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 - 陈王列传第五十六

作者: 范烨 6,070】字 目 录

能独立,遂俱就征,下廷尉。C765乃收允及翼、宏,并杀之。

允时年五十六。长子侍中盖、次子景、定及宗族十余人皆见诛害,唯兄子晨、陵得脱归乡里。天子感恸,百姓丧气,莫敢收允尸者,唯故吏平陵令赵戬弃官营丧。王宏字长文,少有气力,不拘细行。初为弘农太守,考案郡中有事宦官买爵位者,虽位至二千石,皆掠考收捕,遂杀数十人,威动邻界。素与司隶校尉胡种有隙,及宏下狱,种遂迫促杀之。宏临命诟曰:“宋翼竖儒,不足议大计。胡种乐人之祸,祸将及之。”种后眠辄见宏以杖击之,因发病,数日死。

后迁都于许,帝思允忠节,使改殡葬之,遣虎贲中郎将奉策吊祭,赐东园秘器,赠以本官印绶,送还本郡。封其孙黑为安乐亭侯,食邑三百户。

士孙瑞字君策,扶风人,颇有才谋。瑞以允自专讨董卓之劳,故归功不侯,所以获免于难。后为国三老、光禄大夫。每三公缺,杨彪、皇甫嵩皆让位于瑞。兴平二年,从驾东归,为乱兵所杀。

赵戬字叔茂,长陵人,性质正多谋。初平中,为尚书,典选举。董卓数欲有所私授,戬辄坚拒不听,言色强厉。卓怒,召将杀之,众人悚栗,而戬辞貌自若。卓悔,谢释之。长安之乱,客于荆州,刘表厚礼焉。及曹操平荆州,乃辟之,执戬手曰:“恨相见晚。”卒相国钟繇长史。

论曰:士虽以正立,亦以谋济。若王允之推董卓而引其权,伺其间而敝其罪,当此之时,天下悬解矣。而终不以猜忤为衅者,知其本于忠义之诚也。故推卓不为失正,分权不为苟冒,伺间不为狙诈。及其谋济意从,则归成于正也。赞曰:陈蕃芜室,志清天纲。人谋虽缉,幽运未当。言观殄瘁,曷非云亡?子师图难,晦心倾节。功全元丑,身残余孽。时有隆夷,事亦工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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