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水谷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裏,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清濁而知部分;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觀浮沈滑澀而知病所生以治。無過以診則不失矣。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
故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補之以味。
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滿者瀉之於內。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其慄悍者,按而收之,其實者散而瀉之。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
陽病治陰,陰病治陽。
定其血氣,各守其鄉。
血實宜決之,氣虛宜掣引之。
陰陽離合篇第六黃帝問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其故何也?
岐伯對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夫常則天地四塞。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帝曰:願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岐伯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沖。太沖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名曰陰中之陽。
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廣明之下名曰太陰,太陰之前,名曰陽明。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
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浮,命曰一陽。
帝曰:願聞三陰?岐伯曰:外者為陽。內者為陰。然則中為陰,其沖在下,名曰太陰,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
太陰之後,名曰少陰,少陰根起於涌泉,名曰陰中之少陰。
少陰之前,名曰厥陰,厥陰根起於大敦,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
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沉,名曰一陰。
陰陽●●,積傳為一周,氣裏形表,而為相成也。
陰陽別論篇第七黃帝問曰:人有四經,十二從,何謂?岐伯對曰:四經,應四時;十二從,應十二月;十二月應十二脈。
脈有陰陽,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
所謂陰者,真臟也。見則為敗,敗必死也。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
別於陽者,知病處也,別於陰者,知生死之期。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
別於陽者,知病忌時,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謹熟陰陽,無與眾謀。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靜者為陰,動者為陽,遲者為陰,數者為陽。凡持真脈之藏脈者,肝主懸絕急,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
曰: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其傳為風消,其傳為息賁者,死不治。
曰:三陽為病,發寒熱,下為癰腫,及為痿厥,●●;其傳為索澤,其傳為?疝。
曰:一陽發病,少氣,善咳,善泄;其傳為心掣,其傳為隔。
二陽一陰發病,主驚駭、背痛、善噫、善欠,名曰風厥。
二陰一陽發病,善脹、心滿善氣。
三陰三陽發病,為偏枯萎易,四肢不舉。
鼓一陽曰鉤,鼓一陰曰毛,鼓陽勝急曰弦,鼓陽至而絕曰石,陰陽相過曰溜。
陰爭於內,陽擾於外,魄汗未藏,四逆而起,起則熏肺,使人喘嗚。
陰之所生,和本曰和。
是故剛與剛,陽氣破散,陰氣乃消亡。
淖則剛柔不和,經氣乃絕。
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所謂生陽死陰者,肝之心謂之生陽,心之肺謂之死陰,肺之腎謂之重陰,腎之脾謂之辟陰,死不治。
結陽者,腫四支。
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
陰陽結斜,多陰少陽曰石水,少腹腫。
二陽結,謂之消。
三陽結,謂之隔。
三陰結,謂之水。
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痺。
陰搏陽別,謂之有子。陰陽虛,腸澼死。
陽加於陰,謂之汗。
陰虛陽搏,謂之崩。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一陰俱搏,十日死;三陽搏且鼓,三日死;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靈蘭秘典論篇第八黃帝問曰:願聞十二臟之相使,貴賤何如?
岐伯對曰:悉乎哉問也。請遂言之!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脾胃者,食廩之官,五味出焉。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故主明則下安,以此養生則壽,沒世不殆,以為天下則大昌。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使道閉塞而不通,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殃,以為天下者,其宗大危,戒之戒之。
至道在微,變化無窮,孰知其原。
窘乎哉,消者瞿瞿,孰知其要。閔閔之當,孰者為良。
恍惚之數,生於毫釐,毫釐之數,起於度量,千之萬之,可以益大,推之大之,其形乃制。
黃帝曰:善哉,余聞精光之道,大聖之業,而宣明大道,非齊戒擇吉日不敢受也。黃帝乃擇吉日良兆,而藏靈蘭之室,以傳保焉。
六節藏象論篇第九黃帝問焉:余聞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人以九九制會,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天地,久矣。不知其所謂也?
岐伯對曰:昭乎哉問也,請遂言之!夫六六之節,九九制會者,所以正天之度,氣之數也。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也。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餘而盈閏矣。
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餘於終,而天度畢矣。
帝曰:余已聞天度矣。願聞氣數,何以合之?岐伯曰: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覆而終歲,三百六十日法也。
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其氣九州九竅,皆通乎天氣。
故其生五,其氣三。
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臟;故形臟四,神臟五,合為九臟以應之也。
帝曰:余已聞六六九九之會也,夫子言積氣盈闊,願聞何謂氣?請夫子發蒙解惑焉。岐伯曰:此上帝所秘,先師傳之也。帝曰:請遂聞之。岐伯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而各從其主治焉。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時立氣佈,如環無端,候亦同法。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帝曰:五運之始,如環無端,其太過不及如何?岐伯曰:五氣更立,各有所勝,盛虛之變,此其常也。
帝曰:平氣何如?岐伯曰,無過者也。
帝曰:太過不及奈何?岐伯曰:在經有也。
帝曰:何謂所勝?岐伯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得五行時之勝,各以氣命其臟。
帝曰:何以知其勝?岐伯曰:求其至也,皆歸始春,未至而至,此謂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命曰氣淫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命曰氣迫。所謂求其至者,氣至之時也。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失時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也。
帝曰:有不襲乎?岐伯曰: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
帝曰:非常而變奈何?岐伯曰:變至則病,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甚。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故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
帝曰:善。余聞氣合而有形,因變以正名。天地之運,陰陽之化,其於萬物孰少孰多,可得聞乎?
岐伯曰:悉哉問也,天至廣,不可度,地至大,不可量。大神靈問,請陳其方。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勝極,嗜欲不同,各有所通。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帝曰:臟象何如?
岐伯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其華在毛,其充在皮,為陽中之太陰,通於秋氣。
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其華在髮,其充在骨,為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
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其華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氣,其味酸,其色蒼,此為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食廩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
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以上為格陽。
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四盛已上為關陰。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以上為關格。關格之脈,贏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五藏生成篇第十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其主腎也。
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其主心也。
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其主肝也。
腎之合骨也,其榮髮也,其主脾也。
是故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變色;多食苦,則皮稿而毛拔;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則肉胝●而唇揭;多食甘,則骨痛而髮落,此五味之所傷也。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鹹,此五味之所合也。
五臟之氣,故色見青如草茲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者死,赤如衄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紺。生於脾,如以縞裹括蔞實。生於腎,如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
色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辛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鹼。故白當皮,赤當脈,青當筋,黃當肉,黑當骨。
諸脈者,皆屬於目;諸髓者,皆屬於腦;諸筋者,皆屬於節;諸血者,皆屬於心;諸氣者,皆屬於肺,此四肢八谿之朝夕也。故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臥出而風吹之,血凝於膚者為痺,凝於脈者為泣、凝於足者為厥。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為痺厥也。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此皆衛氣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針石緣而去之。
診病之始,五決為紀。欲知其始,先建其母。所謂五決者,五脈也。
是以頭痛巔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甚則入腎。徇蒙招尤,目冥耳聾,下實上虛,過在足少陽厥陰,甚則入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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