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典故 - 國朝典故卷之四 國初事蹟(明)劉辰 撰

作者: 鄧士龍 編輯21,796】字 目 录

懼,以鄭某送至京,太祖罪之,發雲南安置。仍令守遼東都司禁革,不許高麗人通界,亦不許客商貨易,永遠絕之。

湯和姑夫庸某,隱瞞常州田土,不納稅糧。太祖曰:「倚恃湯和之勢,不懼法度,故敢如此。誅之。」常遇春力諫,不從。

金華歲貢香米三十餘石。太祖曰:「我訪知民間揀擇圓凈者用黃絹布袋盛貯,封護進呈。今後作秋糧,一體送官倉,不須歲貢勞民。」

太祖曰:「極刑之家,五服內子弟不無怨恨,不許用為官吏,違者處以重罪。」

太祖責華雲龍:「爾住脫脫大宅不足,又去修太長公主府,勞苦軍士。存留蒙古,色目、畏吾、女直做軍在部下,此等有父兄在沙漠,若起反心,為患不小。胡人遺下妻妾不起發,主何意?坐視制書,大不敬。如今着何文輝去代替管領軍馬。」雲龍扶病回京身故。

沈瑨自杭州赴京。 (「沈瑨自杭州赴京」,「瑨」原作「瑠」,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奏市民子弟不務生理,美麗身服,出入公門,結交官吏,說事過錢,壞法害民。太祖曰:「浙江等處及直隸府、州市民,着他見丁出錢買馬,往北方當驛夫。」

太祖嘗曰:「我於花木結實可食用者種之,無實者不用。如桑、棗、柿、栗有實,及椶樹、漆樹尤用心栽種,蓋因有益於公私之用。苑園亭館、珍禽異獸無益者並不留心。」

太祖用陳寧為廣德知府,歲旱,百姓告苦。事聞,太祖不准寧赴京,奏曰:「天旱,田禾不收,民有饑色,若要稅糧,民必逃移蘇州就食,是與張士誠益民也。」太祖曰:「你好大膽,敢如此言!」久之,太祖曰:「免他本年稅糧。」

丁國寶係韓林兒監察御史,太祖用為九江知府。彭澤縣山民叛,國寶以為若候軍馬來時恐遲,即集鄉兵,親詣叛處,殺敗叛賊,以安百姓。事聞,太祖賞以鞍馬,以其有武略轉為指揮,至御史大夫。 (「至御史大夫」,原脫「至」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征雪山有功。為胡惟庸親,伏誅籍家。

太祖嘗使人察聽在京將官家有女僧誘引,華高、 (「華高」,原作「華明高」,衍「明」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刪。) 胡大海妻敬奉兩僧,行金天教法。太祖怒,將二家婦及僧投於河。

太祖克婺州,於城南上竪立大旗,上寫「山河奄有中華地,日月重開大統天。」及命胡大海圍紹興,改紹興路為紹興府。時嵊縣邢元帥、 (「時嵊縣邢元帥」,「邢」原作「祁」,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新昌趙萬戶等以兵來降;慶元方平章、平陽周參政、建安黃元帥、建寧阮參政、福清袁參政、莆田張元帥,各遣人賫書降。胡大海圍紹興,日久不克,太祖曰:「取回守婺州。」隨有趙姓三人見,稱趙宋子孫,請胡大海再攻紹興,願為內應。太祖曰:「大海圍紹興時不出見, (「太祖曰大海圍紹興時不出見」,原脫「曰大海」三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令大海回軍,卻舉此謀,事有可疑。」令法司考問。乃張士誠使三人來, (「乃張士誠使三人來」,原脫「乃」字,「使三」作「知二」,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補、改。) 將家屬盡誅之。

太祖於國初用葉春、王興宗直廳,以其老實不貪,除春為儀鸞司副使,陞福健布政使,除興宗為金華知縣。李善長諫曰:「興宗由隸出身,不可以牧民。」太祖曰:「興宗跟我數年,勤而不貪,又能處事,雖儒與吏不及,可以牧民。」至嚴州,見李文忠,亦曰:「隸輩如何牧民?」太祖不從。興宗到縣三年,廉幹公勤,甚得民心。秩滿,陞南昌通判。調嵩州知州。僉院任亮集民為軍,興宗曰:「元末世亂,聚則為兵,散則為民。民皆為軍,稅糧何出?」奏乞止之。太祖從之。陞懷慶府知府。朝京時,上問養蠶種田官吏,興宗亦在數。指揮毛驤奏王興宗亦被問, (「指揮毛驤奏王興宗亦被問」,原脫「被」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太祖曰:「知府王興宗公勤不貪,不必問。」比還懷慶未久,蘇州缺知府,太祖謂胡惟庸曰:「選保一能人去。」未幾,太祖又曰:「蘇州知府曾有人否?」 (「太祖又曰蘇州知府曾有人否」,原脫「又」、「人」二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惟庸曰:「未得其人。」太祖曰:「我想懷慶知府王興宗可任。」惟庸曰:「臣思不到此。」太祖曰:「行文書與王興宗,就取便道速去。」到任三年,盛有政聲。太祖曰:「王興宗可陞河南布政司左布政。」赴京辭,太祖曰:「久不見你,老矣,我亦鬚白。」賜宴賞鈔,撫而遣之。到任以事累,事白病故。 (「事白病故」,「白」原作「迫」,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汪廣洋罷相後被貶,太祖遣近侍人就舟中賜死,汪廣洋妾從死。太祖訪得此婦係沒官陳知縣之女,太祖曰:「凡沒官婦人女子,止配功臣為奴,不曾與文官。」因勒法司取勘。出胡惟庸等並六部官擅自分給, (「出胡惟庸等并六部官擅自分給」原脫「出」、「并」二字,據明金聲玉振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皆處以重罪。

太祖於國初以湖廣、江西等處按察司坐視官吏貪贓,致民受害無伸,今後務要年終來朝,考其問過貪贓人數,以憑黜陟。如貪贓不拿,體察得出,處以重罪。

太祖於國初但遇獻城投降,如浮梁偽僉判于光來降,待之甚厚。及回,太祖親於南門外送行,脫衣賜之。建昌偽平章王溥全城來降,自備軍食,不支官糧,太祖於南門外造屋,令溥居住,名其街曰「宰相街」以寵之。江西偽丞相胡廷瑞以南昌降, (「江西偽丞相胡廷瑞以南昌降」,「胡廷瑞」原作「胡延遂」,據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四漢陳友諒國初事蹟引文改。) 太祖入城,拜其母以安之。

太祖渡江,隨行文官有李善長、毛某、李夢庚、郭景祥、侯原善、王習古、楊叔幹、阮弘道、范子權、楊原杲。克太平,得陶安等。 (「隨行文官……侯原善……范子權楊原杲克太平得陶安等」,原脫「侯」、「范子權楊原杲克太平得陶安等」,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又「陶安」,金聲玉振集等本作「歸安」,參照本卷第一條改。)

太祖以天下稅課司欺隱課程, (「太祖以天下稅課司欺隱課程」,「司」原作「局」,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每一稅課司差官一員閘辦,以為定額。又除把王門老軍於各處做鹽場官及巡檢。後因誤事不用。

金華浦江縣義門鄭仲德, (「金華浦江縣義門鄭仲德」,原脫「縣」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被人誤指與胡惟庸行財,及戶部陳員外指與郭桓糴倉糧。太祖曰:「鄭氏義家,焉肯與人行財,糴官糧顯是誣害。追到鈔貫全給本主,仍着人送到家。」

藍玉令家人中到雲南鹽一萬餘引,倚勢兌支。 (「倚勢兌支」,「兌」原作「先」,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事發,太祖曰:「此是侵奪民利,沮壞鹽法。但是功臣家中到鹽引,盡行沒官。」

尚書郎某,恃李善長勢,放肆奸貪,太祖誅之。籍其家,得父兄親戚友識矚託公事書信。太祖命胡惟庸往杭州照名提問,處以重罪。

各布政司用使空印紙。於各部查得或錢糧、軍需、段疋有差錯,改正卻將空印紙填寫,咨呈補卷。事發,太祖怒曰:「如此作弊瞞我,此蓋部官容得,所以布政司敢將空印填寫。尚書與布政司官盡誅之。」議用半印勘合、行移、關防。

太祖國初用毛某為參議,病故。有男毛驤,以舍人近侍,太祖寵愛,以心腹信任。位至都督,放肆奸貪,太祖籍其家產,誅之。

兩淮、兩浙鹽場,俱係張士誠地面。太祖以軍民食鹽難得, (「太祖以軍民食鹽難得」,「難」原作「艱」,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令樞密院經歷司給批與將官家人,駕船往馬馱沙界首,以貨易鹽,到京貨賣軍民食用。後得諸暨,於唐口關立抽分所。得處州,於吳渡立抽分所。許令外境客商就兩界首買賣。於是紹興、溫州客人用船載鹽於唐口、吳渡交易,抽到鹽貨,變作銀兩,及置白藤、硫黃等物,以資國用。及太祖即位後,議立鹽法, (「及太祖即位後議立鹽法」,原脫「立」字,「即位」下衍「以來」二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刪。) 許令客商運米於邊塞城池中鹽,乃不勞耕種而兵食自足, (「乃不勞耕種而兵食自足」,「勞」原作「能」,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是以北京、大同、永安、雲南皆得鹽糧,軍不缺食。

太祖改樞密院為都督府,以朱文正為左都督。 (「以朱文正為左都督」,「正」原作「忠」,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後改五軍都督府。

太祖曰:「各衞知事,就令大都督府選除,於本府考滿。宣使及各衞役滿令史,同給與誥命。」 (「同給與誥命」,「同」原作「用」,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僉事陳養吾作詩曰:「城南有嫠婦,夜夜哭征夫。」太祖知之。以為傷時,取到湖廣,投之於水。

太祖曰:「陳友諒犯我建康,敗回至太平,弒徐壽輝自立為帝,建都江州。曾令胡大海遣人間行江西探聽消息,未報。」辛丑六月,友諒遣偽平章李明道領兵五萬圍我廣信,胡大海率領救援,殺敗賊眾,就擒獲李明道及部帥王漢二等一十八名。明道致書漢二兄王溥,以建昌來降。明道至京,太祖大喜,即授以江南行省平章。因得友諒之虛實。以明道為向導,太祖親率舟師先取安慶。友諒聞之,棄江州,退居武昌。太祖克江州,俾明道往武昌說胡廷瑞,廷瑞遣人賫書降。 (「廷瑞遣人賫書降」,原脫「廷瑞」二字。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又皆訛作「廷遂」。據本記[一二九]改、補。) 壬寅正月,太祖至南昌,入城安民。饒州吳宏以城降。及臨江等郡皆降, (「及臨江等郡皆降」,原脫「皆」,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惟熊天瑞據守贛州。後遣常遇春圍其城,天瑞亦降。江西悉平。

乙未年,太祖領兵出哨,失身於敵。敵之帥首者亦為我軍所擒。彼此來相和解,未有先發者。時徐達挺身往敵代太祖,敵遂縱太祖歸。太祖既歸,即以敵帥縱之而易達歸。

李保兒於甲午年見太祖於滁州,太祖親甥也。太祖大喜,賜名「文忠」,擇師教之。太祖察其可任大事,當習之馬上,遂以舍人領兵。

按:李文忠,初,幼孤遭亂,流離瑣尾,幾不能存。而我聖祖以親甥而教育之,後為元勳名將,貴極王公,同休於國。蓋無往而非天地儲才以隆我皇明一統之盛業也。嗚呼,豈偶然哉?

常遇春原隸群盜劉聚部下, (「常遇春願隸群盜劉聚部下」,「隸」原作「以」,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聞太祖駐兵和州,領眾十人棄聚來歸。 (「領眾十人棄聚來歸」,「眾十」原作「聚千」,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太祖曰:「爾之來為士卒絕糧故,就食耳。爾自有主,安得而留之?」遇春請之再三,至於涕泣。太祖曰:「爾姑從我渡江,候克太平,委身事我未晚也。」太祖先抵采石,元兵陣於磯上, (「元兵陣於磯上」,「磯」原作「江」,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猝難登岸。遇春快舸繼至,太祖麾之使前,遇春即挺戈先登,遂拔采石。

張士誠遣兵來圍鎮江,城中官軍與倉夫出城殺敗,賊眾登船退去。太祖親率戰船既至,直追黃石、永沙, (「直追黃石永沙」,「永」原作「米」,據國初群雄事略卷八周張士誠國初事蹟引文改。) 不及而回。郡人敘太祖功蹟,立碑於西城,文末寫龍鳳年號。 (「文末寫龍鳳年號」,「末」、「鳳」原作「忠」、「虎」,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太祖命毀之。

【王天有點校】

附录:

國初事蹟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劉辰撰辰字伯靜金華人太祖起兵之初署吳王典籖又入李文忠幕府建文中擢監察御史永樂初李景隆薦修太祖實錄後官至北京刑部左侍郞事迹具明史本傳此書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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