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 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

作者: 左丘明2,449】字 目 录

鄭伯。五月丙午,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丁未,獻楚俘于王,駟介百乘,徒兵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己酉,王享醴,命晉侯侑。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賜之大輅之服,戎輅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虎賁三百人。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辭,從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覲。

衛侯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癸亥,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祚國,及而玄孫,無有老幼。」君子謂是盟也信,謂晉於是役也,能以德攻。

初,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己曰:「畀余,余賜女孟諸之麋。」弗致也。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弗聽。榮季曰:「死而利國。猶或為之,況瓊玉乎?是糞土也。而可以濟師,將何愛焉?」弗聽。出,告二子曰:「非神敗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實自敗也。」既敗,王使謂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西、孫伯曰:「得臣將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將以為戮。』」及連穀而死。晉侯聞之,而後喜可知也,曰:「莫余毒也已!蒍呂臣實為令尹,奉己而已,不在民矣。」

或訴元咺於衛侯曰:「立叔武矣。」其子角從公,公使殺之。咺不廢命,奉夷叔以入守。六月,晉人復衛侯。甯武子與衛人盟于宛濮,曰:「天禍衛國,君臣不協,以及此憂也。今天誘其衷,使皆降心以相從也。不有居者,誰守社稷?不有行者,誰扞牧圉?不協之故,用昭乞盟于爾大神,以誘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後,行者無保其力,居者無懼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糾是殛。」國人聞此盟也,而後不貳。衛侯先期入,甯子先,長牂守門,以為使也,與之乘而入。公子歂犬、華仲前驅。叔孫將沐,聞君至,喜,捉髮走出,前驅射而殺之。公知其無罪也,枕之股而哭之。歂犬走出,公使殺之。元咺出奔晉。

城濮之戰,晉中軍風于澤,亡大旆之左旃。祁瞞奸命,司馬殺之,以徇于諸侯,使茅伐代之。師還。壬午,濟河。舟之僑先歸,士會攝右。秋七月丙申,振旅,愷以入于晉。獻俘、授馘,飲至、大賞,征會討貳。殺舟之僑以徇于國,民於是大服。

君子謂:「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詩》云:『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不失賞刑之謂也。」

冬,會于溫,討不服也。

衛侯與元咺訟,甯武子為輔,鍼莊子為坐,士榮為大士。衛侯不勝。殺士榮,刖鍼莊子,謂甯俞忠而免之。執衛侯,歸之于京師,寘諸深室。甯子職納橐饘焉。元咺歸于衛,立公子瑕。

是會也,晉侯召王,以諸侯見,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天王狩于河陽。」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壬申,公朝于王所。

丁丑,諸侯圍許。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使曰以曹為解:「齊桓公為會而封異姓,今君為會而滅同姓。曹叔振鐸,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也。與衛偕命,而不與偕復,非信也;同罪異罰,非刑也。禮以行義,信以守禮,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將若之何?」公說,復曹伯,遂會諸侯于許。

晉侯作三行以禦狄,荀林父將中行,屠擊將右行,先蔑將左行。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下一页 末页 共2页/4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