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 - 和殇帝纪第四

作者: 范烨 6,452】字 目 录

尉耿夔授玺绶。

三月癸丑,司徒袁安薨。闰月丁丑,太常丁鸿为司徒。

夏四月丙辰,大将军窦宪还至京师。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丙辰,郡国十三地震。窦宪潜图弑逆。庚申,幸北宫。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璜,璜子侍中举,卫尉邓叠,叠弟步兵校尉磊。皆下狱死。使谒者仆射收宪大将军印绶,遣宪及弟笃、景就国,到皆自杀。

是夏、旱、蝗。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坐党宪自杀。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癸丑,大司农尹睦为太尉,录尚书事。丁巳,赐公卿以下至佐史钱、谷各有差。冬十月己亥,宗正刘方为司空。

十二月壬辰,诏:“今年郡国秋稼为旱、蝗所伤,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刍稿;有不满者,以实除之。”

武陵零陵澧中蛮叛。烧当羌寇金城。

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于明堂,遂登灵台,望云物。大赦天下。戊子,千乘王伉薨。辛卯,封皇帝万岁为广宗王。二月戊戌,诏有司省减内外厩及凉州诸苑马。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税。丁未,诏曰:“去年秋麦入少,恐民食不足。其上尤贫不能自给者户口人数。往者郡国上贫民,以衣履釜B17A为赀,而豪右得其饶利。诏书实核,欲有以益之,而长吏不能躬亲,反更征召会聚,令失农作,愁扰百姓。若复有犯者,二千石先坐。”甲寅,太傅邓彪薨。戊午,陇西地震。

三月戊子,诏曰:“选举良才,为政之本。科别行能,必由乡曲。而郡国举吏,不加简择,故先帝明敕在所,令试之以职,乃得充选。又德行尤异,不须经职者,别署状上。而宣布以来,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从好,司隶、刺史讫无纠察。今新蒙赦令,且复申敕,后有犯者,显明其罚。在位不以选举为忧,督察不以发觉为负,非独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下民被奸邪之伤,由法不行故也。”庚寅,遣使者分行贫民,举实流冗,开仓赈禀三十余郡。

夏四月壬子,封阜陵王种兄鲂为阜陵王。

六月丁酉,郡国三雨雹。

秋九月辛酉,广宗王万岁薨,无子,国除。

匈奴单于於除鞬叛,遣中朗将任尚讨灭之。壬午,令郡县劝民蓄蔬食以助五谷。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税二岁。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十一月乙丑,太仆张酺为太尉。

是岁,武陵郡兵破叛蛮,降之。护羌校尉贯友讨烧当羌,羌乃遁去。南单于安国叛,骨都侯喜斩之。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译献犀牛、大象。己卯,司徒丁鸿薨。

二月乙未,遣谒者分行禀贷三河、兗、冀、青州贫民。许阳侯马光自杀。丁未,司空刘方为司徒,太常张奋为司空。三月庚寅,诏流民所过郡国皆实禀之,其有贩卖者勿出租税,又欲就贱还归者,复一岁田租、更赋。丙寅,诏曰:“朕以眇末,承奉鸿烈。阴阳不和,水旱违度,济、河之域,凶馑流亡,而未获忠言至谋,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叹,用思孔疚。惟官人不得于上,黎民不安于下,有司不念宽和,而竞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当天心,下济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辅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内郡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昭岩穴,披幽隐,遣诣公车,朕将悉听焉。”帝乃亲临策问,选补郎吏。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种人遣使内附。

五月,城阳王淑薨,无子,国除。六月己酉,初令伏闭尽日。

秋七月,京师旱。诏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谪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阳寺,录囚徒,举冤狱。收洛阳令下狱抵罪,司隶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还宫而澍雨。

西域都护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斩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纳质者五十余国。

南单于安国从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丑,以光禄勋邓鸿行车骑将军事,与越骑校尉冯柱、行度辽将军朱徽、使匈奴中郎将杜崇讨之。冬十一月,护乌桓校尉任尚率乌桓、鲜卑,大破逢侯,冯柱遣兵追击,复破之。

诏以勃海郡属冀州。

武陵溇中蛮叛,郡兵讨平之。

七年春正月,行车骑将军邓鸿、度辽将军朱徽、中郎将杜崇皆下狱死。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见公卿问得失,令将、大夫、御史、谒者、博士、议郎、郎官会廷中,各言封事。诏曰:“元首不明,化流无良,政失于民,谪见于天。深惟庶事,五教在宽,是以旧典因孝廉之举,以求其人。有司详选郎官宽博有谋、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以所选郎出补长、相。

五月辛卯,改千乘国为乐安国。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秋七月乙巳,易阳地裂。

九月癸卯,京师地震。

八年春二月己丑,立贵人阴氏为皇后。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癸亥,乐成王党薨。甲子,诏赈贷并州四郡贫民。

五月,河内、陈留蝗。

南匈奴右温禺犊王叛,为寇。秋七月,行度辽将军庞奋、越骑校尉冯柱追讨之,斩右温禺犊王。车师后王叛,击其前王。

八月辛酉,饮酎。诏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一等,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蚕室;其女子宫。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赎,各有差。九月,京师蝗。吏民言事者,多归责有司。诏曰:“蝗虫之异,殆不虚生,万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专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矜,思弭忧衅。昔楚严无灾而惧,成王出郊而反风。将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灾变?百僚师尹,勉修厥职,刺史、二千石详刑辟,理冤虐,恤鳏寡,矜孤弱,思惟致灾兴蝗之咎。”庚子,复置广阳郡。

冬十月乙丑,北海王威有罪自杀。十二月辛亥,陈王羡薨。

丁巳,南宫宣室殿火。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掸国重译奉贡。

三月庚辰,陇西地震。癸巳,济南王康薨。西域长史王林击车师后王,斩之。

夏四月丁卯,封乐成王党子巡为乐成王。

六月,蝗、旱。戊辰,诏:“今年秋稼为蝗虫所伤,皆勿收租、更、刍稿;若有所损失,以实除之,余当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饶利,陂池渔采,以赡元元,勿收假税。”秋七月,蝗虫飞过京师。

八月,鲜卑寇肥如,辽东太守祭参下狱死。闰月辛巳,皇太后窦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烧当羌寇陇西,杀长吏,遣行征西将军刘尚、越骑校尉赵世等讨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刘方策免,自杀。甲子,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怀梁皇后于西陵。

十一月癸卯,当禄勋河南吕盖为司徒。

十二月丙寅,司空张奋罢。壬申,太仆韩B179为司空。己丑,复置若庐狱官。

十年春三月壬戌,诏曰:“堤防沟渠,所以顺助地理,通利壅塞。今废慢懈B175,不以为负。刺史、二千石其随宜疏导。勿因缘妄发,以为烦扰,将显行其罚。”

夏五月,京师大水。秋七月己巳,司空韩B179薨。

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为司空。

九月庚戌,复置廪牺官。

冬十月,五州雨水。

十二月,烧当羌豪迷唐等率种人诣阙贡献。

戊寅,梁王暢薨。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国,禀贷被灾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渔采山林池泽,不收假税。

丙午,诏郡国中都官徒及笃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归田里。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己巳,复置右校尉官。

秋七月辛卯,诏曰:“吏民逾僭,厚死伤生,是以旧令节之制度。顷者贵戚近亲,百僚师尹,莫肯率从,有司不举,怠放日甚。又商贾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货,流积公行。其在位犯者,当先举正。市道小民,但且申明宪纲,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B435薄夷率种人内属。

诏贷被灾诸郡民种粮。赐下贫、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及郡国流民,听入陂池渔采,以助蔬食。

三月丙申,诏曰:“比年不登,百姓虚匮。京师去冬无宿雪,今春无澍雨,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济。'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获承天安民之策。数诏有司,务择良吏。今犹不改,竞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虚名,委任下吏,假势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诈起。巧法析律,饰文增辞,货行于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恶,将何以救其咎罚?咎罚既至,复令灾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廖。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壬子,赐博士员弟子在太学者布,人三匹。

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反,郡兵讨破之。

闰月,赈贷敦煌、张掖、五原民下贫者谷。戊辰,秭归山崩。

六月,舞阳大水,赐被水灾尤贫者谷,人三斛。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九月戊午,太尉张酺免。丙寅,大司农张禹为太尉。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国遣使内附,赐其王金印紫绶。

是岁,烧当羌复叛。

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东观,览书林,阅篇籍,博选术艺之士以充其官。二月,任城王尚薨。丙午,赈贷张掖、居延、朔方、日南贫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秋八月,诏象林民失农桑业者,赈贷种粮,禀赐下贫谷食。己亥,北宫盛馔门阁火。护羌校尉周鲔击烧当羌,破之,荆州雨水。

九月壬子,诏曰:“荆州比岁不节,今兹淫水为害,余虽颇登,而多不均浃,深惟四民农食之本,惨然怀矜。其今天下半入今年田租、刍稿;有宜以实除者,如故事。贫民假种食,皆勿收责。

冬十一月,安息国遣使献师子及条枝大爵。丙辰,诏曰:“幽、并、凉州户口率少,边役众剧,束脩良吏,进仕路狭。抚接夷狄,以人为本。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鲜卑寇右北平,遂入渔阳,渔阳太守击破之。戊辰,司徒吕盖罢。

十二月丁丑,光禄勋鲁恭为司徒。辛卯,巫蛮叛,寇南郡。

十四年春二月乙卯,东海王政薨。

缮修故西海郡,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

三月戊辰,临辟雍,飨射,大赦天下。

夏四月,遣使者督荆州兵讨巫蛮,破降之。庚辰,赈贷张掖、居延、敦煌、五原、汉阳、会稽流民下贫谷,各有差。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将兵长史官。

六月辛卯,废皇后阴氏,后父特进纲自杀。秋七月甲寅,诏复象林县更赋、田租、刍稿二岁。壬子,常山王侧薨。

是秋,三州雨水。

冬十月甲申,诏:“兗、豫、荆州今年水雨淫过,多伤农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刍稿;其不满者,以实除之。”辛卯,立贵人邓氏为皇后。丁酉,司空巢堪罢。

十一月癸卯,大司农徐防为司空。

是岁,初复郡国上计补郎官。十五年春闰月乙未,诏流民欲还归本而无粮食者,过所实禀之,疾病加致医药;其不欲还归者,勿强。二月,诏禀贷颍川、汝南、陈留、江夏、梁国、敦煌贫民。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五月戊寅,南阳大风。六月,诏令百姓鳏、寡渔采陂池,勿收假税二岁。

秋七月丙寅,济南王错薨。

复置涿郡故安铁官。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庆、济北王寿、河间王开并从。赐所过二千石长吏以下、三老、官属及民百年者钱、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

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旧宅。癸丑,祠园庙,会宗室于旧庐,劳赐作乐。戊午,进幸云梦,临汉水而还。

十一月甲申,车驾还宫,赐从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钱、布,各有差。

十二月庚子,琅邪王宇薨。

有司奏,以为夏至则微阴起,靡草死,可以决小事。

是岁,初令郡国以日北至案薄刑。

十六年春正月己卯,诏贫民有田业而以匮乏不能自农者,贷种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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