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 - 卷一百一十二 朱子九

作者: 黎靖德6,741】字 目 录

问德粹:"婺源旱如何?"滕答云云。先生曰:"最有一件事,是今日大弊,旱则申雨,检荒则云熟,火烧民家则减数奏。到处如此!"

某人为太守,当见客日分,先见过客,方接同官及寄居宾。人问其故。曰:"同官有禀议待商量区处,颇费时节。过客多是略见即行,若停轧在后,恐妨行色。"此事可法。

朝廷设教官一件,大未是。后生为教官,便做大了。只历一两任教官,便都不了世事。须是不拘科甲,到五十方可为之;不然,亦须四十五。

律:主簿管押一县簿,凡事尽与之知;录事录一郡事,太守有事,许知录奏闻。谓之"知录"者,以官稍大,如今知县之类。

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若公时,做得来也精采。便若小辟,人也望风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来做去,也只得个没下梢。与立。

今之仕宦不能尽心尽职者,是无那"先其事而后其食"底心。

尝叹州县官碌碌,民无所告诉。兼民情难知,耳目难得其人,看来如何明察,亦多有不知者。以此观之,若是见得分明决断时,岂可使有毫发不尽!又叹云:"民情难知如此,只是将甚么人为耳目之寄!"

如看道理,辨是非,又须是自高一著,方判决得别人说话。如堂上之人,方能看堂下之人。若身在堂下,如何看见子细!又如今两人冢炒,自家要去决断他,须是自家高得他。若与他相似,也断他不得,况又不如他。李虽不与熟,尝於其见先人时望见之,先人称其人有才略。因云:"今做官人,几时个个是阘冗人?多是要立作向上。那个不说道先著驭吏?少间无有不拱手听命於吏者,这只是自家不见得道理,事来都区处不下。吏人弄得惯熟,却见得高於他,只得委任之。"又云:"如围棋一般:两人初著,那个不要胜?谁肯去就死地自做活计?这只是见不高,无柰何。"

胡致堂言:"吏人,不可使他知我有恤他之意。"此说极好。又曰:"此已是恤他不可恤。小处可恤,大处不可恤。"又曰:"三五十钱底可恤,若有人来理会,亦须治他。"

某与诸公说,下梢去仕宦,不可不知。须是有旁通历,逐日公事,开项逐一记,了即勾之。未了,须理会教了,方不废事。

当官文书簿历,须逐日结押,不可拖下。

前辈检验皆有书,当官者不可不知。极多样。

因民户计较,沮挠社仓仓官,而知县不恤,曰:"此事从来是官吏见这些米不归於官吏,所以皆欲沮坏其事。今若不存官仓,数年之间,立便败坏。虽二十来年之功,俱为无益。"

"人居官要应副亲戚,非理做事。只说道嘱讬所得货贿,亲戚受之。这是甚么底事,敢胡乱做!"因说:"吴公路为本路宪,崇安宰上世与之有契,在邑恣行,无所不至。有诉於吴,其罪甚众。只谓其上世有恩於我,我今居官,终不成以法相绳,遂宽释讼者遣之。斯人益肆其暴虐,邑民皆无所告诉。看来固当不忘上世之恩,若以私恩一向废法,又如何当官!昜武帝不以隆虑公主之故而赦其子。昭平君虽其初以金钱豫赎其死罪,后竟付之法。云:'法令者,先帝之所造也。柰何以弟故废先帝法,吾何面目入高庙乎!'东方朔上寿曰:'臣闻圣主为政,赏不避仇雠,诛不择骨肉。书曰:"不偏不党,王道荡荡。"此二帝三王之所重也。陛下行之,天下幸甚!'夫'天讨有罪',是大小大事!岂可以私废?"直卿云:"若是吴宪待崇安宰,虽当一付之法,还亦有少委曲否?"曰:"如恩旧在部属,未欲一寘于法,亦须令寻医去可也。"

为税官,若是父兄宗族舟船过,只得禀白州府,请别委官检税,岂可直拔放去!所以祖宗立法,许相回避。又曰:"临事须是分毫莫放过。如某当官,或有一相识亲戚之类,如此越用分明,不肯放过。"

或欲图神纲厚赏者。曰:"譬如一盘珍馔,五人在坐,我爱吃,那四人亦都爱吃。我伸手去拏,那四人亦伸手去拏,未必果谁得之。能恁地思量,便自不去图。古者权谋之士,虽千万人所欲得底,他也有计术去必得。"

过到温陵回,以所闻岳侯对高庙"天下未太平"之问,云:"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命,天下当太平",告之先生之前。只笑云:"后来武官也爱钱!"

《朱子语类》 宋·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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