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 - 七、陆上和海上运输

作者: 泰格 利维2,444】字 目 录

在尼斯签订了一系列售货契约,清楚显示出河流对于确定整个地区经济格局的作用。这位商人名叫鲁福斯,他出售的是从香槟、意大利和法兰德斯弄来的呢绒和其他毛布。这类货物无疑是从香槟由内陆河道运到帕辰察的,帕辰察是与热那亚结盟的内陆货物集散地,同时还是重要的钱业中心。毛布运到这里以后,或者由热那亚转船运往马赛,然后经陆路运到尼斯;或者由航行于热那亚—马赛线上、而要在尼斯停泊过夜的船,直接从热那亚运往尼斯。(当然,船只可以从马赛逆河上行驶往内陆各市镇——有许多尚存契约可以确证,曾出现过这种沿海贸易的合伙关系。沿海航行所用的,是载重约50吨的船只。)

鲁福斯向尼斯地区居民售货采用赊销的方法,货款可在下一个收获季节交付。他同时又用现款定购未来季节的收获物。这类“定购”有一些无疑等于是对农民的贷款;由于鲁福斯同时还在那个地区和其他地区出售小麦,所以他的某些定购是期货交易的一种形式。他还向人放款,那实际上也等于是期货交易。他这种交易方式沿着瓦尔河和拜容河向陡峭的河谷地区推行,一直进入尼斯以北、阿尔卑斯山脉以南地区。鲁福斯以及与他同属一类的人所作出的贡献在于,使农民日益卷到现金经济之中来了。

就是这样,一方面由于商人同怀私心的贵族领主以及市政府结成政治同盟,使得各条主要陆上贸易路线得以确立,并得到改善和受到保护;另一方面,许多河流和海洋则成为大资本家的活动领域。而且,城市日益成为贸易中心,促使它的周围地区形成现金经济,每一个城市都各有其独立贸易地域,由许多较小河流和道路构成的网络将其联系起来;又都各有其商品供应来源,由一些较大的道路和河流系统或者由海洋与之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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