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 者: | 陈惠馨 |
| 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 丛编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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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签: | 欧洲 |
| ISBN | 出版时间 | 包装 | 开本 | 页数 | 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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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序二
序三 用生命做学问,以真情写历史
中文简体版自序
第一章 德国法制对于东亚各国的意义
一、东亚各国继受德国法的历史背景——以中国大陆、日本、韩国、台湾地区为例
二、继受德国法之后,法律对于人民与法律人的意义有所不同
三、台湾地区法律人学习法律专业科目跟继受德国法的关系
四、台湾地区的法律专业著作受德国影响的情形,
五、继受德国法对于台湾地区的立法与法律实务运作的影响
第二章 为什么要写德国法制史一书
一、为东亚读者所撰写的“德国法制史”
二、德国法制史课程在台湾地区各大学法律系教学与研究情形
三、没有历史感的法律专业学习
四、日本、中国大陆的德国法制史研究与教学情形
五、从德国法制史学到什么?——认识德国法制发展以及德国继受罗马法的经验
第三章 法制史对于法学研究的意义
一、东亚各国学习德国法制史的意义
二、了解法律制度的发展,才能认识该法律制度如何被运作——以“罪刑法定主义”原则的发展为例
三、法律本身具有历史性
第四章 法制史教学与研究在德国的发展
一、法制史课程在德国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
二、德国法制史研究的发展
三、德国法制史网络资讯非常发达
四、德国法制史的期刊
五、结论
第五章 什么是“德国”与德国法制史研究的分期问题
一、什么是德国——一个时间与空间的问题
二、《德国法制史》一书研究的分期,
三、德国法制史研究对台湾地区法学的启发
第二编 各论