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被汽车撞死了,责任首先在自己吧?……
记得我第一次从报上读到关于某些大款华宴一席几千几万的文章,独自在家生气地走来走去,觉得中国人怎么如此的不可救葯?一旦暴富了起来,就不知自己几斤几两,不知自己姓什么?少吃那么一顿,省下钱捐给穷苦地区的失学儿童,不是也多少地向社会施与了一份同胞间的温情,体现了一点儿先富起来了的中国人对仍在贫穷之中生活着的中国人的同情心吗?
然而即使像我这种动辄感想万端的人,当你第十几次从报上读到这类文章时,你还会有初读时那些感想吗?你还会独自在家生气地走来走去吗?你还会唱叹什么吗?
所以,以至我从报上读到南方的大款们吃掉了百万元一席的“黄金宴”时,甚至只觉得是有意思的事了,好玩的事了。
我想,对于普遍之中国人,某些原本振聋发聩,具有社会警醒性的事,大概正是这么样,最终竟无奈地成了和报上花边内容一样供人看看知道而矣的闲适性文章了吧?
倘说自己毫无感想,也不实事求是。感想终归还是有些的。比如对于某些大款和金钱的关系,据我思忖,很像性心理不正常的男人,和被其绝对占有的女人的关系。你不妨想象他巴望占有一个女人巴望了很久很久,那么他一旦占有了她,他蹂躏她,合理合法地强姦她,其快感与正常男人相比,肯定是巨大十倍以上的。
某些暴富的大款们穷奢极慾挥霍金钱的心理,我敢肯定地说,绝非某些文章一言以蔽之认为的那样,仅仅是为了摆阔,为了显气派。而也是,甚至根本上就是——一种病态的性心理的症状。对于这些男人,金钱和女人是一样的东西。甚至是比女人更性感的东西。强姦女人法律难容。既或对于妻子,肆意蹂躏和性虐待之丑行,倘妻子不是同样病态的心甘情愿,难免也是要诉诸法律的。而强姦、蹂躏、虐待在他们看来即使不比女人更性感,也和女人一样性感的金钱,却绝对是不必有丝毫顾忌的。因为金钱是不会控告它的占有者的。与女人相比,金钱,只要一个人占有了它,它是绝对百依百顺的。而且,强姦金钱,对某些暴富的大款们来说,肯定有种仿佛对世上的全体女人都强姦了似的特殊的性体验。无疑的,在他们看来,金钱不但是和女人一样的东西,而且意昧着几乎是一切女人的主宰。他连一切女人的主宰都强姦了,世上还有哪一个女人是他不可以强姦的吗?这就好比旧中国某些有钱的嫖客,当他们嫖到后来,指一个嫖一个嫖得够了的时候,他们的性慾望居然会令人匪夷所恩地转念到老钨的[ròu]体上去。对他们,那似乎意味着最后的一次性的统统强姦。往往的,在那之后,他们也就阳痿了。
在商品时代,在一个正在走向极端商品化的时代,某些女人,尤其某些天生有几分姿色的女人,无论情愿或者不情愿,或者内心里情愿表面装得扭捏,在某些暴富而质劣的男人眼里,皆难幸免地不过是不标价的商品。是消费品。
他们中的一个忽然问我——“你对当代青少年中的‘追星族’怎么看?”
我说:“那是群体化了的普遍的性心理现象。”
我的话使人们面面相觑起来。
那一时刻,我倒真的候忽间感到特别的不自在,特别的尴尬。
我可能是一个显得太缺少“容纳”性的人吧?我的话是否太不客气太一针见血了呢?他们会不会认为我对当代青少年太尖刻了呢?
“可当年你们也追过‘星’。毛主席也是‘星’,‘大救星’,这你又怎么解释?”
我说:“那是全民化了的普遍的宗教心理现象。”
“这么说你们当年是源于信仰,而今天的‘追星族’是性冲动使然?”
我说:“我的话没有褒耶贬耶的含意。当年的一代,普遍营养不良,导致身体的生理发育成熟太晚。比今天的青少年普遍要晚二三年,甚至三四年。当年的一代,普遍的‘思想营养’过剩。‘思想营养’是提供给精神的热能。精神的热能只能推动精神的行为。它不同于从食物营养中吸收的物质性的雄性或雌性激素,所以当年的一代和现在的一代,在表面的同一现象上,有着性心理现象和宗教心理现象的本质区别。”
“追星族”中为什么少女多于少男?又为什么很漂亮的少女多于不那么漂亮的少女?进而为什么二十二三岁了她便自动退出那一“族”了?为什么二十五六岁了你逼着她追她也不去追了?……
原因是那么的简单——一个少年的最初的性心理的觉醒,肯定首先是由邻家的女孩儿或同班的某一个女同学所誘发的。结果是他要么压抑自己,要么手婬,要么干脆去取锐或騒扰她。在一位异性的“星”和一个邻家的女孩儿或同班的女同学之间,男人的似乎与生惧来的切乎现实的思维方法,必说服他何必舍近求远。尤其在性方面,男比女普遍具有侵略性。“侵略”一位女歌星,尤其一位远征港台的女歌星,即使一个少年的头脑也会告诉他,那等于异想天开。他可以梦幽她,但他醒来后,睁开眼睛还是要去盯着邻家的女孩儿或同班的女同学。他们也装出很“追星”的样子,表现出很“追星”的行为,实在是给那一族中的少女们看的。兴许他所暗恋的邻家的女孩儿或同班的女同学便在其中。少女们则不然。不那么漂亮的少女们当然不足以吸引同龄之少年们的目光。她们渴望的大抵不过就是一个吻,一个吻最能令她们自己将自己的渴望诗化。而她们大多数,宁肯在待化了的层面获得渴望的满足。并不做进一步的奢想。她们尤其害怕已视某种现象的赤躶躶的本质。特别是当她们自身构成了某种现象的时候。倘她们连一个吻的满足都获得不到,她们就会由渴望被吻而伺机去吻别人。这一心理嬗变过程,包含有潜意识的,对自己太被漠视这一现状的报复。当她们哭着,喊着,叫着,流着泪,守候在某大宾馆的外面似乎只求某某歌星赐见一面的时候,明明白白的一个事实是——那实在与常言的“崇拜”无甚关系,那实在是她们被自己的性渴望(与性饥渴还有些阶段上的区别)折磨得太可怜的惨状。而当她们中的勇敢又有幸者,疯猫似的冲上台去,搂抱住哪一位男歌星的头就親起来的时候,那真是相当于少年们的一次泄精。不同在于更是心理方面的。而后,她们或许逢人便兴奋得脸上充血地讲——“我吻了某某”,或许将这句话写在日记里。而这句话原本的正确意思,其实更应被读解为“某某吻了我!”——于是她们的一次心理的性行为似乎得以实践,似乎得以满足了……
至于那些漂亮的少女们,她们在现实中的存在态势,就可能是被“追”的态势。这已够她们满足的了。甚至够她们厌烦的了。虽然她们不是“星”。她们也参与“追星”之“族”,也许更是“赶时髦”,“追”虚荣。一吻对于她们是垂手可得,易如反掌的。只要她们乐于获得或给予。她们比任何别人都更加清楚自己具有这方面的实力,机会也是多面又多的。“时髦”和虚荣,会使她们的实力更强,在她们看来多多宜善。所以倒成了第一位的需求和渴望了……
的的确确,若在中产阶级某人的无忧无虑,心旷神逸的“闹适活法”和一个平民中某人的不甘庸常,奋斗不止,一心攀升为中产阶级乃到资产者的“野心活法”之间,谁都很难分析出一个孰是孰非,孰优孰劣,孰好孰不好的区别。又比如在林语堂和鲁迅之间吧,同是文人,你似乎也很难说是林语堂的“士大夫”式的“活法”更符合中国之标准的文人的“活法”,还是鲁迅的“时代斗士”的“活法”更符合。只能因人面易。鲁迅曾斥“士大夫”式旧中国文人的“括法”,是一种“因有资格有资本有闭,而专以将闲话作成闹来无事之文章”的“活法”。林语堂,亦指名道姓地如此评说过鲁迅——“于其说是战士,莫如谓之斗士。斗士者,一旦失了所斗之目标,投石向犬,即中亦快。”
成熟对浅薄媚俗,思考对时髦媚俗,文化品格对市侩哲学媚俗,文化的责任和使命对玩世不恭的街头痞子的“理论”媚俗,一言以蔽之,文化人的总体的文化心态,以令人害羞的媚俗之姿同是非不分善恶不分美丑不分的浑噩世相“倒挂”。并且就目前看来,似乎惟恐挂不上,似乎惟恐挂得不紧。于是,教人如何在社会生活中变得圆通、变得圆滑,进而变得狡猾狡诈,变得“厚黑”起来的书成系列地堂而皇之地占领文化园林。
有位青年评论家曾著文,专门研究和探讨一批男性知青作家笔底下的女性形象,发现他们(当然包括我)倾注感情着力刻画的年轻女性,尽管千差万别,但大抵是温柔拥静的女性。我认为这是表现在一代人的情爱史上惨淡的文化现象和倾向。开朗活泼的性格,对于年轻的女性,当年太容易成为指责与批评的目标。在和时代的对抗中,最终妥协的大抵是她们自己。
文章又进一步论证,纵观大多数男性作家笔下缱绻呼出的女性,似乎足以得出结论——在情爱方面,一代知青是失落了的。
我认为这个结论是大致正确的。
我们似乎谁也不会主动接近谁。我的存在,不过是为她壮胆,好比一条警觉的野狗——仅仅是为她壮胆。仿佛有谁暗中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使我们不得接近,亦不敢贸然接近。但正是这种主要由我们双方拘谨心理营造成的并不自然的情况,反倒使我们彼此暗暗产生了最初的好感。因为那种拘谨心理,最是特定年代中一代人的特定心理。一种荒谬的道德原则规范了的行为。如果我对她表现得过于主动親近,她则大有可能猜疑我“居心不良”。如果她对我表现得过于主动親近,我则大有可能视她为一个轻浮的姑娘。其实我们都想接近、想交谈、想彼此了解。
世上之事,常属是非。人心倾向,便有善恶。善恶既分,则心有爱憎。爱憎分明之于人而言,实乃第一坦蕩,第一潇洒,第一自然之品格。
爱憎分明实在不是我们人类行为和观念的高级标准。只不过是低级的最起码的标准。但一切高尚包括一切所谓正义,难道不是构建在我们人类德行和品格的这第一奠基石上吗?否则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里将再无真诚可言。我们的词典中将无“敬”字。
我们当代的有些人,似乎早把老祖宗“道不同,不相与谋”之“遗嘱”彻底忘记了。似乎早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凭以自爱的起码的也差不多是最后的品格界线擦掉了,仅只倍守起“中庸之道”来。并且浅薄地将“中庸之道”嬗变为一团和气。于是中庸之士渐多。并经由他们,将自己的中庸推行为一种时髦,仿佛倡导了什么新生活运动,开创了什么新文明似的。于是我们不难不看到这样的情形——原来应被“人以群分”的正常格局孤立起来的流氓、痞子、隂险小人、姦诈之徒以及一切行为不端品德不良居心匣测者,居然得以在我们的生活中招摇而来招摇而去,败坏和毒害我们的生活到了随心所慾的地步。所到之处定有一群群的中庸之士与他乘兴周旋、逢场作戏、握手拍肩、一团和气。
更可悲的是,爱憎分明的人一旦表现出分明的爱憎,中庸之士们便会摆出中庸的嘴脸进行调和。我们缺乏勇气光明磊落同时敢爱敢憎,却很善于在这种时候作乖学嗲。
以敢憎而与可憎较量,以敢爱而捍卫可爱,以与可憎之较量而镇压可憎之现象,以爱可爱之勇气而捍卫着可爱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扬光大。让我们的生活中真善美多起来再多起来!让我们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范围内,作一块盾,抵挡假丑恶对我们自己以及对生活的侵袭。同时作一支矛。
让我们共同体验爱憎分明之为人的第一坦蕩、第一潇洒、第一自然吧!
其后,才是我们能否更多地领略人心之种种崇高和美好的问题……
难道我们不是常借着“今天”发誓吗?
有时我们以誓言作为自己的明天和后天的严格的规范。有时我们公开对别人发誓并希望获得监督。
许多事情正是这样做成功了的。
许多心灵正是这样变美好了的。
许多愿望正是这样实现了的。
生活中的温馨已然流失,像自然界的水土流失一样令人忧虑。如果我们本身从来不曾向生活之中投入温馨,那我们有什么权力抱怨生活太冷漠了呢?
窃其实就是偷的意思。老百姓说同一行径是偷,而文人雅士说成是窃。溜门撬锁谓之盗,探囊取物于他人的衣袋儿谓之扒,这些事在文人雅士们做了则谓之为窃。比如偷了别人的文章或构思,我们说是“剽窃”。比如偷情在文人雅士们的文章里又常被写成“窃玉”之类。我常想这乃是我们的小小的狡猾,为了被指斥的时候以一个“窃”字企图强调与偷的行为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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