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六十一

作者: 杨仲良9,956】字 目 录

其父,而左右反复,巧为疑辞,以欺其心而背其亲,遂若平生无母者。熙宁中,知制诰与谏官、御史交章论奏,有司考檄迹状明甚,天下无不憎其恶,而宰相王安石曲法枉道,独为主张。殿中侍御史王陶、中丞刘挚等相继有章,乞明正典刑。』乃诏开封府及淮南提刑司根究定不持母服端的因由,仍就便移文问定,结罪保明以闻。

五月壬申,中书舍人范百禄奏:『刑房送到词头,奉圣旨,李定备位侍从,终不言母为谁氏。强颜匿志,冒荣自欺,落龙图阁直学士、守本官分司南京,许于扬州居住。臣等看详李定所犯,若初无人言,即止是身负大恶。今既言者如此,朝廷勘会得实,而使无母不孝之人,犹自得以通议大夫分司南京,即是朝廷亦许如此等类得据高位,伤败风俗,为害不浅。所有告命,臣等未敢撰词。』

六月甲寅,左司谏王岩叟言:『李定不持所生母仇氏服,乞行窜殛,』诏定责授朝议大夫、少府少监、分司南京、滁州居住。

校勘记

[1]□为人毁 其墨丁疑当是『屡』字,以无所依,故仍其旧。按:《续长编拾补》漏辑此条。

[2]二月甲子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二○补。

[3]兼判 原本作『监判』,据《长编》卷二五○改。

[4]意主 原本作『意王』,据《长编》二五一改。

[5]又明日 原本无此三字,据《长编》卷二五一补。

[6]知在 《长编》卷二五二同,句下注云:『此处疑有脱误』。

[7]丁亥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六四补。

[8]旅拒 原本『旅』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六五补。

[9]所亮 《长编》卷二六八作『所谅』。

[10]解释 原本『解』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六八补。

[11]推直官 原本『直』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七六补。

[12]柳州 原本作『彬州』,据《长编》卷二八○改。

[13]己未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一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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