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贾新语注释 - 卷 下 怀虑〔一〕第九

作者: 江津 王利器6,461】字 目 录

不免。”

〔一四〕“□”,宋翔凤曰:“别本作‘小’。”

故物之所可,非道之所宜;道之所宜,非物之所可。是以制事者不可□,设道者不可通。目以精明,耳以主听,口以别味,鼻以闻芳,手以之持,足以之行,各受一性,不得两兼,两〔一〕兼则心惑,二路者行穷,正心一坚,久而不忘,在上不逸,为下不伤,执一〔二〕统物,虽寡必众,心佚情散,虽高必崩,气泄生疾,寿命不长,颠倒无端〔三〕,失〔四〕道不行。故气感之符,清洁明光〔五〕,情素〔六〕之表,恬畅和良,调密者固,安静者详〔七〕,志定心平,血脉乃强〔八〕,秉政图两〔九〕,失其中央〔一0〕,战士不耕,朝士不商,邪不奸直,圆不乱方,违戾相错,拨剌〔一一〕难匡。故欲理〔一二〕之君,闭利门,积德之家,必无灾殃〔一三〕,利绝而道着,武让〔一四〕而德兴,斯乃持久之道,常行之法也〔一五〕。〔一〕“两”字原缺,今据俞樾说订补。俞樾曰:“樾谨按:‘兼则心惑’,本作‘两兼则心惑’,与‘二路者行穷’,相对成文。”

〔二〕尸子分篇:“执一以静,令名自正,令事自定。”又曰:“执一之道,去智与巧。”韩非子扬搉篇:“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静,令事自定。”吕氏春秋执一篇:“王者执一而为万物正。……天子必执一,所以抟之也。一则治,两则乱。”又有度篇:“先王不能尽知,执一而万物治。使人不能执一者,物感之也。”高诱注:“感,惑也。”

〔三〕“端”,两京本误“喘”。淮南子主术篇:“运转而无端。”高诱注:“端,◆也。”

〔四〕“失”,子汇本、唐本作“大”。两京本、天一阁本误“夫”。

〔五〕“明光”,唐本作“光明”,云:“一作‘明光’。”

〔六〕史记蔡泽传:“披心腹,示情素。”文选谢灵运还旧园作见颜范二中书诗:“夫子照情素。”李善注引蔡泽传而释之曰:“素犹实也。”楚辞刘向九叹:“屈情素以从事。”王注:“屈我素志,以从众人,而承事之也。”〔七〕“详”,李本、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汇函作“祥”。

〔八〕唐晏曰:“自‘制事者’至‘久而不忘’,荀卿劝学之旨也。自‘在上不逸’至‘血脉乃强’,庄子养生主之说也。汉初诸儒其学出于周、秦,亦时代为之。”

〔九〕“图两”,二字中间,原缺一字,严可均曰:“‘图两’中间无缺。”按:严说是,今从之。

〔一0〕“央”,原作“方”,唐晏曰:“按诗笺:‘方,且也。’此‘方’字之义。”今案:唐说迂曲,义不可通,且“中方”与下文“乱方”韵复,今辄定为“中央”。〔一一〕“拨刺”,原作“拨剌”,李本、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唐本作“拨●”,“●”即“刺”俗别字,今从孙诒让、唐晏说校改。孙诒让曰:“案“拨”,“●”之借字,“刺”当作“剌”,说文●部云:‘●,足剌●也,读若拨。’刀部云:‘剌,戾也。’淮南子修务篇云:‘琴或拨剌枉挠。’高注云:‘拨剌,不正也。’程荣本‘剌’作‘●’,尤讹。”唐晏曰:“按淮南修务训:‘拨剌枉挠。’注:‘不正也。’当从剌。”

〔一二〕“理”,当是避唐讳“治”字改。

〔一三〕易坤卦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一四〕“让”,唐晏曰:“当作‘攘’。”不可从。

〔一五〕苏紫溪曰:“此篇言忠诚专一者成名,二三诡随者殆辱,笔势纵横开合,抑扬婉转,如大鹏鼓翼,天风迅发,一息万里,笔力到矣。”唐晏曰:“结语乃孟子‘何必曰利’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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