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脆则善病消瘅易伤;肺端正则和利难伤;肺偏倾则胸偏痛也。(迫肺似当作迫肝,肝体半在膈下,半在膈上,肺下即逼压之,故胁下痛。贲,膈也。)青色,小理者肝小,粗理者肝大,广胸反者肝高,合胁兔者肝下,胸胁好者肝坚,胁骨弱者肝脆,膺腹好相得者肝端正,胁骨偏举者肝偏倾也。
肝小则脏安,无胁下之病;肝大则逼胃迫咽,迫咽则苦膈中,且胁下痛;肝高则上支贲切胁,(谓拄膈而迫于胁也。)为息贲∶肝下则逼胃,胁下空,(肝下不得逼胃,此胃当指小肠。)胁下空则易受邪;肝坚则脏安难伤;肝脆则善病消瘅,易伤∶肝端正则和利难伤;肝偏倾则胁下痛也。
黄色,小理者脾小,粗理者脾大,揭唇者脾高,唇下纵者脾下,唇坚者脾坚,唇大而不坚者脾脆,唇上下好者脾端正,唇偏举者脾偏倾也。
脾小则脏安,难伤于邪也;脾大则苦凑而痛,(凑,迫也。,音杪,腰两旁空软处。)不能疾行;脾高则引季胁而痛;脾下则下加于大肠,则脏善受邪;脾坚则脏安难伤;脾脆则善病消瘅,易伤∶脾端正则和利难伤;脾偏倾则善满善胀也。(肝居胃后而附脊,脾居胃下而附腹;肝下即迫小肠,脾下即迫大肠也。)黑色,小理者肾小,粗理者肾大,高耳者肾高,耳后陷者肾下,耳坚者肾坚,耳薄不坚者肾脆,好耳前居牙车者肾端正,耳偏高者肾偏倾也。
肾小则脏安难伤;肾大则善病腰痛,不可以俯仰,易伤于邪。肾高则其背膂痛,不可以俯仰;肾下则腰尻痛,不可以俯仰,为狐疝。肾坚则不病腰背痛;肾脆则善病消瘅,易伤。肾端正则和利难伤;肾偏倾则苦腰尻痛也。凡此诸变者,持则安,减则病矣。
五脏皆小者,少病,苦心,大愁忧;五脏皆大者,缓于事,难使以忧。五脏皆高者,好高举措;五脏皆下者,好出人下。五脏皆坚者,无病;五脏皆脆者,不离于病。五脏皆端正者,和利得人心;五脏皆偏倾者,邪心而善盗,不可以为人平,反复言语也。(,音灼。上叙五脏形证。)肺应皮,皮浓者大肠浓;皮薄者,大肠薄,皮缓,腹裹大者,大肠大而长;皮急者,大肠急而短;皮滑者,大肠直;皮肉不相离者,大肠结也。(肺合大肠,大肠者皮其应。)心应脉,皮浓者脉浓,脉浓者小肠浓∶皮薄者脉薄,脉薄者小肠薄;皮缓者脉缓,脉缓者小肠大而长,皮薄而脉波小者,小肠小而短;诸阳经脉皆多纡屈者,小肠结也。(心合小肠,小肠者脉其应。)脾应肉,肉(手臂腿肚浓肉,皆谓之。)坚大者胃浓,肉么者胃薄。(么,么么,尖小也。)肉小而么者胃不坚,肉不称身者胃下,胃下者下脘约不利。肉不坚者胃缓。肉无小裹累者胃急。(裹音果,作里误,肉内坚结而大小成颗者。)肉多小裹累者胃结,胃结者上脘约不利也。(脾合胃,胃者肉其应。)肝应爪,爪浓色黄者(色即爪下肉色。)胆浓,爪薄色红者胆薄。爪坚色青者胆急,爪濡色赤者胆缓。
爪直色白无约者胆直,(约,即爪上横纹。)爪恶色黑多纹者胆结也。(肝合胆,胆者筋其应。)肾应骨,密理浓皮者三焦膀胱浓,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疏腠理者三焦膀胱缓,皮急而无毫毛者三焦膀胱急。毫毛美而粗者三焦膀胱直,稀毫毛者三焦膀胱结也。(肾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应。
上叙六腑外形。)故五脏有小大、高下、坚脆、端正、偏倾,六腑有小大、长短、浓薄、结直、缓急,视其外应以决其五内,即知所病矣。
[卷上\形诊生形类] 三人篇
(出《灵枢》)人之肥瘦、大小、寒温,与其气血多少,各有度也。何者?人有肥、有膏、有肉。肉坚,皮满者,肥。
肉不坚,皮缓者,膏。皮肉不相离者,肉。(此言三人之形体也。)膏者,其肉淖,而粗理者身寒,细理者身热。脂者,其肉坚,细理者热,粗理者寒。(此言寒热,是指其人本身气血之寒热,非发寒发热,恶寒恶热之病也。凡人身皮肉之温,拊之各有轻重不同,是本于禀赋也。)膏者,多气而皮纵缓,故能纵腹垂腴。
肉者,身体容大。脂者,其身收小。(此言肥瘦大小。)膏者,多气,多气者热,热者耐寒。肉者,多血则充形,充形则平。脂者,其血清,气滑少,故不能大。(此言气血多少。)此别于众人者也。众人者,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也。血与气不能相多,故其形不大不小,自称其身,命曰众人。(推论众人。)故治者,必先别其三形,血之多少,气之清浊,而后调之,无失常经。是故膏人者纵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虽脂不能大也。(此概言治法,并补醒三形。)
[卷上\形诊生形类] 阳人阴人篇
(出《灵枢》)重阳之人,高高,言语善疾,举足善高,心肺之脏气有余,阳气滑盛而扬,故神动而气先行矣。
重阳之人而神不先行者,何也。曰∶此人颇有阴者也。何以知其颇有阴也。曰∶多阳者多喜,多阴者多怒,数怒而易解,故曰颇有阴。其阴阳之离合难,故其神不能先行也。(阳人血清而气滑,故喜怒即发而不留。阴人血浊而气滞,故神思不能自畅,遂阳阴相激而多怒矣。经曰∶阴出之阳则怒。以是知人之性情,皆与气血相关也。)
[卷上\形诊生形类] 五人篇
(出《灵枢》)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非徒一阴一阳而已也。故有太阴之人,少阴之人,太阳之人,少阳之人,阴阳和平之人。此五人者,其态不同,其筋骨气血各不等。
太阴之人,贪而不仁,下齐湛湛,(自下而齐于众人。湛湛然深藏不露。)好内(音纳)。而不出,心和而不发,不务于时,动而后之,(之,往也。先审于心而后行。)此太阴之人也。(太阴太阳,即前篇所谓阴人阳人也。)少阴之人,小贪而贼心,见人有亡,常若有得,(亡如丧官失财,此所谓幸灾乐祸者。)好伤好害,见人有荣,乃反愠怒,心疾(狠也)而无恩,此少阴之人也。
太阳之人,居处于于,好言大事,无能而虚说,志发于四野,举措罔顾是非,为事好常自用,事虽败而常无悔,此太阳之人也。
少阳之人,谛好自贵,有小小官,则高自宜,好为外交,而不内附,此少阳之人也。
阴阳和平之人,居处安静,无为惧惧,无为欣欣,婉然从物,或与不争,与时变化,尊则谦谦,谭而不治,是谓至治。(或与,谓人有所与也。谭而不治。谓议明事之义理,而不刻期其效也。上五节叙五人性情。)古之善用针艾者,视人五态乃治之。(可知叙三人、五人、二十五人诸篇,均为施治之本,非徒托空言而已。)太阴之人,多阴而无阳,其阴血浊,其卫气涩,阴阳不和,缓筋而浓皮,不之疾泻,不能移之。
少阴之人,多阴少阳,小胃而大肠,六腑不调,其阳明脉小,而太阳脉大,必审调之,其血易脱,其气易败也。
太阳之人,多阳而少阴,必谨调之,无脱其阴,而泻其阳,阳重脱者易狂,阴阳皆脱者,暴死不知人也。
少阳之人,多阳少阴,经小而络大,血在中而气外,实阴而虚阳,独泻其络脉,则强气脱而疾,中气不足,病不起也。(强气即人身之悍气,卫外者也,剽悍滑疾见开而出,故泻络即外脱而行疾。)阴阳和平之人,其阴阳之气和,血脉调,谨诊其阴阳,视其邪正,安容仪,审有余不足,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上五节叙五人证治。)夫五态之人,卒然新会,未知其行也。(行即前叙性情。)何以别之。(别其形状。)曰∶众人之属,无如五态之人者,故五五二十五人,而五态之人不与焉。五态之人,尤不合于众者也。
太阴之人,其状然黑色,念然下意,临临然长大,然未偻,此太阴之人也。(未偻,未至行而似伏之甚也。)少阴之人,其状清然窃然,固以阴贼,立而躁,行而似伏,此少阴之人也。(少阴形性之恶,甚于太阴者,以其禀气更驳也。)太阳之人,其状轩轩储储,反身折,此太阳之人也。
少阳之人,其状立则好仰,行则好摇,其两臂两肘,则常出于背,此少阳之人也。
阴阳和平之人,其状委委然,随随然,然,愉愉然,htht(音旋)然,豆豆然,众人皆曰君子,此阴阳和平之人也。
(委、随,貌之谦也。、愉,容之和也,ht、豆,视之审也。上五节叙五人形状。)
[卷上\形诊生形类] 二十五人篇
二十五人之形,其态不合于众也,而阴阳之人不与焉。
血气之所生,别而以候,从外知内。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别其五色,异其五形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
木形之人,比于上角,似于苍帝,其为人苍色,小头,长面,大肩背,直身,小手足,好有才,劳心少力,多忧劳于事。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足厥阴佗佗然。
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然。
左角(一曰少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下随随然。
(音。)角(一曰右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上推推然。
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括括然。
火形之人,比于上征,似于赤帝。其为人赤色,广kt,脱面,(脱当作锐。)小头,好肩背髀腹,小手足,行安地,疾心,行摇肩,背肉满,有气轻财,少信,多虑,见事明,好颜,急心,不寿暴死。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手少阴核核然。(疾心即急心,语意重出。或疾心指其心之狠也。)质征(一曰太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然。
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然。
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上鲛鲛(一作熊熊。)然。
质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下支支颐颐然。
土形之人,比于上宫,似于上古黄帝。其为人黄色,圆面,大头,美肩背,大腹,美股胫,小手足,多肉,上下相称,行安地,举足浮,安心,好利人,不喜权势,善附人也。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太阴敦敦然。
太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上婉婉然。
加宫之人,(一曰众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下坎坎然。
少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上枢枢然。
左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下(一作上,非。)兀兀然。
金形之人,比于上商,似于白帝。其为人白色,方面,小头,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发踵外,骨轻,身清廉,急心,静悍,善为吏。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手太阴敦敦然。(如骨发之如,同而,古通用。)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上廉廉然。
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下脱脱然。
左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上监监然。
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严严然。
水形之人,比于上羽,似于黑帝。其为人黑色,面不平,大头,廉颐,小肩,大腹,动手足,发行摇身,下尻长,背延延然,不敬畏,善欺人,戮死。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少阴汗汗然。
太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上颊颊然。
小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然。
众之为人,(一作加之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
桎之为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安安然。
(五正形外,各有四兼形。左右上下,以经络言。诸然,以形态言。如今之浙人、广人、齐鲁之人、湘湖之人,可一望而辨之者。第左右配合,与五音五味篇异同互见,未详厥旨。上二十五人形气。)
[卷上\形诊生形类] 二十五人篇
是故五形之人,二十五变者,众之所以相欺者也。(相欺,难辨。)如得其形,不得其色,或形胜色,或色胜形者,至其胜时年加,感则病,行失则忧矣。(感于邪则为病,若行事有失者,必有忧患之祸也。)形色相得,富贵大乐也。(对上忧字说,其无病不待言矣。)其形色相胜之时年加者,凡年忌,下上之人,(统二十五人言。)大忌常加七岁、十六岁、二十五岁、三十四岁、四十三岁、五十二岁、六十一岁,皆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也,感则病,行失则忧矣。当此之时,无为奸事,(即行失也。)是为年忌。(上年忌。)观此,知人所生病类,常与命相相关通矣。年忌起于七岁,九年一见。今世明九暗九之说,似本于此,此众人之所同也。其胜时年加,必以本相合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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