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定则。男女生长曲线不同(编者按,这是统计学上所用图表上的曲线,不是寻常所谓曲线美的曲线),亦是科学的事实,这是因为生理的情形不同。女子发育成人的时期早些,所以当那时候智力亦高些。亲愚先生以自己为例,说他自己小时候对于玩皮是很聪明的,可见素愚先生小时候并不笨,不过不喜欢念书罢了。我们往往看一人肯不肯读书来判别一人的智力,这是我们对于智力观念太狭了。(二)智力有许多方面。普通分为三种:抽象智力,机械智力,社交智力。抽象智力低的人,亦许机械智力很高;机械智力低的人,亦许社交智力高,不过我们晓得各种智力大致上是呈相关的现象的。
兹阅第四十期贵刊上《紧裹肉体的服装》一文,不禁引起我对于风化这一个问题的种种怀疑。——其实,一向怀疑已久了,爱拉杂书之,幸先生有以教之。
风化到底是什么东西?我虽则现在来谈这个问题,可是我还不知道。我只听到大人先生们,遗老们,及遗少们说那是,或这是有碍风化的,于是我才知道风化原来是这么的东西——这么复杂而多变化的东西。盖风化说之不统一,几似自命革命者之骂人反革命,率以一己之喜怒为转移,而漫无标准或范围者也。
淫戏是要禁止的,但街头唱淫词邪曲的(如《十八摸》,乃其中之尤著者),却公开地流行着。《性史》是要禁止的,但街头卖淫画者,则如站岗之巡捕,沿途不绝。女人奇装异服,肌肤毕露,是要禁止的,但男人们公开地在街头小便,是无碍于“精神文明”的。女人偷汉,那还了得,但男人们嫖窑子,讨姨太太,那算得什么,那是他们有钱的表示!一面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道德沦亡,风化攸关;一面则大登其鸡奸,强奸,吃醋,风流,以及双服毒等等他们所谓社会新闻,另外还加点凑趣的话。他们越是关心(?)风化,街头的“野鸡”越是多。而她们的顾客——尤其武装的所谓革命同志——也越是多。(这是在游戏场中所见的事实。)
这就是现在一般人所谓风化。我不知道风化是什么东西,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些。然而,风化真的就是这样吗?就是这样丑恶,矛盾,不合理,男性本位的吗?我不信,我不信这样的风化就是我们所需要的。如果是这样,还不如打破它的好。
最后,关于风化的真正的解释,希高明者有以教我。
朱 近
答:朱君鉴于现在一班自命维持风化者,其实际乃不外“丑恶,矛盾,不合理,男性本位”等等,故提出“风化是什么东西?”一问题,他的这种不肯盲从而要问个“为什么”的怀疑态度实在是进步的根源,改革的先驱,是值得我们取法的好态度,这是我读完这封信的劈头第一个印象。关于这种态度,我记得胡适之先生在他的《新生活》一文里说得很透澈,他说:“我为什么要干这个?为什么不干那个?回答得出,方才可算是一个人的生活……为什么不把辫子剪了?为什么不把大姑娘的小脚放了?为什么大嫂子脸上搽那么多的脂粉?为什么出棺材要用那么多叫化子?为什么娶媳妇也要用那么多叫化子?为什么骂人要骂他的爹娘?为什么这个?为什么那个?……”
其次请对于朱君所提出的问题略贡管见。《三国志》里有这两句话:“夫养老兴教,三代所以树风化示天下也。”“风”是风俗,“化”是教化。所谓“教化”是以教育的力量使人感化的意思,《礼记》有这两句话:“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这样说来,所谓“风化”就是良好风俗之有教育效用者。什么是“风俗”?风俗是一种已成习惯的“社会标准”。社会标准就是社会生活的规则。社会生活所以需要规则或标准,一因个人的行为要赖社会标准来控制,二因社会秩序要赖社会标准来维持。(可参看《新月》第三卷第一期陈翊林君所著《社会标准与控制》一文)但风俗往往因时代潮流而可改革以应新环境的需要,所以不是一成不变的。顽固者流闭聪塞明,思想落伍,拚命守着不合时代潮流的风俗,不许改革,自以为是维持风俗,便要闹出种种怪现状,反成了社会进步的障碍物。改革有何标准?便在乎根据理性问个“为什么”。这也就是朱君在这封信里所表示而为我们所敬佩的态度。
现在我们学校里——昆嘉青三县乡村师范——发生了几个问题,凭我个人的理解力,不能决定,因之投贵刊《读者信箱》,请予指教,并愿由此引起社会的注意。
(一)男女性在中学生时代是否应绝对的禁止交接?——我们的学校是男女同学的乡村师范,男女生接触之机会较多。学校当局是绝对禁止我们接触。禁止的方法:是拆信,监视,警告和开除;禁止的目的,是防止恋爱的发生;而禁止的结果立刻就发生了恋爱的事情——师生恋爱——接着便立刻被学校当局开除斥退。我个人的理想,以为思想的训练当较拆信禁止为紧要万分。有高洁的思想,正确的观念,亦何必要禁止恋爱?我不知道究竟孰者为是。
(二)学校行政之腐败学生有无干涉之余地?——这个问题也是根据事实而发生的。因为我们学校里,最近有个学生被学校开除。(诚然,他是我要好的朋友,不过我不愿替个人呼声辩白,我只求事理的解释,使我们同学都有正确的观念。)开除的原因就为干涉到学校当局。他写信给人家说:“指导员某禁止学生饮酒抽烟,而自己则秘密的喝酒抽烟;在会议席上禁止学生发表意见;学校的目标,是生活教学做,而教务与训育分家,只是上课发讲义,而没有生活训练……”被学校当局拆信查获,立即开除。我想这同学为什么不开诚布公,直接向学校当局贡献?理直气壮,何必怕学校的法律?假使学校而不能接受,不能改革,甚或虚辞谴责,则自动退学可也。因告诉人家而被开除,殊不值得。但是我还不敢自信,究竟学生应否有此种举动干预校事,或者应当用怎样的方式表示,或者任其自然只管埋首读书。
(三)学校当局可否拆阅学生的信件?——我想言论有自由,思想有自由,私人的信件在法律上是不受人家拆阅的。
王雪馨
编者按:这封信现请对中等教育深有研究的廖茂如先生答复如下:
韬奋先生:
尊书及王君原函均收悉。垂询三点,敢贡刍荛,以博一粲。
(一)中学应否男女同学,讨论此问题,须从学理,习惯,及事实三方面着想。就学理而论,亦各有主张。赞成者以为()男女在教育上应有均等的机会,女校少,男校多,男女合校,可以救济女子失学的恐慌;()男女交际的习惯,应在幼年时养成,深闭固拒,反而引起好奇的倾向。反对者以为()中学生适当青年时期,身心方面均有重大的变化,双方意志未定,合校的危险很大;()即使男女间个性上不发生差异(男女间个性的差异,大都系间接的关系,因为历来社会上对于男女的待遇不同,所以精神和体质方面,都受到影响),女子教育的方针,也不妨和男子略异,因为将来男女在职业界所占的位置,总有些不同(美国心理学教授桑戴克就有这个意见)。就这几点而论,各人的主张都各有相当的理由,学理上是不能使我们作一句肯定的话。
以习惯而言,各国情形不同。美国中学校内男女同学,由来已久,一七八四年所设的拉雪斯脱阿卡狄美(),实开全世界中学男女同学的纪元。自公立中学()勃兴,合校的风气格外普遍。到现在差不多男女合校的中学占大多数。日本向来只有小学前数年男女可以合校,高小中学则绝对分开。我以前在东京只看到一所文部省未立案的文化学院有男女生同班上课,这是一所新设立的艺术学校,与普通中学不同。英国的“公立”中学校(),德国文科实科中学(),法国的国立公立中学(),都为历史悠久而享盛名的中学校。在此等中学内,绝无男女合校的事实。新设立的中学,如英国的市立中学,间有试行合校的办法。总之,中学男女同学,在欧洲尚属例外。所以从习惯方面,也不能使我们作一句肯定的话。
无已,只有就事实上说,我国中学男女合校的动机,发生在民国八九年。是时北大南高实行开放女禁,因此社会上感受女子中学的缺乏,江苏省第一及第二女师范都在那一年创办附设女子中学校。十年,广东省立中等学校开始招收女生,北高附中也招了一班女生,试办男女同学。到民十五以后,合校的风气大开。然就实施的利弊而论,颇有商讨余地。现时单独设立的女子中学校,已比从前加多,女子进大学读书,不一定须藉男子的中学校为阶梯。因此男校招收女生,人数往往不甚踊跃。有时一校男生人数在五六百以上,而女生只有二三十人。人数少,则对于社会的贡献不大,而学校方面引起了不少问题,或者说造成了数种特殊的现象。有的学校,名虽同学,实则不同班上课,男女生相见,避道而行(北高附中初办男女同学时有此现象)。实则此种现象,亦非怪特,青年富自觉心及害羞的表示。苟环境一不自然,同学时相嘲狎,即易造成此境界。有的学校,交际又太过分了。学生名虽求学,实则心驰鸿鹄,意在他方。学校当局怕学生的荡检逾闲,想出种种方法来监视束缚,结果于事无补,徒伤师生间的情感。至于以男女同学为号召的方法,结果更不必谈。总之,我们讨论这个问题,不必谈学理,不必谈实习,只须问社会上的需要如何,办学者的动机如何,学生的心理如何,学校的准备如何。如利多于弊,行之无害,否则似以郑重为宜。
(二)学校行政应否禁止学生干涉。我记得以前春秋时郑子产不赞成毁乡校,曾说过几句话:“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我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秉国政的人尚且如此博论群议,何况办学校的人,何况学生与学校,休戚相关,有所献替,更不宜漠然置之。不过建议与干涉行政不同。建议是善意的,合作的;干涉是无理的,反抗的。向学校建议,是学生应尽的职责,学生不发表意见,校长还应多方的探询。无理的干涉,校长应绝对禁止。建议的方式,最好由一组代表或个人向校长谈话;其次则用书面贡献意见;最不好的,是用匿名信。记得某校校长室外面,置一意见箱,学生有意见,可随时署名投入箱内。箱上的钥匙,由校长保管,每日开视一次。这亦是督促学生建议的一种方法。
(三)学校可否拆阅学生信札。主持学校的人,一方向社会负责,一方向家庭负责,他既负有重大责任,遇有特殊情形,自可便宜处置。但在寻常时候,学校似不应擅拆学生信札,妨碍个人自由权。所谓“防民如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以君子之道待人,人亦乐而为君子。时刻防学生如盗贼,终非正当的办法。
以上三问题,拉杂答复,幸先生斧正。
弟廖世承谨上。七月十日。
(赵尊岳的来信略)
答:拙著《梅博士的贡献》一文,其要旨不过说明“侈张之词”之决不能使人“因此以致名”而已。(当然是指名实相符的名。)今蒙赵先生赐长函指教,不胜感谢,惟读后亦觉“殊不能从同”。本刊非欲加入捧梅或攻梅的任何方面,不过本刊评论向以时事为中心,梅氏之得文学博士乃近来轰动社会之一件时事,故特对此一件时事加以评论,并非对于梅氏个人有何嫌怨而“必欲周纳其词”。本刊的立场既明,请就来信所提各点作分析的答复。
(一)作者一面承认“不获解”,一面却说“明明为增其知识”,既然使人“不获解”,何以又能“增其知识”?例如我们读一本书,既然不懂,还能说这本书明明增加了我们的知识吗?至举乡下土老儿到上海看“电炬”“轮轨”为喻,若说能引起他们大惊小怪的好奇心固无不可,若说这样就增加了他们对于电学或机械学的知识,因此把科学博士的学位送给电气公司或汽车公司的老板,便不伦不类。
(二)《申报》每于梅氏来沪后即善为梅氏作无微不至的起居注,颂扬惟恐不力,实为各报所无,此乃公开的事实,非记者所能捏造,日美各报是否亦如《申报》之鞠躬尽瘁,固无损于《申报》之素以捧梅氏为己任的资格,因记者并未说普天之下,只有《申报》素以捧梅为己任。且记者在那篇文里所以提起《申报》,亦不过说素以捧梅为己任的《申报》中所载的梅氏给与美国民众的知识不过尔尔,对于《申报》捧梅并未加以优劣的评论,现在听了作者的话,才知道《申报》认详载梅氏吃饭睡觉的消息是有关于“陶写民性研究艺事”!
(三)作者对于放弃夜宫生活而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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