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区柯克 - 池塘里的眉笔

作者: 希区柯克4,589】字 目 录

问对岸的人说。

“等。”“蓝夹克”说。

“红衣裳”烦躁不安地玩弄池边的软泥。然后,他灵机一动,在手中捏了一个小泥球,挥动右臂,扔了出去。

泥球落在距她一米远处,溅起水花,喷在她脸上。“红衣裳”大笑起来,对他的朋友大喊:“嘿,练习打靶。”

两个男孩开始玩新游戏,他们从地边挖起泥巴,揉成圆形,向那女孩头部抛掷。他们边扔边哈哈大笑。

为了避开一次次攻击,她必须潜进水中,当她再浮出水面的时候,两个男孩都哄然大笑。

软软的黑色泥巴打在她的脸上,溅进她的双眼,她的鼻子、嘴巴上全是泥土。她潜进水里,用双手洗掉泥巴,当她浮出水面时,他们高声欢呼。

现在,她精疲力竭了,身体渐渐麻木。

“嘿,这里有石头!”“蓝夹克”说。

他从陡峭山边的岩石下挖出一块石头,试试重量扔了出去。

凯瑟琳麻木的身体惊慌地乱动。这种新的威胁是致命的。每次“蓝夹克”一抛,她就潜进水中。

“蓝夹克”同时捡起两块石头,当凯瑟琳避开头一块石头浮水面时,他的第二块石头已经朝她打来。她惊恐地吞着地水,觉得最后一丝力气正从身上消失。

一块石头在她刚探出水面时打中了她的右太阳穴,血花从头部爆出。

凯瑟琳现在知道,除非她投降,否则她会死掉。

她开始向“蓝夹克”那一边游过去,像狗在涉水一样,动作慢而费力,很困难才保持嘴和鼻子在水面上。她朦胧地看见“红衣裳”往“蓝夹克”那边跑。然后,他们一起站在水边等候。

她的两脚终于碰到水底,勉强能够行走,最后,当水只高及腰部时,她倒下了。

他们扶起她,“她并不很美。”他们中的一个说。

彼特再次巡逻到小径一端的停车区,他看见那辆红色佳宝车和黄色马自达车仍然在那里。

他的手表指着四点三十分。两辆车在那里有一阵子了。

他模糊地觉得不安,于是停住巡逻车,到那两辆汽车边。

两辆车都没有人,里面也没有什么不平常的东西。为什么他会有这种不安感?他不知道。他再瞥一眼两辆汽车的牌照,都→JingDianBook.com←是本地车。

彼特点燃一支烟,倚在马自达车上抽着。公园的四周很寂静,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

他希望那些人知道天黑公园就关门,他不想大声吆喝他们,或者进去找他们。

他在碎石地上捺熄烟头,回到巡逻车,继续巡逻。

“嘿,达克,她怎么搞的?”

达克不再狞笑,这使他看起来年轻,柔和,他的两眼像两块灰绿色的玻璃,有一种奇异的神色。他终于说:“我想她是死了。”

“死!你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她没有呼吸了。”

他们站在躺在泥地上不能动弹的身体旁,面面相觑,他们自己身上也是又濕又脏。

杜尔站起来,不安地瞧瞧四周说:“我们走吧。”

“她怎么办?”达克提醒他。

杜尔烦乱地说:“我们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傻瓜,会有人发现她的。”

杜尔咧嘴笑了笑说:“我们开走她的车,随便留在某个地方,当人们发现她时,我们早就脱离干系了。”

“公园里总是有警察在巡逻。”达克说,“也许有警察看见我们的汽车停在那里,还有她的汽车。警察的记性好,他们会记下牌照号码的。”

“我们怎么办?”

达克说:‘得把她藏起来。藏在池塘里,呃?”

也许一个星期,最好是一月或一年,假如没人知道池底有尸体,那么,她可能永远不会被发现。必须让她沉入池底,一直沉落在下面,让池塘里的鱼吃掉她,这样就不会有尸体,没有尸体,就无法证明谋杀;即使能记住汽车牌照也没用。

他们用手挖出许多石头,把手都搓破了。

然后,他们把岩石塞进女孩的口袋里。

下一个难题是把尸体放进水中。达克说:“得到深一点的地方。”

“多深?”

“四五米深,你不会估计吗?”

他们俩谁都不会游泳。但他们知道,站在岸边把尸体抛进池塘里,不会抛多远的。因此,他们必须携带她进水,那意味着,他们必须脱掉衣服,穿濕衣服他们可能会冻死,而潮濕又玷污泥的衣服,可能会遭受嫌疑。

于是,他们脱掉衣服,冻得浑身发抖地进入冷水中。

才距岸边五六米远的地方,他们已经陷入泥中,尸体已浸在水中,石块坠着正往下沉。他们没有选择余地,他们放下尸体,然后大步奔回岸边。

他们把衣褲被在潮濕的身上。

还有脚印。他们讨论是否要弄掉那些脚印。

达克说:“脚印没有什么意义,有些脚印甚至不是我们的。反正随时会下雨,雨会冲洗掉它们。”

还有女孩的皮包,他们在小径找到皮包的时候,发现里面有汽车钥匙——它是他们所需要的。皮夹里面有十六元,这些他们决定不该浪费。

其他东西都是废物,都是些该除掉的,像梳子、化妆品、刷子、chún膏、眉笔等。

达克又跑回池边,他抓住皮包的长带子,高举着用力抛进池塘中央。

在空中的时候,皮包口开了,里面的一些东西掉出来,落在池塘中央,像石头一样沉了下去,除了一张黄色的化妆纸,还在漂浮……如同坟头上的一朵雏菊。两人看了一会儿,急急回到小径上,漫步朝汽车走去。

时间已近六点,冬天天色暗得很快。

彼特懒洋洋地倚坐在巡逻车上,他在想,他是否该进林子里喊那些人出来。

他听见了小径上的脚步声,同时看见树林中有鲜艳的颜色——一红一蓝——渐渐接近,他如释重负。

正如他早先所猜测的,是两个年轻的无赖。

然而,真正令他觉得意外的是,他们分开走。穿红衣裳的向“佳宝”走,穿蓝夹克的向“马自达’走。

“蓝夹克”开始拉“马自达”的车门,但打不开,于是将钥匙[chā]进匙孔。

彼特觉得不对劲。像这样两个家伙开“佳宝”没有错,但他们分乘两辆车来公园里见面,就不对了,何况像穿蓝夹克的家伙,不像是驾驶一辆几乎是全新汽车的人。

那个穿蓝夹克的开门开得好慢,彼特侧身过去问:“散步愉快吗?”

那孩子旋转身子,他的两眼发直,脸上有狞笑:“什么?”

“我问你,散步愉快么?”

“呃……当然……愉快。”短短的话,说得结结巴巴。

这孩子在发抖,彼特瞥一眼正在弄钥匙的手。那手冻得通红,但天还没冷到那程度,那手是濕的,出汗吗?不,孩子抖成这样不会是汗,水弄濕的?可能是池塘的水。

事实上,这孩子到处都是濕的。

这个孩子必定在池塘里游过泳。公园里是禁止游泳的。

然而,他没有采取行动,因为没有证据。现在,那孩子已经开了“马自达”的门;正轻松地在驾驶座上坐下来。他的手在搜索座位下的调节钮,找到它,往后推了一下,以便把座位放大一点,他抬起头,仍然咧嘴笑着,关上车门。“佳宝”的引掣在怒吼,并且已经在倒车,“马自达”也倒车,然后跟着“佳宝”车走了。彼特继续站着,注视着两辆汽车消逝。这时,彼特才真正领悟到刚才所看见的事情:那无赖把车座往后推。

彼特开始走向他自己的汽车,然后停住。调节座位并不能证明什么,但显然那座位不适合他……

那人个子可能比他小,一个女孩子?

树林里还有另外的人吗?

彼特开始向小径跑,五十米后,他停步大叫:“这里有人吗?”

没有回答,林子用沉默戏弄他。

他继续跑。彼特不是年轻人,他太胖,不宜做这种事,但是,他不能停止。

池塘!他记起那双濕袜子。他离开小径,穿过树林,下了斜坡。池塘就在这里。

彼特一眼就看到泥泞岸边的新脚印,不错,那两个无赖是来过这里游泳——或涉水。疯啦,在这样的天气里。在凉水中,不论游泳或涉水玩,都是讲不通的。

这里没有女孩来过的证据,只有两个无赖。孩子们气盛,什么事都会做。但是,汽车座又怎样解释?

彼特望着没有涟漪的湖面。那里有东西,现在他仔细地看,似乎是一张濕的化妆纸,或者是纸手巾。那没有什么不平常,人们经常在附近抛置废物。

他在渐趋明暗的光线下,眯眼看到其他的东西。一个小小的黑黑的东西漂浮在水面,可能是一根树枝。

他是疯了。他只是一个公园巡逻警察,但一个警察要具有对人的细致的观察,尤其是对专门制造麻烦的年轻无赖。他讨厌无赖。因此,他脱下鞋袜,卷起褲管,涉水进入池中。

他总算把那东西捞到岸边,把它拿在手中,他看到的是一支眉笔。

他两脚浸在水中,站了很久。一支眉笔漂浮在孤寂的池塘中,当然,这种东西一定属于女孩子。它是木制的,它会浮——但漂浮不久。

彼特警官回到他的汽车旁,用无线电和值班副警长联络。

“也许你最好先查那辆马自达。”他提议,“号码jo—一五七八,我很有兴趣看看车是谁的。然后,查查红色佳宝老爷车,一九五九年的,牌照号码wy-二o三三五四。”

“彼特,”副警长打岔说,“车主犯了什么罪?”

“在公园里游泳。”

“游泳?”

“罪名当然就是这个!”彼特吼道,“在他们逃跑之前逮住那两个家伙,好吗?以游泳的罪名拘留他们,一直到我放干池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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