同得二千五百九十二秒。始雖異而終PlJ同詳見卦氣。《太衍曆》者,唐一行之所作也。自漢至隋,曆皆從律,一行專倚大衍,本乎卦氣。即《河圖》虛中之數,取四方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之合,以象四時。取虛中五與十合以為衍母,取九六七八之老少為用。爻數通乎六十策,數行乎四百二十是大衍,為天地之樞。後之作者,不能易也。顯德《通天曆》者,五代王朴之所作也。歐公筆之於司天考,斬然自立一家。陽三十六策,陰二十四策。陰陽數合而化成,同得七十二,重之得七百二十,又重之得七十二萬,又重之得七千二百萬。而元紀生元,則歲月日時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當盈縮,先後之中,而七政齊矣。愚謂:古今曆法,前莫如漢《太初》,後莫如唐《大衍》二曆。同起《河圖》,中間諸家曆法不過損益之而已。六律用《洛書》,數起奇。八卦用《河圖》,數起偶。取用雖不同,率皆後天《易》也。時則《先天圖》隱而未出。《先天曆》者,邵子《皇極經世》之所由作也。其法本於天干地支相乘,日甲月子,星甲辰子,謂之四象。大數則謂之元會運世,小數則謂之歲月日辰。日甲一統月子十二,星甲三百六十統辰子四千三百二十。凡三十六甲,均布於十二辰。每辰皆得三百六十。《先天曆》與《後天曆》不伺,除閨計之,一年十二會三百六十運四千三百二十世一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此朱子所以極稱康節之曆。愚序諸家之曆,以此終焉。程子亦曰:曆上若通理,所通為多。獨邵堯夫立差法交感之際冠絕古今。卻於日月以陽盈陰虧求之遂不差只於這裹易差了。

天原發微卷之十二竟

#1『朱』,原作『未』,據《四庫全書》本改。

#2『釐』原作『驚』,據《四庫全書》本改。

#3『秒』,原作『抄』,據《四庫全書》本改。

#4『分』,原作『日』,據《四庫全書》本改。

#5『看』,原作『著』,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十三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註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象數

河出《圖》而八卦畫,陰陽始有象。洛出《書》而九疇叔,五行始有數。象非偶不立,數非奇不行。二者可以相有,而不可以相無。朱子曰:天地只是不會說倩,聖人出來說。若天地會說,想見更說得好。如《河圖》、《洛書》,便是天地畫出底《易》。伏羲仰觀俯察,見天地間無非《易》。而《河圖》之出,適契其心,故因之以畫卦。後#1世象數之學不明者,有由矣。漢上朱氏曰:商瞿學於夫子,自丁寬而下,其流為孟喜京房。至唐猶可考,一行集二家之《易》,論卦氣納甲五行之類,皆同出《周易》大傳繫辭說卦爾。後馬、鄭、苟、虞,各自名家,去象數之源猶未遠。至魏王弼與鍾會同學,盡去舊說,雜以老莊。專尚文辭,不復推原。《大傳》所自來,天人之道於是分裂。

《易大傳》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朱子曰:孔安國云《河圖》者,伏羲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卦。《洛書》者,禹治水時,神龜負文而列於背,有數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類。愚按:天地開闢之初,太河混淪,象數未顯。此《河圖》、《洛書》,天所以開聖人也。《語》曰:河不出《圖》。《易》曰:河洛出《圖》、《書》。《書》曰:天球《河圖》,則知《圖》、《書》乃天地自然之文,古今以為瑞物,非人力之所為也。馬、歐二公,何如更有說哉。#2又有肆為怪誕者,淮南子以為丹書綠圖、《春秋》緯以為九篇六篇。#3顧野王以《洛書》農用、敬用十八字,為神龜之負者。班固以為初一至六極六十五字,為《洛書》本文者。唐孔氏曰:天語簡要,不應叮嚀曲折如是。惟孔安國之言,極為的當#4。故朱子取之。

又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五,地數三十,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朱子曰:此夫子所以發明《河圖》之數也。其位一六下,二七上,三八左,四九右,中五為衍母,次十為衍子。次一二三四,四象之位。次六七八九,四象之數。二老位西北,二少位西南。其數各以類而交錯於外,且日相得有合四字,該盡《河圖》之數。愚按:天數者,五奇之積。地數者,五偶之積。一得二為偶,三得四為偶,五得六為偶,七得八為偶,九得十為偶。各以奇偶相從,兩兩相得,如兄弟者。所以循其序而不容紊也。一合六為水,二合七為火,三合八為木,四合九為金,五合十為土。各以陰陽相配,兩兩如夫婦者,所以合其情而不容問也。又如十干亦然。甲陽得乙陰為木,甲去合己又化土;丙陽得丁陰為火,丙去合辛又化水;戊陽得己陰為土,戊去合癸又化火;庚陽得辛陰為金,乙來合庚又化金;壬陽得癸陰為水,丁來合壬又化木;皆是兩其五行而合于一也。得必有合,合之中,又有相生相勝,相同相異而不齊者。此君臣、父子、兄弟、夫婦、長幼之五典,所以與五行相乘而不可離也。天地其合之大者,一三五七九合為天數,而不離乎五。二四六八十合為地數,而不離乎五。二五妙合,生人生物,聰之為五十有五。五者,中也。中則變,變則化,其道不窮。一變六化,二化七變,三而八,四而九,五而十。變則化,化則變。奇偶#5生成,屈伸往來,皆不出於《河圖》。天地五數之內,豈若後世之言鬼神言變化而流於荒誕者比哉。

朱子曰:《河圖》以五生數,統五成數。《洛書》以五奇數,統四#6偶數。

朱子謂:生數皆在內;生者,天地之心。成數皆在外;成者,天地之功。斯言至矣。愚按:《河圖》以生成分陰陽。一二三四五生數,屬陽居內。六七八九十成數,屬陰居外。以生統成,以內合外。中為主,而外為客。所謂體之有常,而各居其方也。《洛書》以奇偶分陰陽。一三七九居四正位二配四陽卦。二四六八十位,四隅偏配四陰卦。以奇統偶,以尊臨卑。正為君而側為臣,是謂以數之變而各居其所也。然二圖常變不可拘一,在《圖》則少陰老陽不動。而少陽居南當乾位,老陽居西當坎位,不協夫#7生卦之序。在《書》則老陽居南當乾,少陽居西當坎,反協夫生卦之序。所謂常中有變,變中有常,其妙處不可窺也。

邵子曰:圓者,星也。曆紀之數,其肇於此乎○

《唐志》曆本議曰:天數始於一,地數始於二。合二始以定剛柔。天數中於五,地數中於六。合二中以通#8律曆。天有五音,所以司日。地有六律,所以司辰。朱子釋之詳矣,玆不再及。邵子曰:離為星,震為辰。星合日之十,日十即五也。辰為支之十二,即六也。五六息陰陽中,《經世》以此起曆。九與十相取,算法以此起間。自曆象以來則然矣。圓者,星也。《河圖》無那四角,應其形便圓。圖數未嘗不與星數合。張曰:天體數七,北斗星七。日月五星,數七二十八宿。四七共為七七,并南斗星六,通五十五數,以此知用於天地人文之問,皆有合於《河圖》之數。

又曰:方者,土也。晝州井地之法,其放於此#9乎。

朱子曰:州有九井九百畝,是所以晝州井地也。愚按:方者《洛書》之文。地有四方,《書》皆以陽數居四正位,方里而井之象。《書》以九為主,亦井九百畝之象。天錫九疇,禹因治水,而得此《書》。所以開之俾之,別九州任土作貢而盡力乎溝洫也。禹成九功,而為天下萬世利者,於以知九章之《書》為大。

又曰:圓者,《河圖》之數。方者,《洛書》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叔之而作《範》也。

數始於一陰一陽。陽之象圓,故《河圖》體圓而數方。陰之象方,故《洛書》體方而數圓。所謂參天兩地者也。數十而方者為《河圖》,故《大傳》有五十有五之文。數九而圓者為《洛書》,故《洪範》有天錫九疇之目。鴻荒之世,天地陰陽,須各有象,然初未嘗有數。至《河圖》,然後五十有五數。奇偶生成,柴然可睹。此其所以深發聖人之獨智也。

朱子曰:一至十為《河圖》,虛其中以為《易》。

《河圖》體圓象天,數十而方象地。陽數二十五,陰數三十,共五十有五,所以偶贏而奇之。虛其十,則《洛書》四十五。虛其五,則《大衍》五十。積五與十,則《洛書》縱橫之數。以五乘十,以十乘五,則又皆《大衍》之數。《圖》以生數,從北東而左旋。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又生水。然以對待之位言之,則北方一六水,剋南方丙丁火。西方四九金,剋東方甲乙木。而相剋者,已寓於相生之中。生生之謂《易》。虛其中,則太極生兩儀四象八卦也。故曰: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圖》中亦涵《洛書》之旨。天地問,生而不剋!則生者何以成。剋而不生,則生人之類滅矣。

此造化所以,即《圖書》而示其意。

又曰:一至九為《洛書》,實其中以為《範》。

《洛書》體方而象地,數九而圓象天。陽數二十五,陰數二十,共四十五,所以奇嬴而偶乏。虛其中,亦太極也。奇而各二十,兩儀也。一二三四含六七八九,從橫十五亦為四象。中五含五,併於四十,亦為《大衍》之數。積五與十,得十五,通為《河圖》

之數。《書》與《圖》,亦互相備。《書》以成數,從北西而右轉。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又剋火。然以對待之位言之,則東南方四九金生西北方一六水,束北方三八木生西南方二七火。其相生者,已寓於相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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