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 左傳 襄公十四年

作者: 左丘明2,470】字 目 录

于衛,曰:「寡君使瘠,聞君不撫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弔?以同盟之故,使瘠敢私于執事,曰:『有君不弔,有臣不敏;君不赦宥,臣亦不帥職;增淫發洩,其若之何?』」

衛人使大叔儀對曰:「群臣不佞,得罪于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棄之,以為君憂。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弔群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貺。」厚孫歸,復命,語臧武仲曰:「衛君其必歸乎!有大叔儀以守,有母弟鱄以出。或撫其內,或營其外,能無歸乎?」

齊人以郲寄衛侯。及其復也,以郲糧歸。右宰穀從而逃歸,衛人將殺之。辭曰:「余不說初矣,余狐裘而羔袖。」乃赦之。衛人立公孫剽,孫林父、甯殖相之,以聽命于諸侯。衛侯在郲,臧紇如齊,唁衛侯。衛侯與之言,虐。退而告其人曰:「衛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糞土也。亡而不變,何以復國?」子展、子鮮聞之,見臧紇,與之言,道。臧孫說,謂其人曰:「衛君必入。夫二子者,或輓之,或推之,欲無入,得乎?」

師歸自伐秦。晉侯舍新軍,禮也。成國不過半天子之軍。周為六軍,諸侯之大者三軍可也。于是知朔生盈而死,盈生六年而武子卒。彘裘亦幼,皆未可立也。新軍無帥,故舍之。

師曠侍于晉侯,晉侯曰:「衛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君將賞善而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匱神乏祀,百姓絕望,社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為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隸、牧、圉皆有親暱,以相輔佐也。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于市,百工獻藝。故《夏書》曰:『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諫失常也。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秋,楚子為庸浦之役故,子囊師于棠以伐吳。吳不出而還。子囊殿,以吳為不能而弗儆。吳人自皋舟之隘要而擊之,楚人不能相救,吳人敗之,獲楚公子宜穀。

王使劉定公賜齊侯命,曰:「昔伯舅大公右我先王,股肱周室,師保萬民。世胙大師,以表東海。王室之不壞,繄伯舅是賴。今余命女環,茲率舅氏之典,纂乃祖考,無忝乃舊。敬之哉,無廢朕命!」

晉侯問衛故于中行獻子,對曰:「不如因而定之。衛有君矣,伐之,未可以得志,而勤諸侯。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撫之。』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亂者取之,推亡固存,國之道也。』君其定衛以待時乎?」冬,會于戚,謀定衛也。

范宣子假羽毛于齊而弗歸,齊人始貳。

楚子囊還自伐吳,卒。將死,遺言謂子庚必城郢。君子謂:「子囊忠。君薨不忘增其名,將死不忘衛社稷,可不謂忠乎?忠,民之望也。《詩》曰:『行歸于周,萬民所望。』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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