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心”下并有“亦”字。
〔八八〕黄帝九鼎神丹经曰至与天地相毕案论衡道虚篇力辟道家以为服食药物能延年度世为虚妄。
〔八九〕令人寿无穷已签六七“穷”作“极”。
〔九十〕黄帝以传玄子玄子即元君,云合服九鼎神丹得道,着经九卷,见洞仙传。
〔九一〕积玉如山金汋经、签六七“玉”作“金”。
〔九二〕唼血为盟金汋经、签六七“唼”作“歃”。唼歃通用。唼血,喋血。〔九三〕无神仙之骨金汋经“骨”下有“者”字。校补云,疑今本脱。
〔九四〕结伴不过三人签六七“不”下有“得”字。〔九五〕致加精洁签六七“精”作“清”。
〔九六〕勿近秽污签六七“秽污”作“污秽”。〔九七〕及与俗人往来签六七“及”作“又不得”。
〔九八〕成则可以举家皆仙金汋经、签六七“成则”作“成者”。〔九九〕祭自有图法一卷也签六七“祭”作“醮”,又无“也”字。
〔一0十〕用雄黄水签六七无“水”字,但有“雌黄”二字。〔一0一〕矾石水“水”下原校:一本作“汞”。明案签六七“矾石水”作“矾汞”,金汋经作“矾石汞”。矾石水或是矾石液即硫黄。重脩政和证类本草四云:石硫黄能化金银铜铁奇物,矾石液也。陶弘景谓此矾石液是黄白术及合丹法。
〔一0二〕卤盐礜石“礜”原作“矾”。孙校:“矾”疑作“礜”。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并作“礜”,正是,今据改。“盐”藏本作为“咸”。
〔一0三〕牡蛎“蛎”原作“砺”,疑形讹,签六七正作“蛎”,今据改。
〔一0四〕以为六一泥孙校:“泥”下刻本有“封之”二字。明案签六七“泥”下有“固济”二字。固济者,密封也。六与一合为七。本篇六一泥用戎盐、卤盐、礜石、牡蛎、赤石脂、滑石、胡粉七物捣合如泥,名曰六一泥。其他丹经所载六一泥,有用不同方剂者。
〔一0五〕又以玄膏丸此丹签六七“玄”下有“黄”字。
〔一0六〕金不成“成”下签六七有“者药不成也”五字。疑脱,当据补。
〔一0七〕第二之丹名曰神丹亦曰神符金汋经、签六七并无“曰神丹亦曰”五字。〔一0八〕步行水上案“步”上金汋经有“即”字,签六七有“可”字。“可”字于义为长。
〔一0九〕服之三刀圭校补:“之”字涉上文“服之百日仙”而衍。明案刀圭,量药具。武威汉墓出土医药木简中有刀圭之称。梁陶弘景本草集注叙录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子大也。元俞琰周易参同契释疑云:刀圭,即是刀头圭角些子而已,言其不多也。
〔一一十〕皆即消坏签六七无“即”字,“坏”下有“其身中”三字。
〔一一一〕亦终不死签六七无“终”字。
〔一一二〕服百日金汋经“服”下有“之”字,疑今本脱。签六七“服”下有“二”字,“二”殆系“之”字之误。〔一一三〕皆来侍之签六七无“之”字。〔一一四〕见如人形金汋经作“见形如人”。
〔一一五〕亦成黄金签六七“亦”作“即”。
〔一一六〕名柔丹原校:“柔”一本作“药”。
〔一一七〕以缺盆汁和服之签六七“和服之”作“和之服九十日仙也”。
〔一一八〕与金公合火之孙校:“金公”下刻本有注云,即铅也,藏本无。校补:桓谭新论云,淮南王之子迎道人作金银。又云,铅则金之公,而银者金之昆弟也。
〔一一九〕服之即日仙金汋经、签六七“即”作“百”。
〔一二十〕如枣核许持之签六七“持之”作“带行”。
〔一二一〕百日仙也签六七“百”作“即”。
〔一二二〕仙童仙女校补:金汋经“仙女”作“玉女”,第三丹第四丹第五丹并有玉女之称,疑作“玉女”近是,此涉“仙童”而误为“仙女”耳。明案签六七亦作“玉女”,唯佚“仙童”二字。
〔一二三〕不可得之害矣孙校:“之”字疑衍。明案金汋经无“之”字,签六七“之”作“而”,慎校本、宝颜堂本并作“不可得而害之矣”。
〔一二四〕复有太清神丹签六七无“复有”二字。
〔一二五〕元君者签六七“者”作“即”。
〔一二六〕太清观天经有九篇“太清观天经”金汋经作“太清上经”。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九”作“十四”。明案签六七作“十”,金汋经作“九”。云十篇者,其上七篇,其下三篇;云九篇者,其上中下各三篇耳。〔一二七〕其上三篇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三”作“七”。明案签六七亦作“七”。〔一二八〕不可教授“授”原作“受”。孙校云:“受”一本作为“授”。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并作“授”,当作“授”,今据改。
〔一二九〕其中三篇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三”作“四”。案签六七“中”作“下”。
〔一三十〕常沈之三泉之下孙校:藏本“常”作“当”。明案金汋经、签六七、慎校本亦作“当”。影宋本御览引作“尝”。〔一三一〕大神仙之人也签六七无“仙之”二字。〔一三二〕役使鬼神风雨签六七无“鬼神”二字。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风”上并有“兴作”二字。
〔一三三〕亦本学道服丹之所致也金汋经、签六七、慎校本“亦本”作“本亦”。
〔一三四〕况凡人乎签六七“人”作“夫”。
〔一三五〕愚民不信“愚民”原作“民愚”。金汋经、签六七并作“愚民”。校补云,今本误倒。□据正。〔一三六〕令其笑道谤真签六七“谤真”作“慢真”,“真”下有“益罪也”。
〔一三七〕合药成以分之签六七“药成”作“成药”。金汋经无“成”字。慎校本、宝颜堂本“分”下有“与”字。〔一三八〕祭当别称金各检署之签六七作“祭当别称名衔各检署具用金斤数”。
〔一三九〕门户闾鬼神清君签六七无“神”字。金汋经亦无“神”字,又“清”作“靖”。
〔一四十〕市盛之时签六七“时”作“处”。
〔一四一〕嘿声放弃之于多人处孙校:藏本无“人”字。案签六七无“于”下四字。〔一四二〕乃得自恣用之耳“自恣”原作“恣意”。孙校云:藏本“恣意”作“息恣”,疑“自恣”之误。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均作为“自恣”,孙校是,今据改。
〔一四三〕不先以金祀神必被殃咎校补:金汋经“不”上有“若”字,疑今本脱。明案签六七“被”作“致”。
〔一四四〕长生之道孙校云,“长生之道”句下,当脱四字,以下六句皆七字有韵也。〔一四五〕不在道引与屈伸也金汋经“不”上有“亦”字。
〔一四六〕为之实难也孙校:“实”字当衍。
〔一四七〕近代汉末新野阴君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代”作“后”。案御览九百八十五引无“近代”二字。〔一四八〕有才思签六七“有”作“多”。〔一四九〕善着诗至述初学道随师本末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为“诗”,九百八十五作“书”。明案影宋本御览九百八十五仍作“诗”。阴长生自叙,述学道着诗写丹经,见神仙传。
〔一五十〕作此太清丹小为难合于九鼎金汋经“鼎”下有“丹”字。签六七“太清丹”作“太清小法”,“小为难合于九鼎”作“难于合九鼎经”。
〔一五一〕合之当签六七作“当合之日”。
〔一五二〕华池赤盐至三五神水“华池”下金汋经有“溺水金公黄华”。
〔一五三〕一转之丹“一转”之上,慎校本、宝颜堂本有“神丹”二字,另起一行,统冠九丹。
〔一五四〕服之四十日得仙金汋经“四”作“三”。服之三十日得仙金汋经、慎校本“三”作“二”。
〔一五五〕服之三日得仙金汋经“三”作“一”。
〔一五六〕煌煌辉辉孙校:藏本作“煌辉煌辉”。
〔一五七〕封涂之于土釜中金汋经“涂”下有“内”字。
〔一五八〕糠火金汋经“火”下有“火之”二字。签六七“火”下有“烧”字。按当有“火之”或“烧”字。〔一五九〕其转数少孙校:“少”下藏本衍“则用日多”四字。
〔一六十〕药力盛签六七“药”上有“则”字。明案“盛”原作为“成”。金汋经“成”作“盛”,脱“力”字。慎校本亦作“盛”。校补:“成”乃“盛”之坏字。上言九转之丹转数少则药力不足,此言转数多则药力盛。今据改。〔一六一〕与九转异法签六七“异”作“丹”。〔一六二〕作之法校勘记:御览九百八十五作“下有丹”。
〔一六三〕白礜“礜”原“凡”。孙校:刻本“凡”作“矾”,太平御览九百八十八引作“礜”。校勘记云:御览九百八十五、九百八十八并作“礜石”。明案金汋经、石药尔雅五石丹亦作“白礜”,是,今据改。下“曾青”石药尔雅作“空青”。
〔一六四〕五石而二十五色色各一两“色”下原不重“色”字。案金汋经作“五石合为二十五色,色各一两”。校补云:“色”下当更有“色”字,言每色一两。签六七、御览九百八十五并重“色”字。今据增。
〔一六五〕发其口内之孙校:藏本无“之”字。
〔一六六〕欲致行厨本书遐览篇着录行厨经一卷。
〔一六七〕及住年不老校勘记:御览九百八十五“住年”作“延年”。
〔一六八〕即便长生不老矣及签六七无“不”下四字。
〔一六九〕坐见千里之外签六七“千”作“万”。
〔一七十〕吉凶皆知如在目前签六七“皆”作“所”,“知”下有“皆”字。
〔一七一〕富贵贫贱签六七作“贵贱贫富”。〔一七二〕在太清经中卷耳签六七“中卷耳”作“卷中”。〔一七三〕有五法也签六七作“凡有五法也”。
〔一七四〕雌黄石硫黄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无“雌黄”二字。明案签六七引无“石”字。
〔一七五〕矾石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五引“矾”作“礜”。
〔一七六〕太乙余粮孙校:“乙”下御览引有“禹”字。
〔一七七〕合之三十六日成金汋经“合之”下有“火”字。校补:疑当作“合火之”,今本脱“火”字,金汋经火之误倒耳。
〔一七八〕及九鼎丹药耳签六七无“药”字。
〔一七九〕道士张盖蹋精思于岷山石室中张盖蹋又见后登涉篇。
〔一八十〕其法鼓冶黄铜孙校:“冶”藏本作“治”。
〔一八一〕以承取月中水金汋经、签六七引并无“中”字。
〔一八二〕服如小豆签六七“豆”下有“大”字。
〔一八三〕百日盲者皆能视之百病自愈孙校:“视”下疑有脱文。“百病自愈”原作“百日病者自愈”。校补云:“百日病者自愈”,本作“百病自愈”,“日”字“者”字并涉上句而衍。金汋经作“盲者能视百病即愈”,可证。“视”下并无脱文,孙说非。明案签六七亦作“盲者能视,百病即愈”,校补之说是矣。今据改。〔一八四〕倚三隅孙校:藏本“隅”作“偶”。
〔一八五〕以酒和丹一斤用酒三升和慎校本、宝颜堂本并作“以酒三升,和丹一斤”。
〔一八六〕三虫百病立下金汋经“下”作“去”。
〔一八七〕一本更云金汋经、签六七并无“一本更云”四字。校补云,四字义不可通,且与上下文均不衔接,盖为残缺之校语而错入正文者。
〔一八八〕取雌黄雄黄烧下其中铜金汋经、签六七并无“雌黄”。签六七“下”作“取”。
〔一八九〕淳苦酒上百日签六七“上”字下有“比”。
〔一九十〕取理而服之金汋经、签六七“理”作“治”。藏本、鲁藩本、慎校本“理”作“埋”。〔一九一〕又和以朱草签六七“和”在“草”下。〔一九二〕一服之能乘虚而行云签六七“一”作“一刀圭”,“云”作“之”。孙校:“云”疑作“云”。〔一九三〕朱草状似小枣栽长三四尺签六七作“朱草叶如菰生不群长不杂”。
〔一九四〕枝叶皆赤茎如珊瑚签六七“枝叶”作“枝干”。
〔一九五〕喜生名山岩石之下签六七“喜”作“多”。
〔一九六〕名为金浆以玉投之孙校:上八字据意林增,各本脱。明案金汋经、签六七均有此两句;唯金汋经“玉”作“玉石”,签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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