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东方艺术一语作为善意的解释,先把“夜宫”上面的“黑人”两字省去,大概觉得这是美人的“必欲周纳其词”!至引周处士及曾文正为喻,一若美国在梅氏未去之前只有黑人夜宫生活也者。但无论何人,不能妄断美国除黑人夜宫生活外,便没有他们的高尚艺术——如高尚戏剧音乐等等——苟其有之,他们不把自己的高尚艺术和东方艺术“相提并论”,却把黑炭所经营的夜宫生活拉出来寻开心,如作者认此为尊崇东方艺术,夫复何言?
(四)“其获解者如杨斯笃等叠有二十余文”,即认此“二十余文”为二十余人所作,似也很难加上“不少”的“考语”,美联社更变本加厉推到什么“美国民众”,那更“不少”了!记者的那篇文字是对该社电中所谓“民众”云云批评,初未想到“获解者”仅有杨斯笃等的二十余位“不少”的“解人”!
(五)“雄妇人”之引起美人奇异,乃因西洋戏剧进步到了今日,除极少数滑稽无聊的戏外,正当的戏都是男扮男,女扮女的(这是专研戏剧的洪深先生告诉记者的话),中国戏剧仍在“雄妇人”时代,我们对“雄妇人”仍是司空见惯,美人却不免少见多怪了。记者在那篇文里提起“中国的雄妇人”云云,不过谓“美国民众”“亲炙”梅氏后所“明明为增其知识”者仅此,与什么“重男轻女藐视伶官”更可谓风马牛不相及也。
(六)关于“偶像”一语,作者亦认为“梅氏诚不足为中国人所崇拜”,而美人却硬说是“中国所崇拜的人物”,则闭眼冤哉果何所取义,作者已自答,无庸记者之回答了。
(七)记者那篇文里所引证的“博士扫地”云云,乃见于六月一日的《时事新报》社评栏,可以复按,比之天天仅作寥寥几句不着边际令人看了头痛作呕的与中国无关痛痒的外国事评论,好像中国已经太平得无事可论,或者他们自己已不能算为中国人的主笔先生,似乎更能表示一些中国的舆论吧。孰为可哀,明眼人自能辨之。况记者那篇文里仅谓“舆论界方面有人大呼……”,“有人”二字固无意概括“人人”也。
(八)徐菊人之事早成明日黄花,《生活》当时尚未产生,故无从在娘胎里开口,至“上海约翰大学所致赠之诸公”,本刊也曾有过严正的批评。
最后对于作者所提出的“更有欲尽者”之三点,请再回答数言:(一)执笔论坛者根据事实为评论,无所谓藐视不藐视。(二)本刊素主张重真才而不重资格,不过愚意以为名实相符的大学学位未尝不值得重视,名不符实的大学学位才无一顾的价值。(三)有名无实的勾当,我们都反对,并非以伶工而有所轩轾。至梅氏够得上称为戏剧家否,记者对戏剧学是门外汉,未敢妄断,特为此事往找友人中对于戏剧学素有专门研究的洪深先生,他以为戏剧家在最小限度须有创造力,须能影响人生,须能有裨于所谓世道人心。担任一个角色的戏剧家虽不能顾及全剧,至少对他所表演的一个人物()也须有他的创造力,使人对此一个人物有更深澈的了解,更深刻的印象。梅氏所演的旧剧如《六月雪》《宝莲灯》等固仅拾他人的现成东西,即梅氏的新剧如《霸王别姬》,《洛神》,《太真外传》,《西施》等,对于各人物并无个性可言,例如他所演的西施,即太真,即洛神,即虞姬。梅氏媚()则有之,彼仅宜于表演《天女散花》、《麻姑献寿》一类的戏剧,因为那些戏只要美,媚,用不到真性情的。梅氏此次到美所贡献的是在中国将成过去的古董,好像把铜香炉搬到美国去当古董给人看看,离人生的意义太远,在国内除供变态心理的老头子和姨太太们玩玩外,对于近代人生有何贡献?以上是撮述洪先生所谈的大意。今赵先生却把梅氏比英国的莎士比和意大利的卡罗沙(卡氏非戏剧家,乃有创造力的歌唱家),那就非我们不谙戏剧学的门外汉所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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