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典故 - 國朝典故卷之二十一 革除遺事二(明)黃佐 撰

作者: 鄧士龍 編輯5,687】字 目 录

新朝焉。

○黃鉞

黃鉞,字叔揚,蘇州常熟人。洪武初,以太學生授典史,後登革除庚辰進士,遷戶科給事中,以憂家居。 (「以憂家居」,原脫「家」字,據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壬午歲,自投琴川橋下死。

○王省

王省,字子職,吉水人。洪武壬子領鄉薦。明年,詔免會試,命吏部次第擢用之。省以親老乞歸養。復以文學應徵。高廟親試,稱旨,例當殊擢。省自陳才薄親老,乞便養, (「乞便養」,原脫「養」字,據明史卷一四二王省傳補。) 遂授浮梁教諭。尋,丁外艱。起,改睢陽。八年,改濟陽。

靖難師至濟陽,省為游軍所獲。從容引譬,辭義慷慨。眾善之。省乃陞明倫堂。召諸生謂曰:「若等知此堂如何名明倫?今日且都不說,只說君臣之義一節如何?」遂大哭,諸生亦哭。遂以頭觸堂柱而死。後有司立詞學宮,祀之。其子禎,為夔州通判,亦死於賊。

○劉政

劉政,字仲理,蘇州人。父以禮,學識該博。洪武初薦,授沛縣教諭。政性聰睿,肆力問學。革除己卯,以春秋中應天府鄉試第一。時國家多難,試題出可以托六尺之孤一章。考官侍講方孝孺,為時儒宗,素號知人,得其文驚曰:「此子他日臨大節而不可奪者也。」批之有「羣鳥中之孤鳳」及「吾當虛左以處之」語。 (「批之有羣鳥之鳳及吾當虛左以處之語」,「批」原作「托」,據明鈔佚名國朝典故本改。) 政平生以忠義自許,壬午歲,聞國事感慨, (「聞國事感慨」,原脫「聞」字,據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不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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