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 - 周易集解卷二

作者: 李鼎祚8,358】字 目 录

也。

初九:盘桓,利居贞,利建侯。

虞翻曰:震起艮止,动乎险中,故“盘桓”。得正得民,“利居贞”。谓君子居其室,慎密而不出也。

《象》曰:虽盘桓,志行正也。

荀爽曰:盘桓者,动而退也。顿谓从二动,而退居初,虽盘桓,得其正也。

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荀爽曰:阳贵而阴贱,阳从二来,是以贵下贱,所以得民也。

六二:屯如邅如,

荀爽曰:阳动而止,故“屯如”也。阴乘于阳,故“邅如”也,

乘马班加。

虞翻曰:屯邅盘桓,谓初也。震为马作足,二乘初,故“乘马”。班,踬也。马不进,故“班如”矣。

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虞翻曰:匪非也。寇谓五。坎为寇盗,应在坎,故“匪寇”。阴阳德正,故“婚媾”。字,妊娠也。三失位,变复体离。离为女子,为大腹,故称“字”。今失位为坤,离象不见,故“女子贞不字”。坤数十。三动反正,离女大腹。故十年反常乃字。谓成既济定也。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

崔觐曰:下乘初九,故为之难也。

十年乃字,反常也。

《九家易》曰:阴出于坤,今还为坤,故曰“反常也”。阴出于坤,谓乾再索而得坎。今变成震,中有坤体,故言阴出于坤。今还于坤,谓二从初即逆,应五顺也。去逆就顺,阴阳道正,乃能长养,故曰“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

虞翻曰:即,就也。虞谓虞人,掌禽兽者。艮为山,山足称麓。麓,林也。三变体坎,坎为丛木。山下,故称“林中”。坤为兕虎;震为麋鹿,又为惊走;艮为狐狼。三变禽走入林中,故曰“即鹿无虞,惟入林中”矣。

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虞翻曰:君子谓阳已正位。几,近。舍,置。吝,疵也。三应于上,之应历险。不可以往,动如失位。故“不如舍”之,往必吝穷矣。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

案:《白虎通》云:禽者,何鸟?兽之总名,为人所禽制也。即此卦九五爻辞。王用三驱,失前禽,是其义也。

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崔觐曰:君子见动之微,逆知无虞,则不如舍,勿往。往则吝穷也。

六四:乘马班如,

虞翻曰:乘,三也。谓三巳变坎,为马,故曰“乘马”。马在险中,故“班如”也。或说乘初,初为建侯,安得乘之也。

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崔觐曰:屯难之时,勿用攸往。初虽作应,班如不进。既比于五,五来求婚。男求女,“往吉,无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虞翻曰:之外称“往”。体离,故“明也”。

九五:屯其膏,

虞翻曰:坎雨称“膏”。《诗》云:阴雨膏之,是其义也。

小贞吉,大贞凶。

崔觐曰:得屯难之宜,有膏泽之惠。谓与四为婚媾,施虽未光,小贞之道也,故“吉”。至于远求嘉偶,以行大正,赴二之应,冒难攸往,固宜且凶。故曰“大贞凶”也。贞,正也。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虞翻曰:阳陷阴中,故“未光也”。

上六:乘马班如,

虞翻曰:乘,五也。坎为马,震为行,艮为止,马行而止,故“班如”也。

泣血涟如。

《九家易》曰:上六乘阳,故“班如”也。下二四爻虽亦乘阳,皆更得承五,忧解难除。今上无所复承,忧难不解,故“泣血涟如”也。体坎为血,伏离为目,互艮为手,掩目流血,泣之象也。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虞翻曰:谓三变时,离为目。坎为血,震为出。血流出目,故“泣血涟如”。柔乘于刚,故不可长也。

《序卦》曰: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崔觐曰:万物始生之后,渐以长稚,故言“物生必蒙”。

郑玄曰:蒙,幼小之貌。齐人谓萌之蒙也。

(坎下艮上)。蒙:亨。

虞翻曰:艮三之二。亨谓二。震刚柔接,故“亨”。蒙亨,以通行时中也。

干宝曰:蒙者,离宫阴也。世在四。八月之时,降阳布德,荠麦并生,而息来在寅,故“蒙”。于世为八月,于消息为正月卦也。正月之时,阳气上达,故屯为物之始生,蒙为物之稚也。施之于人,则童蒙也。敬得其运,虽蒙必亨,故曰“蒙亨”。此盖以寄成王之遭周公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虞翻曰:童蒙谓五,艮为童蒙。我谓二也。震为动起,嫌求之五,故曰“匪我求童蒙”。五阴求阳,故“童蒙求我,志应也”。艮为求,二体师象,坎为经。谓礼有来学,无往教。

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崔觐曰:初筮,谓六五求决于九二。二则告之。再三渎,谓三应于上。四隔于三,与二为渎,故二“不告”也。渎,古黩字也。利贞。

虞翻曰:二五失位,利变之正,故“利贞”。蒙以养正,圣功也。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

侯果曰:艮为山,坎为险,是山下有险。险被山止,止则未通,蒙昧之象也。

蒙亨,以亨行时中也。

荀爽曰:此本艮卦也。案:二进居三,三降居二。刚柔得中,故能通。发蒙时,令得进中矣。故曰“蒙亨,以亨行时中也”。

匪我求童蒙,

陆绩曰:六五阴爻,在蒙暗。蒙又体艮,少男,故曰“童蒙”。

童蒙求我,志应也。

荀爽曰:二与五志相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

崔觐曰:以二刚中,能发于蒙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

荀爽曰:再三,谓三与四也。皆乘阳,不敬,故曰“渎”。渎不能尊阳,蒙气不除,故曰“渎蒙也”。

蒙以养正,圣功也。

虞翻曰:体颐,故养。五多功。圣谓二,二志应五,变得正而亡其蒙,故“圣功也”。

 干宝曰:武王之崩,年九十三矣。而成王八岁,言天后成王之年,将以养公正之道,而成三圣之功。

《象》曰:山下出泉,蒙。

虞翻曰:艮为山,震为出,坎象流出,故“山下出泉”。

君子以果行育德。

虞翻曰:君子谓二。艮为果,震为行。育,养也。二至上有颐养象,故“以果行育德”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虞翻曰:发蒙之正,初为蒙始,而失其位。发蒙之正以成兑,兑为刑人,坤为用,故曰“利用刑人”矣。坎为穿木,震足艮手,互与坎连,故称“桎梏”。初发成兑,兑为说,坎象毁坏,故曰“用说桎梏”。之应历险,故“以往吝”。吝,小疵也。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虞翻曰:坎为法,初发之正,故“正法也”。

干宝曰:初六戊寅,平明之时,天光始照,故曰“发蒙”。此成王始觉周公至诚之象也。坎为法律,寅为贞廉,以贞用刑,故“利用刑人”矣。此成王将正四国之象也。说,解也。正四国之罪。宜释周公之党,故曰“用说桎梏”。既感金滕之文,追恨昭德之晚,故曰“以往吝”。初二失位,吝之由也。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虞翻曰:坤为包。应五据初,初与三四同体,包养四阴,故“包蒙,吉”。震刚为夫,伏巽为妇,二以刚接柔,故“纳妇,吉”。二称家。震,长子,主器者。纳妇成初。故有“子克家”也。

六三:勿用娶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虞翻曰:谓三诫上也。金夫谓二。初发成兑,故三称“女”。兑为见。阳称金。震为夫。三逆乘二阳,所行不顺,为二所淫。上来之三,陟阴。故曰“勿用娶女,见金夫”矣。坤身称躬,三为二所乘,兑泽动下,不得之应,故“不有躬”。失位多凶,故“无攸利”也。

《象》曰:勿用娶女,行不顺也。

虞翻曰:失位乘刚,故“行不顺也”。

六四:困蒙,吝。《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王弼曰:阳称实也。独远于阳,处两阴之中,暗莫之发,故曰“困蒙”也。困于蒙昧,不能比贤以发其志,亦鄙矣,故曰“吝”。

六五:童蒙,吉。

虞翻曰:艮为童蒙,处贵承上,有应于二,动而成巽,故“吉”也。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荀爽曰:顺于上,巽于二,有似成王任用周召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虞翻曰:体艮为手,故“击”。谓五巳变,上动成坎,称寇。而逆乘阳,故“不利为寇”矣。御,止也。此寇谓二。坎为寇,巽为高,艮为山,登山备下,顺有师象,故“利御寇”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虞翻曰:自上御下,故“顺”也。

《序卦》曰: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

干宝曰:需,坤之游魂也。云升在天,而雨未降,翱翔东西,须之象也。王事未至,饮宴之日也。夫坤者,地也;妇人之职也;百谷果蓏之所生,禽兽鱼鳖之所托也;而在游魂变化之家,即烹爨腥实以为和味者也。故曰“需者,饮食之道也”。

(乾下坎上)。需:有孚,光亨,贞吉。

虞翻曰:大壮四之五。孚谓五。离日为光。四之五,得位正中。故“光亨”。“贞吉”,谓“壮于大舆之辐也”。

利涉大川。

何妥曰:大川者,大难也。须之待时,本欲涉难,既能以信而待,故可以“利涉大川”矣。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

何妥曰:此明得名由于坎也。坎为险也。有险在前,不可妄涉,故须待时然后动也。

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侯果曰:乾体刚健,遇险能通,险不能险,义不穷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蜀才曰:此本大壮卦。

案:六五降四,有孚,光亨,贞吉。九四升五,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虞翻曰:谓二失位,变而涉坎,坎为大川。得位应五,故“利涉大川”。五多功,故“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

宋衷曰:云上于天,须时而降也。

君子以饮食宴乐。

虞翻曰:君子谓乾。坎水兑口。水流入口为饮。二失位,变体噬嗑,为食,故“以饮食”。阳在内,称宴。大壮,震为乐,故“宴乐”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干宝曰:郊,乾坎之际也。既已受命,进道北郊,未可以进,故曰“需于郊”。处不避污,出不辞难,臣之常节也。得位有应,故曰“利用恒”。虽小稽留,终于必达,故曰“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王弼曰:居需之时,最远于险;能抑其进,不犯难行;虽不应几,可以保常,故“无咎”。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虞翻曰:沙谓五。水中之阳称沙也。二变之阴,称小。大壮震为言,兑为口。四之五,震象半见,故“小有言”。二变应之,故“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虞翻曰:衍,流也。中谓五也。

荀爽曰:二应于五,水中之刚,故曰“沙”。知前有沙漠。而不进也。体乾处和,美德优衍在中,而不进也。

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荀爽曰:二与四同功,而三据之,故“小有言”。乾虽在下,终当升上,二当居五,故“终吉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荀爽曰:亲与坎接,故称“泥”。须止不进,不取于四,不致寇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

崔觐曰:泥近乎外者也。三逼于坎,坎为险盗,故“致寇至”。是灾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虞翻曰:离为戎,乾为敬。阴消至五遁,臣将弑君。四上壮坤,故“敬慎不败”。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案:六四体坎。坎为云,又为血卦。血以喻阴。阴体卑弱,宜顺从阳,故曰“需于血”。

  《九家易》曰:云从地出,上升于天。自地出者,莫不由穴。故曰“需于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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