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 左傳 襄公二十六年

作者: 左丘明3,086】字 目 录

【經】

二十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衛甯喜弒其君剽。衛孫林父入于戚以叛。甲午,衛侯衎復歸于衛。

夏,晉侯使荀吳來聘。

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淵。

秋,宋公弒其世子痤。

晉人執衛甯喜。

八月壬午,許男甯卒于楚。

冬,楚子、蔡侯、陳侯伐鄭。

葬許靈公。

【傳】

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劔從之。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姦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從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不務德而爭善,私欲已侈,能無卑乎?」

衛獻公使子鮮為復,辭。敬姒強命之,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初,獻公使與甯喜言,甯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故公使子鮮。子鮮不獲命於敬姒,以公命與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從近關出。告右宰穀,右宰穀曰:「不可。獲罪於兩君,天下誰畜之?」悼子曰:「吾受命於先人,不可以貳。」穀曰:「我請使焉而觀之。」遂見公於夷儀。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若不已,死無日矣。」悼子曰:「子鮮在。」右宰穀曰:「子鮮在何益?多而能亡,於我何為?」悼子曰:「雖然,弗可以已。」孫文子在戚,孫嘉聘於齊,孫襄居守。二月庚寅,甯喜、右宰穀伐孫氏,不克,伯國傷。甯子出舍於郊。伯國死,孫氏夜哭。國人召甯子,甯子復攻孫氏,克之。辛卯,殺子叔及大子角。書曰「甯喜弒其君剽」,言罪之在甯氏也。孫林父以戚如晉。書曰「入于戚以叛」,罪孫氏也。臣之祿,君實有之。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專祿以周旋,戮也。甲午,衛侯入。書曰「復歸」,國納之也。大夫逆於竟者,執其手而與之言;道逆者,自車揖之;逆於門者,頷之而已。公至,使讓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衛國之言,吾子獨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對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負羈絏以從扞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貳,通外內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從近關出。公使止之。

衛人侵戚東鄙,孫氏愬於晉,晉戍茅氏。殖綽伐茅氏,殺晉戍三百人。孫蒯追之,弗敢擊。文子曰:「厲之不如!」遂從衛師,敗之圉,雍鉏獲殖綽。復愬于晉。

鄭伯賞入陳之功。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賜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賜子產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子產辭邑,曰:「自上以下,隆殺以兩,禮也。臣之位在四,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賞禮,請辭邑。」公固予之,乃受三邑。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讓不失禮。」

晉人為孫氏故,召諸侯,將以討衛也。夏,中行穆子來聘,召公也。

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五月,至于城麇。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犂。伯州犂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州犂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戌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楚人以皇頡歸。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子大叔為令正,以為請。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若曰:『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從,遂行。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而後獲之。

六月,公會晉趙武、宋向戌、鄭良霄、曹人于澶淵,以討衛,疆戚田。取衛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趙武不書,尊公也。向戌不書,後也。鄭先宋,不失所也。於是衛侯會之。晉人執甯喜、北宮遺,使女齊以先歸。衛侯如晉,晉人執而囚之於士弱氏。

秋七月,齊侯、鄭伯為衛侯故如晉,晉侯兼享之。晉侯賦《嘉樂》。國景子相齊侯,賦《蓼蕭》。子展相鄭伯,賦《緇衣》。叔向命晉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鄭君之不貳也。」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曰:「晉君宣其明德於諸侯,恤其患而補其闕,正其違而治其煩,所以為盟主也。今為臣執君,若之何?」叔向告趙文子,文子以告晉侯。晉侯言衛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國子賦《轡之柔矣》,子展賦《將仲子兮》,晉侯乃許歸衛侯。叔向曰:「鄭七穆,罕氏其後亡者也,子展儉而壹。」

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棄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名之曰棄,長而美。平公入夕,共姬與之食。公見棄也,而視之,尤。姬納諸御,嬖,生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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