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不必求胜在我也。"分毋求多",分物毋多自与,欲其平也。
"若夫坐如尸,立如齐",本大戴礼之文。上言事亲,因假说此乃成人之仪,非所以事亲也。记曲礼者撮其言,反带"若夫"二字,不成文理。而郑康成又以"丈夫"解之,益谬!他也是解书多后,更不暇仔细。此亦犹"子曰好学近乎智,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家语答问甚详;子思取入中庸,而删削不及,反衍"子曰"两字。
问:"'礼闻取於人,不闻取人;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吕与叔谓上二句学者之道,下二句教者之道。取,犹致也。取於人者,我为人所取而教之;在教者言之,则来学者也。取人者,我致人以教己;在教者言之,则往教者也。此说如何?"曰:"道理亦大纲是如此,只是说得不甚分晓。据某所见,都只就教者身上说。取於人者,是人来求我,我因而教之;取人者,是我求人以教。今欲下一转语:取於人者,便是'有朋自远方来','童蒙求我';取人者,便是'好为人师','我求童蒙'。"
"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以"诚庄"对"威严",则涖官当以威严为本。然恐其太严,又当以宽济之。
问:"'七十老而传',则嫡子、嫡孙主祭。如此,则庙中神主都用改换作嫡子嫡孙名奉祀。然父母犹在,於心安乎?"曰:"然。此等也难行,也且得躬亲耳。"又问:"嫡孙主祭,则便须祧六世、七世庙主。自嫡孙言之,则当祧。若叔祖尚在,则乃是祧其高曾祖,於心安乎?"曰:"也只得如此。圣人立法,一定而不可易。兼当时人习惯,亦不以为异也。"又问:"先生旧时立春祭先祖,冬至祭始祖,后来废之,何故?"曰:"觉得忒煞过当,和禘、袷都包在里面了。恐太僣,遂废之。"
问:"'年长以倍,则父事之',这也是同类则可?"曰:"他也是说得年辈当如此。"又问:"如此,则不必问德之高下,但一例如此否?"曰:"德也隐微难见。德行底人,人也自是尊敬他。"又问:"如此,则不必问年之高下,但有德者皆尊敬之?"曰:"若是师他,则又不同。若朋友中德行底,也自是较尊敬他。"
"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古人室在东南隅开门,东北隅为窔,西北隅为屋漏,西南为奥。人才进,便先见东北隅,却到西北隅,然后始到西南隅,此是至深密之地。
尸用无父母者为之,故曰:"食飨不为概,祭祀不为尸。"
"父召无诺,唯而起。"唯速於诺。
问:"礼云'父不祭子,夫不祭妻',何也?"曰:"便是此一说,被人解得都无理会了。据某所见,此二句承上面'馂馀不祭'说。盖谓馂馀之物,虽父不可将去祭子,夫不可将去祭妻。且如孔子'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君赐腥,则非馂馀矣,虽熟之以荐先祖可也。赐食,则或为馂馀,但可正席先尝而已;固是不可祭先祖,虽妻子至卑,亦不可祭也。"
"馂馀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先儒自为一说,横渠又自为一说。看来只是祭祀之"祭",此因"馂馀"起文。谓父不以是祭其子,夫不以是祭其妻,举其轻者言,则他可知矣。
"馂馀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古注说不是。今思之,只是不敢以馂馀又将去祭神。虽以父之尊,亦不可以祭其子之卑;夫之尊,亦不可以祭其妻之卑,盖不敢以鬼神之馀复以祭也。祭,非"饮食必有祭"之"祭"。
凡有一物必有一个则,如"羹之有菜者用梜。"
问"君言不宿於家"。曰:"只是受命即行,不停留於家也。那数句是说数项事。"
凡御车,皆御者居中,乘者居左。惟大将军之车,将自居中,所谓"鼓下"。大将自击此鼓,为三军听他节制。虽王亲征,亦自击鼓。
居丧,初无不得读书之文。"古人居丧不受业"者,业,谓簨虡上一片板;不受业,谓不敢作乐耳。古人礼乐不离身,惟居丧然后废乐,故曰:"丧复常,读乐章。"周礼有司业者,谓司乐也。
檀弓上
檀弓恐是子游门人作,其间多推尊子游。人杰录云:"多说子游之知礼。"
子思不使子上丧其出母。以仪礼考之,出妻之子为父后者,自是为出母无服。或人之问,子思自可引此正条答之,何故却自费辞?恐是古者出母本自无服,逮德下衰,时俗方制此服。故曰"伋之先君子无所失道",即谓礼也。"道隆则从而隆,道汙则从而汙",是圣人固用古礼,亦有随时之义,时如伯鱼之丧出母是也。子思自谓不能如此,故但守古之礼而已。然则仪礼出妻之子为母齐衰杖期,必是后世沿情而制者。虽疑如此,然终未可如此断定。
孔子令伯鱼丧出母,而子上不丧者,盖犹子继祖,与祖为体;出母既得罪於祖,则不得入祖庙,不丧出母,礼也。孔子时人丧之,故亦令伯鱼子思丧之;子上时人不丧之,故子上守法,亦不丧之。其实子上是正礼,孔子却是变礼也。故曰:"道隆则从而隆,道汙则从而汙。"
问子上不丧出母。曰:"今律文甚分明。"又问:"伯鱼母死,期而犹哭,如何?"曰:"既期则当除矣,而犹哭,是以夫子非之。"又问"道隆则从而隆,道汙则从而汙。"曰:"以文意观之,道隆者,古人为出母无服,迨德下衰,有为出母制服者。夫子之听伯鱼丧出母,随时之义也。若子思之意,则以为我不能效先君子之所为,亦从古者无服之义耳。"
问"不丧出母"。曰:"子思所答,与丧礼都不相应,不知何故。据其问意,则以孔子尝令子思丧之,却不令子上丧之,故疑而问之也。子思之母死,孔子令其哭於庙。盖伯鱼死,其妻再嫁於卫。子思答以道之汙隆,则以孔子之时可以随俗;而今据正礼,则为伋妻者则为白母,不为伋妻者,是不为白母尔。礼,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只合以此答之。"
问"稽颡而后拜,拜而后稽颡"。曰:"两手下地曰拜。'拜而后稽颡',先以两手伏地如常,然后引手向前扣地。'稽颡而后拜',开两手,先以首扣地,却交手如常。顿首,亦是引首少扣地。稽首,是引首稍久在地;稽者,稽留之意。"
"稽颡而后拜",谓先以头至地,而后下手,此丧拜也。若"拜而后稽颡",则今人常用之拜也。
"稽颡而后拜",稽颡者,首触地也。"拜"字从两手下。
申生不辨骊姬,看来亦未是。若辨而后走,恐其他公子或可免於难。
脱骖於旧馆人之丧,"恶其涕之无从也"。今且如此说,万一无骖可脱时,又如何?
施问:"每疑夫子言'我非生而知之','若圣与仁,则吾岂敢',及至梦奠两楹之间,则曰:"'太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由前似太谦,由后似太高。"曰:"檀弓出於汉儒之杂记,恐未必得其真也。"
"曾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裘,似今之衤奥子;裼衣,似今背子;袭衣,似今凉衫公服。袭裘者,冒之不使外见;裼裘者,袒其半而以襌衣衬出之。"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缁衣、素衣、黄衣,即裼衣,襌衣也。欲其相称也。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所谓"以伯仲"者,盖古者初冠而字,便有"伯某父"、"仲某父"三字了。及到得五十,即除了下面两字,犹今人不敢斥尊者呼为几丈之类。今日偶看仪礼疏中却云,既冠之时,即是权以此三字加之,实未尝称也,到五十方才称此三字。某初疑其不然,却去取礼记看,见其疏中正是如前说。盖当时疏是两人做,孔颖达贾公彦。故不相照管。
"死谥,周道也。"史云,夏商以上无谥,以其号为谥,如尧舜禹之类。看来尧舜禹为谥,也无意义。"尧"字从三土,如土之尧然而高;"舜"只是花名,所谓"颜如舜华";"禹"者,兽迹,今篆文"禹"字如兽之迹。若死而以此为谥号,也无意义。况虞舜侧微时,已云"有鳏在下曰虞舜",则不得为死而后加之谥号矣。看来尧舜禹只是名,非号也。
"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这恰似难晓。往往是外甥在舅家,见得嫕与姨夫相为服。其本来无服。故异之。
黄文问:"从母之夫,舅之妻,皆无服,何也?"曰:"先王制礼:父族四,故由父而上,为从曾祖服緦麻;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之子,皆有服,皆由父而推之故也。母族三:母之父,母之母,母之兄弟。恩止於舅,故从母之夫,舅之妻,皆不为服,推不去故也。妻族二:妻之父,妻之母。乍看时,似乎杂乱无纪。仔细看,则皆有义存焉。"又言:"吕与叔集中一妇人墓志,言凡遇功、緦之丧,皆蔬食终其身。此可为法。"又言:"生布加碾治者为功。"
姊妹呼兄弟之子为侄,兄弟相呼其子为从子。礼云:"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以为己之子与为兄之子其丧服一也。为己之次子期,兄弟之子亦期也。今人呼兄弟之子为"犹子",非是。
侄对姑而言。今人於伯叔父前,皆以为"犹子"。盖礼记者,主丧服言。如夫子谓"回也视予犹父"。若以侄谓之"犹子",则亦可以师为"犹父"矣!昜人谓之"从子",却得其正,盖叔伯皆从父也。
问:"嫂叔无服,而程先生云:'后圣有作,须为制服。'"曰:"守礼经旧法,此固是好。才说起,定是那个不稳。然有礼之权处,父道母道,亦是无一节安排。看'推而远之',便是合有服,但安排不得,故推而远之。若果是鞠养於嫂,恩义不可已,是他心自住不得,又如何无服得!"直卿云:"当如所谓'同爨緦'可也。今法从小宝。"居父问姨母重於舅服。曰:"姊妹於兄弟未嫁期,既嫁则降为大功,姊妹之身却不降也,故姨母重於舅也。"
嫂、妇无类,不当制他服。皆以类从兄弟,又太重。弟妇亦无服,嫂、妇於伯、叔亦无服,今皆有之。侄妇却有服,皆报服也。
丧礼只二十五月,"是月禫,徙月乐"。
檀弓下
"反哭升堂,反诸其所作也。主妇入於室,反诸其所养也。"须知得这意思,则所谓"践其位,行其礼"等事,行之自安,方见得继志述事之事。
延陵季子左袒而旋其封。曰:"便有老庄之意。"
问:"'延陵季子之於礼也,其合矣乎!'不知圣人何以取之?"曰:"旅中之礼,只得如此。变礼也只得如此。"
问子贡曾子入吊修容事。曰:"未必恁地。"池本云:"不知又出来作个甚嘴脸。"
王制
问:"一夫均受田百亩,而有食九人、八人、七人、六人、五人多少之不等者,何以能均?"曰:"田均受百亩,此等数乃言人勤惰之不齐耳。上农夫勤於耕,则可食得九人;下不勤底,则可食得五人。故庶人在官者之禄,亦准是以为差也。"
王制:"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及论建国之数,恐只是诸儒做个如此算法,其实不然。建国必因其山川形势,无截然可方之理。又,冀州最阔,今河东河北数路,都属冀州。雍州亦阔,陕西秦凤皆是。至青徐兖豫四州皆相近做一处,其疆界又自窄小。其间山川险夷又自不同,难概以三分去一言之。如三代封建其间,若前代诸侯先所有之国土,亦难为无故去减削他。所以周公之封鲁,太公之封齐,去周室皆远。是近处难得空地,偶有此处空隙,故取以封二公。不然,何不只留封近地,以夹辅王室?左氏载齐本爽鸠氏之地,其后蒲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又,史记载太公就封,莱人与之争国。当时若不得蒲姑之地,太公亦未有安顿处。又如襄王以原田赐晋文公,原是王畿地,正以他无可取之处故也。然原人尚不肯服,直至用兵伐之,然后能取。盖以世守其地,不肯遽以予人。若封建之初,於诸侯有所减削,夺彼予此,岂不致乱!圣人处事,决不如此。若如此,则是王莽所为也。王莽变更郡国,如以益岁以南付新平,以雍丘以东付陈定,以封丘以东付治亭,以陈留以西付祈隧,故当时陈留已无有郡矣。其大尹、太尉皆诣行在所,此尤可笑!人杰录云,"汉儒之说,只是立下一个算法,非惟施之当今有不可行,求之昔时,亦有难晓"云云。
王制说王畿采地,只是内诸侯之禄。后来如祭公单父刘子尹氏亦皆是世嗣。然其沾王教细密,人物皆好。刘康公所谓"民受天地之中以生",都是识这道理。想当时识这道理者亦多,所以孔子亦要行一遭,问礼於老聃。
问:"畿内采地,只是仕於王朝而食禄,退则无此否?"曰:"采地不世袭,所谓'外诸侯嗣也,内诸侯禄也'。然后来亦各占其地,竞相侵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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