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 卷八十列传第四十五

作者: 魏征5,804】字 目 录

为仆射子妻,今日破亡,自可即死。遣为贼妇,终必不能。”群贼毁裂其衣,形体悉露,缚于床箦之上,将凌之。崔氏惧为所辱,诈之曰:“今力已屈,当听处分,不敢相违,请解缚。”贼遽释之。崔因著衣,取贼佩刀,倚树而立曰:“欲杀我,任加刀锯。若觅死,可来相逼!”贼大怒,乱射杀之。元楷后得杀妻者,支解之,以祭崔氏之柩。

史臣曰:夫称妇人之德,皆以柔顺为先,斯乃举其中庸,未臻其极者也。至于明识远图,贞心峻节,志不可夺,唯义所在,考之图史,亦何世而无哉!兰陵主质迈寒松,南阳主心逾匪石、洗媪孝女之忠壮,崔、冯二母之诚恳,足使义勇惭其志烈,兰玉谢其贞芳。襄城、华阳之妃,裴伦、元楷之妇,时逢艰阻,事乖好合,甘心同穴,颠沛靡它,志励冰霜,言逾皎日,虽《诗》咏共姜之自誓,《传》述伯姬之守死,其将复何以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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