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典故 - 國朝典故卷之四十 立齋閒錄二(明)宋端儀 著

作者: 鄧士龍 編輯13,798】字 目 录

言:「逃民家業盡喪,又畏公私逋負之迫,夫今不恤,必致團結山林為非。俾所司願歸者善加存恤,否則,令所在附籍,給與閑田耕種,免其三年差徭,庶得民安盗息。」上皆從之。辛巳三月,加太子少保,辭兼俸不受。 (「加太子少保辭兼俸不受」,「少保」原作「太保」,「兼」原作「無」,據舊鈔立齋錄改。) 聞北平兵迫近,與太常卿黃子澄、吏部尚書張紞、兵部尚書齊泰、戶部侍郎郭任、刑部尚書侯泰、禮部侍郎黃觀、翰林院侍講方孝孺、左副都御史練子寧、大理寺卿胡閏、左拾遺戴德彝、宗人經歷宋徵、戶科給事中韓永等奏:「請急設法防禦,不然禍且不測。」

太宗皇帝既即位,召迪與子澄、齊泰、任、孝孺、安、德彝、永等,不服,皆被族誅。迪既與二子鳳山、丹山同日死。 (「迪既與二子鳳山丹山同日死」,「丹山」原無,據舊鈔立齋錄補。) 家人拾遺骨,歸葬於宣城計家橋圩埂上。後宗婣有憤其累己謫戍者,掘其骨投河中。洪熙元年,詔釋宗婣在戍者還鄉,給復產業。成化壬辰,郡人設迪神主於鄉賢祠。甲辰,郡守復於迪故居址立祠並立石墓門。寧國舊傳:是日,既縛父子六人於柱,將刑,鳳山等叫曰:「父親你累我們。」迪曰:「我兒,不要說這話。」迪罵不絕口。遂割鳳山等舌、鼻、耳,大小炒熟,納迪口中使食之,遂俱凌遲碎骨。有老奴拾遺骸,負歸宣城,葬外家計家橋。 (「葬外家計家橋」,「計家」二字原無,據明鈔本、舊鈔立齋錄補。)

練安,字子寧,江西臨江府新淦人。洪武十八年進士及第,歷翰林修撰,遷吏部侍郎、左副都御史。嘗上書論曹國公。已而,靖難之師渡淮,靖江王府長史蕭用道與衡府紀善周是修上書論大計,斥用事者誤國。書下廷臣及兩人議。用事者怒,盛氣以詰兩人。安言:「國事至此,尚不容言者乎?顧所論吾過,有即改之,無則加勉。」詰者愧而止。三十五年六月內,坐族誅。始以直言讜論,對策於大廷,繼以柔和忠厚,揚翹於法從,時中外之士,以文學行義稱之。逮皇上嗣位,升之銓曹,而屬之進賢退不肖之任。

正月二十四日,校尉劉通等賫帖一將科,引犯人張鳥子等男婦六名為奸惡事,又引犯人楊文壽等男婦五百一十一名為奸惡事。欽依:「是,連這幾日解到的,都是練家的親。前日那一時起,還有不平氣的,在城外不肯進來。嗔怪催他,又打那長解錦衣衞。把這廝每都拿去同刑科審,近親的揀出來便凌遲了,遠親的只發去四散充軍。若拿遠親不宜,把近親的說出來,也都凌遲了。」二月,又解到鄒公瑾等男婦四百四十八名口。

方孝儒,字希直,台州寧海人。父克勤,字去矜,從董彝學易,元未仕。洪武二年,郡辟為邑庠師, (「洪武二年郡辟為庠師」,「二年」原作「三年」,據下文「明年……四年」改。「庠師」原作「庠生」,據舊鈔立齋錄改。) 人稱「愚庵先生」。已而,以母老罷歸。明年,部使者薦,詣京師,授濟寧府知府。四年,以誣被繫。孝孺上書政府,願以身為軍贖父罪。不報,竟謫江浦。終歲,將釋歸,會印章事起,吏又誣。及九年十二月,卒於京。聞兄弟孝友。 (見希直所輯父行狀及宋濂所撰墓版文。) 方正學負精純之資,修端潔之行。考其學術,皆非流俗所可及。言其功業,則以伊、周為準;語道德,則以孔、孟為宗,會其道而不泥於一志乎。大而不局於小,實有志於聖賢者也。 (王仲縉遜志齋集序。) 正學先生早有盛名,自童時,鄉人即呼為「小韓子」。迄今,年既壯,而德愈凝。故其為言益宏粹,嘗著學箴九首。 (王仲縉跋語。) 方希直,篤孝友,為文章雄邁醇深,登宋公門者,皆莫能與之齒。公特鍾愛之,雖親子侄弗及也。 (葉見泰送希直序。) 正學方孝孺,稟氣粹和,秉志直諒。爰自幼冲,遹修厥學。厥學既昌,為德益著。由是大肆厥辭,若披雲漢昭回,罔有不矚。克丕皇猷,式輔玄化,聿洗委靡舊習,以昭我皇家文明之治,厥有旨哉。 (王仲縉述蜀王辭。) 希直從宋學士為文章,其年甚少,其文甚工,不惟同門之士未有及之者,自朝中縉紳以至四方老成,凡與宋公友者無不推許之。 (蘇伯衡染說。) 洪武丙辰,予官禁林,寧海方生希直以文為贄,一覽輒奇之。館寘,左右與其譚經,歷三時乃去。明年丁巳,予蒙恩謝事。還,浦陽生復執經來侍,喜動於中。凡理學淵源之統,人物絕續之紀,云云,其進修之功日有異而月不同。僅越四春秋,而已英發光著如斯,使後歷春秋,則其所至又不知為何如。以近代言之,歐陽少卿、蘇長公輩姑置勿論,其餘諸子與之角逐文場,不識孰為後先也。今為此語,人必疑予之過情,後二十餘年,當信其為知言而許生者非過也。 (宋學士送公序。) 希直年甫弱冠,聲譽已播於縉紳間。國初大老如太史潛溪宋公、教授長山胡公,即以斯文之任為屬。迄今德性凝定,年益壯而業益成。云云。甲戌之春,以蜀府召命之成都,賢王虛己待之。 (王仲縉送先生還漢中王府序。) 天子即位,首召入翰林院侍講,而名益著聞。 (仲縉文集。) 側聞被召時必獲當大任,敢有說以進於左右。凡人有措天下之材固難,自用其才者尤難。如子房於高祖能用其才,賈誼於文帝未能自用其才者也。何則?子房於高祖察其可行而後言,言之未嘗不中,高祖得以用之而常受利。故親如樊、呂不可得以間,信如陵、勃不可得而非,任如蕭何不可得而奪,此子房所以能用其才者也。賈誼於文帝不察其未能而易言之,且又言之太過,故大臣灌、絳之屬得以短之,於是文帝不能獲用其言,此賈誼所以不能自用其才也。今聖天子求賢用才之意,上追堯、舜,固非高祖、文帝可比,而執事之術遠過臯、夔,亦非子房、賈誼可倫,真所謂明良相遇千載一時者也。時見吾君,不問則已,問則執事必能盡言;執事不言則已,言則吾君必能盡用。致斯世於唐、虞,雍熙之盛者在是矣,豈非天下之幸歟?雖然,天下之事固有行於古而亦可行於今者,如夏時、周冕之類,此行於古而亦可行於今者也;如井田、封建之類,可行於古而難行於今者也。可行者行之,則人從之也易;難行而行之,則人從之也難。從之易,則人樂其利,從之難,則民受其患,此君子之用世所貴乎得時措之宜也。執事於此固不待愚言之贅。然人情,愛其人之深而慮其患之至者, 必救其失於未患之先,苟待其既失而後救之,是乃愛之淺而慮之疏也,其得為忠乎?天下之知執事之深、愛執事之至如僕者固多矣,竊謂忠於執事未有過於僕者,伏惟少垂察焉。 (王叔英與正學書。)

文廟初即位,欲詔天下,問姚廣孝可代草者。曰:「必須方孝孺。」召之數次,不來。以勢迫之,不得已,孝孺持斬衰而行。見文廟,命草詔,乃舉聲大哭曰:「將何為?」辭敕。左右禁其哭,授以筆,即投於地,曰:「有死而已,詔不可草。」文廟大怒,以凌遲之刑刑之,夷其族。孝孺學於宋濂,其文章傍沛,議論波瀾,類東坡之才,而忠義之氣凜然不可犯,濂不及也。 (天順日錄。) 先生既應召,擢蜀府教授,引道匡主,獨秀於玉葉中。尋用交薦,侍講內閣,一時倚重,凡將相間所為,惟先生之咨。四方夷裔,得一字寶於玉璧。晚路碕危,皎皎大節,出人所難,先生易之,今猶薰灼耳目也。噫!先生之淑履如此,天宜有以培祐之,而澌蕩慘於無遺,如此豈理也耶!自古有然又何云異? (天順間同郡趙洪正學文集序。) 希直為絕命詞云:「天降亂離兮孰知其由?三綱易位兮四維不修。骨肉相殘兮至親為讎,奸臣得計兮謀國用猷。忠臣發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嗚呼哀哉庶不我尤。」令尹郭紳又嘗即先生故居所謂祠堂者而新之,蓋洪熙初先生之遺族得從寬法而為之者也。 (成化己亥翰林謝鐸遜志齋集序。) 遜志,先生自號;正學,蜀獻王所命。洪武二十九年六月間任將仕佐郎、漢中府教授。三十年九月尚在漢中。今校南京錦衣衛鎮撫司監簿,除前編缺壞外,所存簿籍載正學宗族抄扎人口有八百四十七人,族叔文度、文恭、海、敏,族侄諒、經、良, (「族侄諒經良」,原無,據舊鈔立齋錄補。) 族弟希定、希崇、 (「希崇」,原無,據舊鈔立齋錄補。) 希用、希善,族侄孫起宗、起成、起莊、小荀、居安、淵勝,族孫崇儉等。

許觀,字尚賓,池州貴池人。復姓黃。洪武二十四年殿試第一。建文初,歷詞垣、禮部右侍郎屬。官制改,進位為侍中。嘗草責燕王書。北兵將近,觀募民兵於池。 (「募民兵於池」,「兵」原作「戰」,據明鈔本改。) 文廟既即位,乃召觀赴京師。渡江,中流,紿使者曰:「今至京,須盛服行見禮,若不先習,至臨時不能無失。」乃朝服南向拜,畢,即自沉於水,觀建文未遷侍郎,金華王仲縉有題黃侍中翠微書舍詩,曰:「決策當大廷,題名獨先奪。」又云:「詞垣暨南宮,終歲知幾遷?」

鄒公瑾,字□□,吉之永豐人。嘗官蜀之重慶,後遷大理寺丞、少卿。 (「大理寺丞少卿」,「少」,舊鈔立齋錄作「歐」,并於「歐」前有數十字空格。) 鄒公瑾氏以簪纓故家,且少聞庭訓。其志篤,其才敏,自弱冠即知所當學,然而不安於小成。歲甲戌,予胥會於古渝,與之議論,落落可喜。自是凡三會,會必握手劇談,而知其所學益以進。 (王仲縉贈文。)

胡閏,鄱陽人。大理寺少卿。即時坐誅戮。本月二十五日,其男傅道亦典刑。次男傅慶、復俱戍邊衞,妻汪氏及二女俱配象奴。

郭任,字□□,鎮江丹徒在城人。戶部侍郎。戮死。其子經,年三十,本年六月二十五日亦處決金山;保,廣西充軍。三女俱配象奴。

盧迥,台州仙居人。戶部侍郎。迥為人疏俊,每飲酣,擅長謳,人以為狂。及歷任顯達,恭順自將。比犯難,將就刑,長謳而絕,聞者悲之。

侯泰,字□□,□□□□人,刑部尚書。三十五年正月內到濟南等處運糧,五月內前去淮安等處運糧,本年六月二十一日赴京。行至高郵,與皂隸上高人茅印仔一同被拿。本月二十六日送錦衣衞鎮撫司,七月初十日典刑。弟敬祖,男■〈王巳〉,俱七月十五月典刑。其他子弟多充軍身故。妻曾氏,年四十九,永樂元年三月配象奴剌三為妻。後剌三病故。永樂三年六月,以老病發與男錦衣衞習匠人侯京兒隨住。六月,送浣衣局。至九年三月,京兒尚在監聽決。

暴昭,□□□□□□人,刑部侍郎。

陳繼之,字□□,福建莆田縣仁壽里十五圖人。 (「福建莆田縣仁壽里十五圖人」,「仁」原無,據舊鈔立齋錄補。) 庚辰科進士,戶科給事中。嘗以江南僧道多占腴田,乃奏:「僧道人給五畝,餘以賦民。」 (「餘以賦民」,「餘」原無,參明史卷一四一陳繼之傳補。) 從之。北兵起,繼之又有建白,因肆指斥。京師平,與黃子澄、齊泰、巨敬、韓永輩不服,被族誅。父四季,年六十九,發甘肅充軍。本年十月二十四日行至開封府病故。母黃一姐,年六十五,發甘肅隨住。本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至鄭州故。男徵仔,四歲,隨母饒氏給配,後以永樂六年抄送鎮撫司,十月十六日在屯田所病故。妻饒氏即姚氏,年四十二,配象奴阿□為妻。女進奴,年十三歲,配指揮袁江為奴;京奴,一歲,永樂初故。弟余翔等俱充軍。

張紞,字昭季,號鷃庵,又號月川,西安府富平人。文行知名。紞由明經舉,歷雲南布政司右參政,進左布政使,凡雲南土地、貢賦、法令、條格、祀神、壇祠、公署,廨宇,與夫上下典儀、公用程度,悉紞裁定。民夷心孚,遠邇奠安。洪武三十年入覲,考其功能為天下第一,深蒙獎諭而還。三十一年,召為吏部尚書。癸未夏六月,王師既入京城,紞縊死於部之後堂。

毛泰,□□□□□□□人,吏部侍郎。

董鏞,□□□□□□□人,監察御史。

曾鳳韶,吉安府廬陵人。洪武末年進士。高皇帝升遐後為監察御史。時藩王入覲,有馳皇道入且不糾者。鳳韶時侍班,有「殿上宜展君臣之禮,宮中乃敘叔侄之倫」之言,聞者駭愕。靖難師起,議遣使致書,請罷兵歸國。無敢行者,鳳韶獨請。行至軍前,不納。取竹通節入書,鼓風達之,亦不報。既而歸第。文廟即位,嘉其直,復以御史召,不赴。尋加侍郎召,又不赴。乃刺血書憤詞於襟,其略曰:「予生居廬陵,素負骨鯁,一死之得宜,可以含笑於地下而不愧吾天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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