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理论与实务研究

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理论与实务研究
作 者: 马忠法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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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国际经济法
ISBN 出版时间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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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马忠法,1966年l0月生,安徽滁州人。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法方向),任职于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特邀研究员,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金融理财师(AFP),“理财与法律”课程授课主讲教师,兼职律师。曾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法律部合同分部经理;曾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班及企业等讲授有关商法、知识产权法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曾先后在《比较法研究》、《法商研究》、《民商法论丛》、《国际经济法学刊》、《当代法学》、《电子知识产权》等法学类核心杂志和《复旦学报》、《江淮论坛》、《江汉论坛》等综合类核心杂志和一般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多篇;硕士论文于2001年获上海市优秀论文(成果)奖。出版著作有:独译格劳秀斯《论海洋自由》,与他人合译路易斯·亨金《国际法:政治与价值》及格劳秀斯《捕获法》。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含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法)、国际商法。

内容简介

20世纪70年代以来技术催生的经济全球化将市场经济体制推向世界.其内生的动力结合技术发展的威力最终瓦解了两极世界,南北问题遂成为国际关系的基调,其中后进国家技术的获取与可持续发展是其核心所在,而其落脚点则是相关企业间的技术转让合同。本书主要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对国际贸易领域的新生力量井在不断壮大的国际技术转让进行了研究。它主要以两个层面——国家间与企业间——的契约来构建全书。上篇以经济全球化下的国家间有关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为视角,对国际技术转让的理论展开论述,除前言外,它分为四章:第一章讨论了该法律协调制度的理论基础,指出:全球无政府状态下的各国相互依存度的加强及全球性公共问题使各国既追求各自利益又试图通过合作解除公害,分享公益;个体逐利的不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产生了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中的私法行为公法化。这些构成建立和完善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的背景和理论基点。该章还从南北关系考察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国际技术转让较为成功的历史,反思其经验对今天的启示;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完善国际技术转让协调制度的条件,并准备探讨了该制度的特征。第二章阐释了现有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及其弊端,着重从国际层面分析了国际技术转让的法律基础,认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其他机构和世界贸易组织管辖下的相关法律文件等三大体系涉及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的规定一脉相承,前者确立的确权和保护制度为技术转让的前提;中者为国际技术转让在特定领域的体现;后者与前面文件内容有着相当的继承、发展关系。近30年的有关技术转让协调活动可分为三轮:首轮自20世纪70年代初起至80年代中期,以发展中国家的形胜实败而告终;次轮自乌拉圭谈判起至1994年谈判结束,以发达国家取得阶段性实质胜利而落幕;末轮于WTO运转后至今,标志性发展于多哈会议,其相关文件不同程度反映南方国家利益。该章指出,现有制度的弊端是:发达国家意志起主导作用,忽略发展中国家利益和要求;无国际统一技术转让条约,强国国内法调整特征明显;重保护,轻转让;严重扭曲技术转让路径;实体制度欠缺、强制许可制度形同虚设;现有规定不具可执行性等。上述弊端的结果是使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陷入了困境,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对模仿战略的选择。第三章“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的历史出路”设想了未来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完善之路,认为它应遵循合法保护与合理使用、利益平衡、合作、效率和非歧视与公平等基本原则。它可分两...

图书目录

上篇 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理论研究——以经济全球化下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为视角

 学术概述

  一、国内主要研究状况

  二、国外主要研究状况

 前言

  一、经济全球化下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其山路

  二、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的定义、宗旨及框架

  三、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中的两方面关系

   (一)外部关系

   (二)内部关系

  四、本篇的基本结构

 第一章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的理论探讨

  第一节 经济全球化及其与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

   一、经济全球化的由来

   二、经济全球化的特征

   三、经济全球化与技术转让及其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关系

   四、经济全球化下国际技术转让领域的私法行为公法化

    (一)经济人的不理性与私法行为公法化  .、

    (二)私法行为公法化的概念及其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体现

    (三)私法行为公法化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某些案例

    (四)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一一私法行为公法化的国际协调

  第二节 国际技术转让的南北关系协调:历史考察的意义

   一、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中的南北关系:历史考察的必要性

   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1700-1914年)的技术转让

   三、对今天的借鉴意义

  第三节 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存在和完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必要性

   (一)国际技术转让性质主要为私法行为的需要

   (二)国际技术转让涉及人类共同利益的需要

   (三)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性的需要

   (四)国际技术转让时代性的需要

   (五)国际技术转让主体特殊性的需要

   二、可能性

   (一)理论上的可能性

   (二)经济全球化提供的可能性

   (三)国内立法经验的积累

   (四)国际协调经验的积累

  第四节 国际技术转让及其法律协调制度的特征

   一、国际技术转让的特征

   (一)转让客体一一技术一一的特殊性

   (二)民事行为特征

   (三)国家行为的干预性

   (四)供方主体的特殊性

   (五)跨国性与内国性

   (六)时代性

   二、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的特征

   (一)私法性与公法性相结合

   (二)广泛性与综合性

   (三)主体多元性与复杂性

   (四)国际性与国内性

 第二章 现有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及其弊端

  第一节 现有国际技术转让的法律协调制度

   一、国际协调的国内法基础一一各国涉及技术转让的法律法规

……

第三章 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的历史出路

第四章 中国在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方面的现状和对策

下篇 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实务研究——以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为基础

第五章 国际技术转让范围

第六章 国际技术转让种类

第七章 国际技术转让的重要条款

第八章 国际技术转让一般步骤及注意事项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