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出象《神曲》那样完整的东西;另一方面,我又想信笔写来,象阿比累那样要笑就笑个痛快,要说什么就说什么。细腻是文艺者必须有的努力,而粗壮又似乎足以使人们能听见巨人的狂笑与嚎啕。我认识了细腻,而又不忍放弃粗壮。我不知道站在哪一边好。我写完了《赵子曰》。它粗而不壮。它闹出种种笑话,而并没有在笑话中闪耀出真理来。《赵子曰》也会哭会笑,可不是巨人的啼笑。用不着为自己吹牛啊,拿古人的著作和自己的比一比,自己就会公平的给自己打分数了!
在我作事的时候,我总愿意事前有个计划,而后一一的“照计而行”。不过,这个心愿往往被一点感情或脾气给弄乱,而自己破坏了自己的计划。在事后想起自己这种愚蠢可笑,我就无可如何的名之为“庸人的浪漫”。在我的作品里,我可是永远不会浪漫。我有一点点天赋的幽默之感,又搭上我是贫寒出身,所以我会由世态与人情中看出那可怜又可笑的地方来;笑是理智的胜利,我不会皱着眉把眼钉在自己的一点感触上,或对着月牙儿不住的落泪,因此,我很喜欢十七八世纪假古典主义的作品。不错,这种作品没有浪漫派的那种使人迷醉颠倒的力量;可是也没有浪漫派的那种信口开河,唠里唠叨的毛病。这种作品至少是具有平稳,简明的好处。在文学史中,假古典主义本来是负着取法乎古希腊与罗马文艺的法则而美化欧西各国的文字的责任的;对我,它依样的还有这个功能——它使我知道怎样先求文字上的简明及思路上的层次清楚,而后再说别的。我佩服浪漫派的诗歌,可是我喜欢假古典派的作品,正象我只能读咏唐诗,而在自己作诗的时候却取法乎宋诗。至于浪漫派小说,我没读过多少,也不想再读。假若我在十六七岁的时候就接触了浪漫派的小说,我也许能象在十二三岁时读《三侠剑》与《绿牡丹》那样的起劲入神,可是它们来到我眼中的时候,我已是快三十岁的人,我只觉得它们的侠客英雄都是二簧戏里的花脸儿,他们的行动也都配着锣鼓。我要看真的社会与人生,而不愿老看二簧戏。
一九二八年至二九年,我开始读近代的英法小说。我的方法是:由书里和友人的口中,我打听到近三十年来的第一流作家,和每一作家的代表作品。我要至少读每一名作家的“一”本名著。这个计划太大。近代是小说的世界,每一年都产生几本可以传世的作品。再说,我并不能严格的遵守“一本书”的办法,因为读过一个名家的一本名著之后,我就还想再读他的另一本;趣味破坏了计划。英国的威尔斯,康拉德,美瑞地茨①,和法国的福禄贝尔与莫泊桑,都拿去了我很多的时间。在这一年多的时间中,我昼夜的读小说,好象是落在小说阵里。它们对我的习作的影响是这样的:(1)大体上,我喜欢近代小说的写实的态度,与尖刻的笔调。这态度与笔调告诉我,小说已成为社会的指导者,人生的教科书;他们不只供给消遣,而是用引人入胜的方法作某一事理的宣传。(2)我最心爱的作品,未必是我能仿造的。我喜欢威尔斯与赫胥黎的科学的罗曼司,和康拉德的海上的冒险,但是我学不来。我没有那么高深的学识与丰富的经验。“读”然后知“不足”啊!(3)各派的小说,我都看到了一点,我有时候很想仿制。可是,由多读的关系,我知道摹仿一派的作风是使人吃亏的事。看吧,从古至今,那些能传久的作品,不管是属于那一派的,大概都有个相同之点,就是它们健康,崇高,真实。反之,那些只管作风趋时,而并不结实的东西,尽管风行一时,也难免境迁书灭。在我的长篇小说里,我永远不刻意的摹仿任何文派的作风与技巧;我写我的。在短篇里,有时候因兴之所至,我去摹仿一下,为是给自己一点变化。(4)多读,尽管不为是去摹仿,也还有个好处:读的多了,就多知道一些形式,而后也就能把内容放到个最合适的形式里去。
回国之后,我才有机会多读俄国的作品。我觉得俄国的小说是世界伟大文艺中的“最”伟大的。我的才力不够去学它们的,可是有它们在心中,我就能因自惭才短的希望自己别太低级,勿甘自弃。
对于剧本,我读过不多。抗战后,我也试写剧本,成绩不好是无足怪的。
文艺理论是我在山东教书的时候,因为预备讲义才开始去读的;读的不多,而且也没有得到多少好处。我以为“论”文艺不如“读”文艺。我们的大学文学系中,恐怕就犯有光论而不读的毛病。
读书而外,一个作家还须熟读社会人生。因为我“读”了人力车夫的生活,我才能写出《骆驼祥子》。它的文字,形式,结构,也许能自书中学来的;他的内容可是直接的取自车厂,小茶馆与大杂院的;并没有看过另一本专写人力车夫的生活的书。
载一九四五年七月《文哨》第一卷第二期倍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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