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皇帝諱叡,字元仲,文帝太子也。生而太祖愛之,常令在左右。〔一〕年十五,封武德侯,黃初二年為齊公,三年為平原王。以其母誅,故未建為嗣。〔二〕七年夏五月,帝病篤,乃立為皇太子。丁巳,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諸臣封爵各有差。〔三〕癸未,追諡母甄夫人曰文昭皇后。壬辰,立皇弟蕤為陽平王。
八月,孫權攻江夏郡,太守文聘堅守。朝議欲發兵救之,帝曰:「權習水戰,所以敢下船陸攻者,幾掩不備也。今已與聘相持,夫攻守勢倍,終不敢久也。」先時遣治書侍御史荀禹慰勞邊方,禹到,於江夏發所經縣兵及所從步騎千人乘山舉火,權退走。
辛巳,立皇子冏為清河王。吳將諸葛瑾、張霸等寇襄陽,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討破之,斬霸,征東大將軍曹休又破其別將於尋陽。論功行賞各有差。冬十月,清河王冏薨。十二月,以太尉鍾繇為太傅,征東大將軍曹休為大司馬,中軍大將軍曹真為大將軍,司徒華歆為太尉,司空王朗為司徒,鎮軍大將軍陳群為司空,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為驃騎大將軍。
太和元年春正月,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分江夏南部,置江夏南部都尉。西平麴英反,殺臨羌令、西都長,遣將軍郝昭、鹿磐討斬之。二月辛未,帝耕於籍田。辛巳,立文昭皇后寢廟於鄴。丁亥,朝日于東郊。夏四月乙亥,行五銖錢。甲申,初營宗廟。秋八月,夕月于西郊。冬十月丙寅,治兵于東郊。焉耆王遣子入侍。十一月,立皇后毛氏。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穀。十二月,封后父毛嘉為列侯。新城太守孟達反,詔驃騎將軍司馬宣王討之。〔一〕
二年春正月,宣王攻破新城,斬達,傳其首。〔一〕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巫縣為上庸郡,錫縣為錫郡。
蜀大將諸葛亮寇邊,天水、南安、安定三郡吏民叛應亮。〔一〕遣大將軍曹真都督關右,並進兵。右將軍張郃擊亮於街亭,大破之。亮敗走,三郡平。丁未,行幸長安。〔二〕夏四月丁酉,還洛陽宮。〔三〕赦繫囚非殊死以下。乙巳,論討亮功,封爵增邑各有差。五月,大旱。六月,詔曰:「尊儒貴學,王教之本也。自頃儒官或非其人,將何以宣明聖道?其高選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敕郡國,貢士以經學為先。」秋九月,曹休率諸軍至皖,與吳將陸議戰於石亭,敗績。乙酉,立皇子穆為繁陽王。庚子,大司馬曹休薨。冬十月,詔公卿近臣舉良將各一人。十一月,司徒王朗薨。十二月,諸葛亮圍陳倉,曹真遣將軍費曜等拒之。〔四〕遼東太守公孫恭兄子淵,劫奪恭位,遂以淵領遼東太守。
三年夏四月,元城王禮薨。六月癸卯,繁陽王穆薨。戊申,追尊高祖大長秋曰高皇帝,夫人吳氏曰高皇后。
秋七月,詔曰:「禮,王后無嗣,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則當纂正統而奉公義,何得復顧私親哉!漢宣繼昭帝後,加悼考以皇號;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稱引亡秦,惑誤時朝,既尊恭皇,立廟京都,又寵藩妾,使比長信,敘昭穆於前殿,並四位於東宮,僭差無度,人神弗祐,而非罪師丹忠正之諫,用致丁、傅焚如之禍。自是之後,相踵行之。昔魯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國非度,譏在華元。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為戒。後嗣萬一有由諸侯入奉大統,則當明為人後之義;敢為佞邪導諛時君,妄建非正之號以干正統,謂考為皇,稱妣為后,則股肱大臣,誅之無赦。其書之金策,藏之宗廟,著於令典。」
冬十月,改平望觀曰聽訟觀。帝常言「獄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斷大獄,常幸觀臨聽之。
初,洛陽宗廟未成,神主在鄴廟。十一月,廟始成,使太常韓暨持節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鄴,十二月己丑至,奉安神主于廟。〔一〕
癸卯,大月氏王波調遣使奉獻,以調為親魏大月氏王。
四年春二月壬午,詔曰:「世之質文,隨教而變。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後生進趣,不由典謨。豈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戊子,詔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論刻石,立于廟門之外。癸巳,以大將軍曹真為大司馬,驃騎將軍司馬宣王為大將軍,遼東太守公孫淵為車騎將軍。夏四月,太傅鍾繇薨。六月戊子,太皇太后崩。丙申,省上庸郡。秋七月,武宣卞后祔葬于高陵。詔大司馬曹真、大將軍司馬宣王伐蜀。八月辛巳,行東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嶽。〔一〕乙未,幸許昌宮。九月,大雨,伊、洛、河、漢水溢,詔真等班師。冬十月乙卯,行還洛陽宮。庚申,令:「罪非殊死聽贖各有差。」十一月,太白犯歲星。十二月辛未,改葬文昭甄后于朝陽陵。丙寅,詔公卿舉賢良。
五年春正月,帝耕于籍田。三月,大司馬曹真薨。諸葛亮寇天水,詔大將軍司馬宣王拒之。自去冬十月至此月不雨,辛巳,大雩。夏四月,鮮卑附義王軻比能率其種人及丁零大人兒禪詣幽州貢名馬。復置護匈奴中郎將。秋七月丙子,以亮退走,封爵增位各有差。〔一〕乙酉,皇子殷生,大赦。
八月,詔曰:「古者諸侯朝聘,所以敦睦親親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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