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史 - 第18部分

作者: 郑麟趾140,572】字 目 录

徒虽无儿息妄称闲人连立土田无有限极仰选军别监根究推刷以募戍卒其逆贼之田计结为丁亦给募卒。 一各处逆贼之奴自称达鲁花赤夺人土田役使良民蓄积财产其令所在官籍没以募戍卒。" 九月宰枢会崇文馆阅西北面防御兵仗放铳筒于南冈箭及顺天寺南坠地没羽。 十一月西北面都元帅廉悌臣上笺: "戍边之法以时而代今军士盛夏北来淹至冬月无衣无褐何以御寒。 设使驱而纳诸矢石之*闲岂竭其力乎 请以半年为一期更代。 又军中虽値亲丧不免行伍其在人子之情何可忍也。 自今凡遭丧者许以人代之如有代者计日给暇。" 置忠勇四卫卫各置将军一人中郞将郞将各二人别将散员各五人尉长二十人队长四十人。 七年五月倭焚乔桐京城戒严发忽只四番各十五人忠勇卫左右前三番各十人赴乔桐又发忠勇卫三番各三十人阿加赤三番各十人波吾赤三番各十人忠勇卫三番各十五人译语各五人赴阻江赤口朽石等处发五部坊里成众爱马鳏寡外正军五百人赴西江赤江等处又以城门修理五都监判官等为倭贼防御兵马判官各率坊里兵五百人赴之。 七月都评议使奏: "前衔三品以下各以坊里点数有变则四面都监官员先以一里一人率领赴防。" 从之。 九年五月倭寇龙城等十余县以柳濯为京畿都统使括坊里人为军大户二人小户一人。 屯东西江又令百官助征唯各司行首有司及御史台城门都监等不与焉。 十年十月募兵。 凡应募者除私贱外士人乡吏官之宫司奴隶良之或赏钱帛听其自愿。 十一年六月监察司上言: "国家寇盗连年兵不团结每至危急征兵于农非惟扰民亦无救于仓卒。 自今选* {拣}丁壮以备缓急。 初置忠勇卫禄其将士同于八卫者盖欲 民于仓卒也。 南幸之际未有一人扈驾者诚为虚设徒费 禄请罢之分属诸卫收其俸禄以补国用。" 八月遣使诸道调兵庆尙道一万一千杨广全罗道各一万江陵朔方交州道共一万西海道尽佥丁壮。 十二年五月下敎: "阵亡军户 杂役优加存恤州县之吏发兵防戍免富差贫以逞其欲所在官司痛行禁理七十以上与免戍役庚寅以来防戍有功者存抚按廉体察申闻录用。" 十六年二月以诸道闲散官隶五军寻罢之。 十八年十一月令西京万户府左翼右翼前军后军精锐精毅忠毅忠诚新佥新成十军安州万户府左勇右勇左猛右猛前勇后勇前猛后猛八军义州万户府左精右精忠信义勇四军泥城万户府鎭平鎭江鎭静鎭远四军江界万户府鎭边鎭成鎭安鎭宁四军皆置上副万户。 十二月各司各爱马五部闲良品官皆分属五军旗帜衣服随方色有别。 二十年七月罗州牧使李进修上* 曰: "盗贼四起国家军务一无统纪仓卒临时何时而可。 宜四怯薛外别置军帅府仍令左右前后军各有将帅僚佐以管时散文武品官受约束于都统使都统使受约束于怯薛官怯薛官事无巨细闻奏施行。 虽在外方亦各以其方东面属左军南面属前军西海属右军北界属后军。 然则内外上下 络相通纲举目张矣。" 十二月敎曰: "选军给田已有成法近年田制紊乱府兵不得受田殊失募军之意。 其复旧制。 兵兴以来战亡将士悉加褒赠官其子孙卒伍则存恤其家。" 二十一年十月倭船二十七 入阳川浦诸将出战而败。 命成众爱马及五部坊里人分隶五军。 谏官禹玄宝等上* 曰: "不敎民战是谓 之。  战者危事一胜一负存亡关焉不可不愼。 国家素无预备民不知战一旦有变 攘顚倒方始驱聚以充卒伍兵刃未交望风披靡。 以此而战乌乎有成 虽孙吴为将亦无能为矣。 宜预选将帅搜卒炼兵敎而习之使人人耳熟金鼓目惯旌旗皆以战争不为惊骇可为之事则虽遇勍敌皆能敢鬪岂有狼狈失次者乎 用兵之道专在于将良将之才自古为难宜择子弟有器识者 令学兵法习武艺常加敎阅训养精锐待其成才而用之良将何难得而用兵其有失律之患哉 古有兵书取人之科卽此意也。 食者民天不可不重。 孔子言兵先言足食食如不足兵虽众将焉用哉 国家用兵已多年矣未有蓄积以备不虞。  今雨泽愆期难知宜广储 以赡军食。" 二十二年八月募人设义勇左右军置判事知事以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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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禑元年正月五部都摠都监坐兴国寺点各领及坊里军器。 二月下旨: "选军募军给田赏功仰都评议使详酌立法以广军额。 防御都监月课* {支}用量宜加给以行劝督。" 八月改定都城五部户数凡屋*闲架二十以上为一户出军一丁*闲架小则或倂五家或倂三四家为一户。 二年五月体覆使郭璇还自全罗道奏曰: "元帅于原定别抄外又抄烟户军又抄别军民将失农乃罢烟户军与别军归农。" 七月都评议使奏: "今倭贼兴行但以防御都监军器难于周用宜令各司用司中钱物刻日造兵器以备缓急。" 禑从之。 禑曰: "四方盗贼未息军政当时所急。 今后每当兴师之际令各道都巡问使兼元帅军目道官员兼兵马使知兵马使与各道元帅各军目道兵马使知兵马同帅各道曾属品官军人上京大小品官幷及子弟闲散两班百姓诸宫司仓库私奴汉才人禾尺僧人乡吏中择便弓马者各备兵器及冬衣戎衣二朔料 末干饭以待如有缓急元帅各军目道兵马使及期来会。" 八月遣使诸道点兵杨广道骑兵五千步卒二万庆尙道骑兵三千步卒二万二千全罗道骑兵二千步卒八千交州道骑兵四百步卒四千六百江陵道骑兵二百步卒四千七百朔方道骑兵三千步卒七千平壤道骑兵六百步卒九千西海道骑兵五百步卒四千五百。 三年正月新置安州二翼军号新勇新猛安州本有八翼今更为二翼* {总}十翼与西京军同。 二月召募良家子弟善射御者及郡县吏有 力者防倭 诸司员吏告归田里久不还者削职取其田给有战功者。 三月征造战船僧徒于京山及各道杨广道一千人交州西海平壤道各五百人京山三百人。 令曰: "僧徒如有苟避者辄以军法论。 移牒诸道其船匠一百人及其妻 。" 都城诸门皆置元帅分领五部坊里军以备之。 判三司事崔莹至行省调诸元帅从事各十人及各爱马宫司仓库人为江华防戍之军怒其部伍不一使请于禑曰: "臣愿斩部伍之长。" 禑曰: "都统使毋乃已杀乎 请轻之重者杖之轻者原之。" 四月点五部街里户数以屋三十*闲出丁三人二十*闲出丁二人十三*闲出丁一人九*闲以下令出从军者军具。 五月都评议使惧倭贼犯京令街里烟户军约束部伍 地以守之失 地者斩乃以崔莹曹敏修治兵甲。 杨广全罗庆尙三道倭贼方炽京城益戒严。 乃出良家子弟诸元帅从事各司谒告归乡者征至京城不应者籍没其家。 五月烽火自江华 举不絶京城戒严遣诸元帅分戍东西江召募勇士官给布人五十匹。 六月都评议使阅各道所调闲散军。 先是各道抄军使等抄闲散子弟庆尙道六百全罗道一千三百四十杨广道七百。 无马者畏刑至有 子易马尽卖家产又卖已耘之田以求马匹。 虽名闲散其实农民及戍边鎭者居半。 至是皆令放归。 七月开城府状曰: "其一倭贼向京城对战事则曰: 我国家夜别抄三番皆步卒有勇力者也。 近年以来倭贼深入陆地弱马穷民强称马兵不论射御能否皆以凋弓残箭以具军额。 如遇长枪利剑 锋挫锐之寇无所措手多致丧亡诚可痛也。 愿自今射御骁勇者为马兵其民军则为步卒皆赍枪剑白棒随其所用以御贼锋可也。 其二各道各官依东西北面例各翼设立事则曰: 轻变先王之制似乎不可。 然无知之民不虑社稷安危规免出征彼此流移军额日缩职此之由。 宜分* {拣}强弱以成军籍。 其三五部元帅定体事则曰: 城内鳏寡孤独稍多其无男丁各户外烟户男丁调发出军。 其四定辽军马对敌事则曰: 严器械谨烽燧马兵步卒各持所能军器养兵静守如有彼敌两班百姓公私贱隶僧俗勿论悉皆调发力战势如难济各入山城坚壁固守乘*闲伺隙四出攻之。" 十月始置火桶都监。 征诸道兵以备倭庆尙道骑兵六百江陵平壤道各三百朔方西海道各二百交州道骑步幷五百。 四年四月定火桶放射军于京外各寺大寺三名中寺二小寺一。 十二月都堂议置军翼遣各道计点元帅下旨: "限倭寇寝息依西北面例各道皆置军翼择淸白能射御者自奉翊至四品为千户五六品为百户 外为统主千户统千名百户百名统主十名录军籍。 其余三品至六品分属各翼备军器衣甲以两班百姓才人禾尺为军人人吏驿子官寺仓库宫司奴私奴为烟户军定头目听自愿备弓箭枪剑中一物五人炉臼一斧三鎌二各其官押领习战。 令元帅府及军目长官点 无事归农有变押领赴征违者以军法论流移魁首及引诱许接人 皆军法断罪。" 五年正月谏官上言: "易曰: '长子帅师弟子舆尸凶,' 今元帅甚众令出多门故体统紊乱纪纲不立。 请依旧制置一元帅余则罢之加以他号 听元帅节制。 又倭贼日炽侵掠诸道而国家待其告急然后遣将出师。 道里悠远将帅垂至而贼已浮海不及与战假令与战倂日倍驰军马疲困屡至败绩。 请于诸道预遣将帅寇至则击之。" 闰五月宪司上* 论五道新置翼军之弊曰: "古语曰: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又云: '足食足兵。' 虽已安之国忘战则危 未安之国有事之时乎 古人论兵必先足食者兵虽众食不足则是无用之兵也。 故用兵之道足食为先足食之道劝农为本。 今者各道分遣元帅计口征发以成军籍依西北面例翼置头目而守令不顾大体家至户到残忍刻剥至于单丁寡妇令出子孙侠居剥肤槌髓无所不至。 以至斩尸枭首人皆 惧。 不惟见存子孙至于身死已久者及从宦远适者亦悉付籍及其点考督使充额方値农时狱囚数万。 谁得治农 于是尽卖家财以赎其罪遂失产业转于沟壑。 且各翼头目必差有职者故不论所居程途远近如得有职人则定为头目。 或三四日或五六日赍粮往还其弊不可胜言。 又为头目者虽当无事不放军归农常率田猎而奴使之如或阙进日征布三四匹无布则家产衣服器皿 征不还。 故民不忍苦稍稍逃散可谓于邑。 若西北面则全委军务贡赋一皆 免特置各翼收其田租悉充军饷以故军政无缺。 他道则不然大小贡赋差役皆由而出加以翼军农民失业田野萧然以致兵食不足国势日窘愿罢各翼籍见存丁壮为军无事则归农有变则征发以为例程。" 禑下其书都堂拟议罢之。 六年六月谏官上* 曰: "兴师动众不能无弊。 故遣将帅宜有节制。 国家已于各道置三元帅一道之任宜专委三元帅。 近来一有小寇三元帅外别遣诸元帅诸兵马使非惟委任不专卒无成功往返之*闲民受其苦。 乞自今令本道之任专委三元帅随其成败以明赏罚仍乞各道元帅依六道都巡察使军目统率本道军官毋得夺占以致纷扰。" 七年七月都堂阅火桶都监火药与防御都监军器。 以倭寇方炽在外前衔奉翊通宪皆令赴征。 九年七月发防里人守四门时才人禾尺等成群 掠故有此令。 八月我

太祖献安边之策曰: "一御寇之方在于炼兵齐举。 今也以不敎之兵散处远地及寇之至仓皇招集比其至也寇已掳掠而退。 虽及与战其如不熟旗鼓不习击刺何 愿自今炼兵训卒严立约束申明号令待变而作无失事机。 一军民非有统属缓急难以相保。 是以先王丙申之敎以三家为一户以百户统主隶于帅营无事则三家番上有事则俱出事急则悉发家丁诚为良法。 近来法废无所维系每至征发散居之民逃窜山谷难以招集。 今又旱饥民心益离彼用钱谷饵以招纳潜师以来虏掠而归。 一界穷民旣无恒心又皆杂类彼此观望惟利之从实为难保。 乞依丙申之敎更定军户使有统属固结其心。" 十年八月鹰扬军上护军李茂上言: "府兵虚弱请选诸道闲良子弟号补充军以实府兵。" 从之。 十一年正月讲武艺于马岩分作两阵各以诸色匠人被甲持盾者为一队执 旗者为一队继以弓手军鼓 相格伤者颇多。 十三年十一月以西北有变加定各道元帅分遣抄军每烟户出军一名令时散品秩各出军粮且 中外两班田地以补军* {须}。 十四年二月籍诸道两班百姓乡驿吏为兵令无事力农有事征发。 八月宪司上* 曰: "西北一面国之藩屛顷者奸凶擅国广置私人元帅万户加于旧额州郡供亿不 民不堪命相与流亡。 愿自今择文武兼备威望宿著者一道元帅一人上副万户各一人余皆罢之。 商贾贪徒竞托权门以干千户之任侵渔 克靡所不至。 愿自今令其道元帅择威惠为民素所服信者除授毋数易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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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让王元年二月谏官上* 论府兵曰: "我太祖设府兵令军簿司典马摄之政身彩武艺备完者得与其选是以将得其人卒伍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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