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法

德国商法
作 者: 卡纳里斯 杨继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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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商法总论
ISBN 出版时间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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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缺《德国商法》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德国著名私法学者卡纳里斯教授所著《德国商法》一书,系德国商法学界公认的本领域最有价值的教科书和学术著作之一,并被包括译者曾就读的法兰克福大学在内的多所德国高校列为商法学课程的重要教学参考书,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和认同度。在德国的法学著作和论文中,它被引用的频率也非常之高。在德国,“商法”(Handelsrecht)这一概念如无特别说明,仅指《德国商法典》的第一编总则、第三编商事账簿(早先也是总则中的一部分)和第四编商行为的内容,而不包括商事组织、证券、票据、保险、信托、海商等商事特别法,尽管它们中间的有些规定(如商事合伙和海商)也出现于《德国商法典》中。从这一意义上说,德国学术研究和教学中的“商法”概念类似于我国商法学界通常使用的“商法总论”概念。本书也遵循这一传统界定,其叙述大体依《德国商法典》的条文顺序,涉及商人概念和身份、商事登记、商人企业的转让和继承、商号、商事账簿、商事代理、销售媒介商和业务媒介商(我国商法界称商事辅助人)、商行为的一般问题以及法律行为制度、物权和债权制度在商行为中的特别表现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并没有局限于《德国商法典》的条文,而是较多地介绍了近年来商事交易中新出现的重要法律关系及其带来的有关法律问题,如企业转让和继承、行纪代理商、合同销售商、特许经营商等。作者对很多商法制度的介绍也远远超过了商法典条文的规定内容,而涉及与该制度有关的几乎全部私法问题,使读者对它们的了解更为彻底和全面,如商号转让制度、商号名称和管理制度、商法中的沉默、往来账制度、商法中的善意取得、商人留置权等,在本书中都被清晰、全面地介绍和评述。在民商法关系这一商法学研究的根本性问题上,卡纳里斯教授的态度有一定的矛盾性。一方面,他毫无保留地继承了德国私法传统上的主观主义(或称主体主义)商法定义,认为商法系“有关商人的特别私法”(参见本书第一节边码1),并且对民商法关系和商法的独立特性进行了与传统观念基本一致的陈述(参见本书第一节边码10:21)。另一方面,作者又在许多论述中(特别是在本书第一节开宗明义的序言性总结中),认为商法的独立性并不充分(参见本书第一节边码22),并认为《德国商法典》的很多内容其实不属于真正的商法规范(参见本书第一节边码30—39)。鉴于这些文字表述易造成中国读者的认识混乱,有必要在此予以说明。 从本书第一节的很多论述来看,作者所称的“真正的商法规范”系指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德国商法典》第...

图书目录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

第二十三版汉译本序言

第二十三版序言

译者序

翻译凡例

德中文缩略语对照表

文献索引

第一节 引言

第一编 商主体

第一章 商人概念和商人身份

第二节 营业的经营

第三节 商人身份和各种商人

第二章 商事登记和权利外观责任

第四节 商事登记的意义与登记程序

第五节 《商法典》第条规定的商事登记的公开效力

第三章 商人企业的转让和继承

第七节 《商法典》第--条的规定

第八节 企业作为法律交易的标的物

第九节 继承过程中的独资商人企业

第四章 商号法

第十节 商号名称法

第十一节 商号管理法

第五章 商事账簿法基本原则

第十二节 商事账簿法的一般基本原则

第十三节 各种提交账簿义务

第六章 商法对代理权的特别规定…

第十四节 经理权

第十五节 代办全权

第十六节 商法中的虚假代理全权

第七章 销售中间商和业务中间商法

第十七节 代理商

第十八节 行纪代理商

第十九节 协议经销商

第二十节 特许经营商

第二十一节 居间商

第二编 商行为

第一章 商行为规定的适用范围

第二十二节 《商法典》第--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节 有关商行为的规定向特定非商人类型的扩展

第二章 商行为和法律行为理论…

第二十四节 商事惯例和交易条款

第二十五节 商事交易中的沉默

第二十六节 私法自治领域的扩展

第三章 商行为和一般债权

第一十七节 往来账

第二十八节 对一般债权规定的变更

第四章 商行为和物权

第二十九节 善意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节 商人留置权

第五章 商行为和特别债权

第三十一节 商事买卖

第三十二节 行纪营业

第三十三节 货物运输、运输代理和仓储营业

法律索引

术语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